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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我国商标法对"在先使用"的商标缺乏详细规定,对在先使用者权利缺乏应有的保护,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平竞争并全面保护商标使用人的权益,应确立在先使用权商标制度.  相似文献   

2.
《南都学坛》2018,(1):64-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评价的行为是商标注册人的抢注行为及在先使用人的在先使用行为。商标注册人的恶意抢注行为,因其行为本身的非正当性、抢注人损人利己和投机取巧的主观恶意,该行为损害在先使用人、消费者利益及市场竞争秩序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必须予以严格规制。对在先商标使用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而言,其使用行为的客体为商业标识,商品使用行为的非法不等于商标使用行为非法,当其使用达到使"相关公众知晓"时,应认定其使用行为具备了"一定影响",可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相似文献   

3.
在完善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立法背景下,我国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商标法》第59条第3款增设了商标先用权制度,赋予先用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的权利,对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加强了法律保护力度1。成立在先使用行为是适用商标先用权制度进行抗辩的前提基础,鉴于理论和实践中对于构成"在先使用"行为的法律解释莫衷一是,该文针对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分歧之处,对适用在先使用行为的要件作出具体明确的阐释。  相似文献   

4.
当今世界,商标确权主要存在使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种制度,而未注册商标的存在正是注册取得制之应有之义.然而,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商标因使用而实现其价值和功能.注册取得制在给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以商标权保护的同时,不应损害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正当利益.因此,采取注册取得制的国家,一般规定了未注册商标的先用权制度.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缺失,则直接导致了司法判决的混乱局面.因此,有必要借鉴各法域之经验,对我国未注册商标先用权制度予以构建.此次《商标法》修改中增设未注册商标先用权规定的做法应予肯定,但在此基础上,仍有必要从操作层面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商标注册中在先使用原则的含义、作用实现方式,是在先申请原则的特例和必要补充。尤其是对同日申请人来说,其举证责任决定了其商标权的归属。即使在未获得注册前,仍享有一定的先用权,并可排除其他人在与其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以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的可能性,结合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情形,指出其在商标立法上的漏洞,以期实现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在先使用是否成立商标侵权抗辩的不同判决意见的梳理,以比较法的视角分析了以商标先用权制度解决商标在先使用人与商标注册人利益冲突的思路。我国现行立法基本上符合商标先用权的思路,规定了对服务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已经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先使用的保护。在《商标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借鉴经验,规定商标先用权,完善对商标在先使用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我国商标确权以注册原则为主导,需要最大限度地引入使用在先原则.在商标申请至核准注册阶段,现行商标法缺乏商标核准注册前利益保护的规定,对恶意异议规制不力,同时建议实行商标异议行政-审制,引入异议当事人自行和解制度.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引入物权法中的异议登记制度,同时应规范在网络中使用商标的行为,不应将撤销问题与商品质量问题挂钩.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传统的商标保护理论和现行商标立法,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未注册商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受保护。在我国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立法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1.确认未注册商标使用权为合法的在先权利;2.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有限使用和优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3.赋予未注册商标人继续使用权;4.建立未注册商标使用管理信息系统;5.确立未注册商标权利争端司法解决的机制。  相似文献   

9.
网络的飞速发展,使得商标侵权出现了新的形式。一些网络经营者将他人商标尤其是知名商标用作元标记,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以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搜索引擎商标侵权。通过对此类商标侵权的显著性、在先混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对驰名商标的淡化等方面来说明这种新型的侵权形式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美国、欧盟、台湾等地区的反淡化法等先进理论可以为我国商标法所借鉴,建议在商标法中增加在先混淆和商标淡化理论及合理使用制度,对搜索引擎公司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及在责任判断标准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商标法实行“相对理由审查“制度,即:国家商标局不仅对申请的商标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条款进行绝对审查,同时还对该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存在权利冲突进行审查.保留“相对理由审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可以减少商标申请注册期间的异议量,有利于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商标法第四次修改正式在商标注册中引入“真诚使用意图”概念,对从源头遏制商标恶意囤积以及恶意抢注等不正当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流逝,证明“真诚使用意图”的证据极易消逝、难以保全。而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带有时间戳、不易被篡改和公开透明等特点,可利用其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真诚使用意图”进行证明。申请人可以将申请时的相关“真诚使用意图”证据载入区块链,商标局将此作为审查的参考标准,从而更好地规制申请人的商标注册行为,以建立良好的商标注册秩序。  相似文献   

