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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91,(6)
1871年,台湾牡丹社人错杀漂至台湾的琉球人,引起中日争端,日本趁机派员驻琉球代办一切外交事项,并于1874年大举进攻台湾,迫使清廷缔结中日《北京专条》,造成清廷在中日交涉中处于被动地位。1875年6月,日本内务大丞松田道之前往琉球宣告琉球改制,强迫琉球改奉日本年号,停止对清政府的一切臣属关系。此举引起中国朝野轰动,史称“球案”。“球案”发生后,清政府根据琉球国王的求援,基于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对琉球的保护义务,同日本进行多次交涉。与此同时,清廷朝野各抒己见,出谋划策,围绕“球案”与诸国对华的关系问题展开讨论,以寻求解决方案。在“球案”的整个处理过程中,手握清廷通商、外交、海防等大权的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事务大臣李鸿章,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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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大公报》不但在新闻领域创造了辉煌的历史,而且在抗战文学中独树一帜。它在抗战时期的文学活动与它对日本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密切相关,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文学景观。《大公报》对日本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始于“九一八”事变前。早在1926年,“新记”《大公报》刚创立之时,日本军阀侵华野心就已经日益膨胀。《大公报》的三位总编吴鼎昌、张寄鸾和胡政之都曾留学日本,对日本问题深有研究。他们撰写的社评和论文对中日关系的分析之深刻在当时就曾引起公众的瞩目,并且也被日本朝野所注意。1928年5月,日本军队制造的济南惨案后,《大公报》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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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科学》2016,(2):240-246
政府信息是建设责任政府的一条有效途径。基于政府信息公开这个论域,责任政府建构的前置条件包括行政理念的转变、健全的信息公开机构、完备的信息公开法律和制度体系以及完善的政府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借鉴英国、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经验,责任政府的建构需要构建管辖责任明晰的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协调型责任政府;构建系统的正当信息公开程序,建设规范型责任政府;构建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开放型责任政府;构建"参与互动"信息公开模式,建设共享型责任政府;构建"监督救济"信息公开模式,建设保障型责任政府;构建"完备协调"的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型责任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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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9月1日1日本关东地区发生大地震,灾民受难深重.灾情传到中国后,处于窘境的北洋政府摄政内阁毅然伸出援手,会同在野政党及社会民众向日本政府和人民展开救援行动.中国朝野的仁义之举体现了泱泱中华的恢宏大度和超越民族与国度的人间大爱,也赢得了日本国民的真诚谢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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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下午,换人比率高达1/3的台湾新“内阁”在新任“行政院长”吴敦义与“副院长”朱立伦带领下,宣誓就职。比起2008年意气风发的前届“内阁”,临危受命的新组“内阁”处境今非昔比,“八八水灾”给已经深陷经济危机创伤的马政府伤口上“撒盐”,面对群起质疑的信任危机,面对即将到来的县市长选举激战,马政府祭出“内阁”大换血的王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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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六十年代末,日本掀起了“第三次教育改革”浪潮。中央教育审议会首先明确提出了改革现行教育制度的主张,并进行了“四六答审”,但由于受到“日教组”为代表的大多数人的反对没有取得成果。进入八十年代后,日本针对现行“赶超型”教育机制的诸多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1987年,日本内阁通过了《推进教育改革大纲》,正式拉开了教育改革的帷幕。日本教育机制正在发生渐变,“赶超型”终将被新的教育机制所代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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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初期中国的对日政策与战犯审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志勇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40-48
194 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 ,国民政府从长远的对日关系考虑 ,制定了“以德报怨”的对日政策。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 ,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国民政府在战时和战后对日本违反国际法所犯罪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 ,在审判前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并在审判过程中加以完善 ,审判是严肃、公正的。由于实行“以德报怨”、“宽大迅速”的审判方针 ,仅有极少数日本战犯受到处罚。国民政府的宽大政策带来了两方面的结果 :一是战后大多数日本国民感激中国 ,对中日关系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 ,由于审判过于宽泛 ,使大批日本战犯逃脱了正义的惩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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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合乎国情,顺乎民意的“振兴法”、“幸福法”。