12.
论驰名商标抢注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抢注是一种危害驰名商标的行为,它不仅损害了使用人的利益,而且还扰乱了国家乃至国际经济秩序。因此,必须运用法律予以制止。有关国际公约对驰名商标抢注仅有原则性的禁止规定,我国商标法根据我国驰名商标抢注的严峻形势,明确提出了禁止驰名商标抢注,并规定了使用人实施自我保护的手段,这是驰名商标反抢注立法的一个显著进步。然而,我国的商标法也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如重注册轻使用、申请注册条件过宽、驰名商标抢注行为性质不明和抢注人法律责任过轻等。  相似文献   

13.
从横向来看,权利能力的起源与发展体现了人的解放过程,权利能力也使人与动物相区别。从纵向来看,二元存在、自我意识、表示意志和现世性是其存在理由。以"纯利益权利能力附停止条件说"和"利益关联说"解决未出生者的民法地位问题,以"近亲属利益关联说"解决死者的民法地位问题,使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一通说得以维持,有利于民法体系的稳定。  相似文献   

14.
在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未注册商标的私法救济问题始终是一个难点,在保护的必要性、理由、实现方式等问题上,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不同意见。在自愿注册原则下,未注册商标属于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规范分析发现,扩充解释《商标法》第31条中“在先权利”无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的解释适用也无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当细分普通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商号等其他商业标记发生效力冲突的可能情形,明确其在哪种情形下受到保护以及受到何种程度的保护,完善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充分发挥商标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提升作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于2001年10月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修正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商标中请注册和维 权程序的完善.具体内容包括增加优先权的规定,对申请和复审审查时限作了要求.确立了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禁止恶意抢先注册商标,以及取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终局权等.这一修改,便利了商标注册中请,完善了商标制度.  相似文献   

16.
欧洲联盟商标法一体化的进程及现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盟商标法一体化包括欧盟各成员国商标法实体内容的统一化、成员国间商标国际注册程序的简单化和最终创立欧盟单一超国家商标0法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前两个方面是通过成员国普遍加入与商标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TRIPS协定、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等实现的;第三个方面是通过欧盟二级立法如89/104/EEC号指令和40/94/EEC号条例等进行的。目前,欧盟商标法已经在较高程度上实现了一体化,但同时,各个成员国的商标制度与条例所确立的共同体商标制度是并存的,成员国商标法之间也还存在许多差异。通过考察发展,欧盟商标法一体化的进程及现状是世界经济发展和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与产物。  相似文献   

17.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否需要以混淆可能性作为驳回申请或者无效宣告的判断标准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商标授权确权问题上,虽然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混淆可能性要件,但从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与侵权救济制度的一致性、商标法精神与立法宗旨的角度考量,应当坚持混淆可能性标准。我国商标授权确权行政审查与司法实践也在遵循这一思路。在混淆可能性判断时,应当借鉴司法解释提出的混淆可能性作为参考因素,坚持个案判断。  相似文献   

18.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扩大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他人商标标识用于商标以外的其他商业性用途 (商号、域名等 ) ,如果这种使用使消费者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原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 ,则该使用可能构成侵权 ,但无法依据现有的商标法律规定予以救济。基于已有法律的缺陷和实践的需求 ,应对商标权人的权利给予扩大保护。相对于商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扩大保护更合理、有效。诚信原则是判断是否正当竞争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中,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是其主要表现形式。我国现行《商标法》协调二者冲突的条款过于倾向对在后商标权的保护,与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相符,实践中也易导致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不协调。完善商标法中的权利丧失制度,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权力从行政权变更为司法权,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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