它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十二大文件为依据,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科学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继承和发展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基本原则,吸收了国际的经验,清除了第二部宪法和第三部宪法中一切“左”的东西,正确地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愿望,是我国新的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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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磊,38岁,南开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主要学术成果有《以权力制约权力》(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英汉政治学词汇》(与候波合作,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政治学概要》(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年),《大分化新组合——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要全面历史地看待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人民日报》,1994年6月20日),《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等;此外还参加了朱光华教授主持的“政府经济职能与体制改革”,陈晏清教授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哲学:”等重要课题的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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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为其公务员的过错行为负责”是1873年法国审理“布朗哥”一案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由此揭开了国家赔偿责任的序幕。此后,一些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国家赔偿法,另一些国家在宪法或其他部门法(如民法等)中对国家赔偿责任作出一般性规定,以调整因国家机关侵权行为而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的关系。 我国尚未制定国家赔偿法,但有关国家赔偿的规范早已存在。1954年、1982年颁布的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又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确认了国家赔偿责任,其121条规定:“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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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距今已整整百年,由于其本身的结构和内容特点,该《大纲》从颁布之日起就为人所诟病,认为它与宪政的基本精神相连背。其实,由于中国宪法的外发性特征,致使清末的立宪运动着眼于救亡图存的实用价值,《钦定宪法大纲》所体现出来的对公权力的规范和对私权利的保障的宪政精神就只能是“最弱意义”上的。即便如此,作为清末宪政观制度载体的《钦定宪法大纲》,在其颁行后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如“议政”机构的设置、责任政府的组织、司法独立观念的制度化及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在中国历史上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由此也形成了我们今天宪政法制建设不可轻忽的重要的历史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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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二年的内外政情促使清廷明确将组织责任内阁提上立宪日程,此后新内阁成立之前旧军机的责任问题成为朝野关注的焦点。资政院议员以军机大臣副署制度为据连续质问其行政责任,要求军机处对资政院负责,试图在阁会建成之前将两者的关系塑造为内阁与国会关系。军机大臣答复“不负责任”后,议员们掀起弹劾风潮,要求明定军机大臣责任,速设责任内阁,并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朝野围绕军机责任产生的纷争进一步凸显出组建新内阁的紧迫性,清廷虽然否决了弹劾案,但加快了中枢改制的进程。弹劾军机风潮暴露出过渡时期朝野双方对新旧政体转变方式的认知分歧,此后清廷的立宪诚意日益受到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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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人民主权宪法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完善公民知情权的有效途径。政府信息公开起源于北欧,相继在英美法系国家和亚洲地区获得迅猛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实施至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仍然存在公开"难"、申请"难"和诉讼"难"等问题,我们应该从观念更新、制度配套和法律保障三个方面来大力推进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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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盛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93-97
众所周知,宪法对中国而言是不折不扣的舶来品。从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到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几十年间,宪法随着政府的更迭在中国大地上如走马灯般变换。这些宪法都或多或少地结合了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同时,宪法的交替也反映了宪政在中国发展的某种必然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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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寺内正毅内阁于1916年10月9日成立,1918年9月底结束。中国北洋军阀集团在袁世凯死后的主要代表者段祺瑞于1916年6月开始主政,至1918年10月10日退出内阁,在这一期间,北京政府的权柄一直掌握在段祺瑞皖系手中。寺内正毅与段祺瑞两内阁执政时间大体平行,本文试图对这一时期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初步探讨。在日本大隈内阁末期,随着列强在华的争夺,以袁世凯称帝为契机,日本对华外交开始有了较明显的转变、即从所谓“追随外交”转到“主动外交”。1916年1月,大隈内阁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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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关于因改革创新可以免除责任的规定曾引发了“什么责任可以免除、谁有权免除责任”的议论;一般说来,责任包括道德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宪法责任又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XX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所规定的改革创新主体都是宪法所应约束的对象,它们完全可能因所谓的改革创新而违宪;依据现行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改革创新主体如果违宪将承担规范性文件被撤销和有关官员被罢免的宪法责任;改革创新的主体的宪法责任未必是《条例》的制定者即XX市人大所能够免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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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与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政府责任与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于2006年10月20日至21日在重庆举行。来自世界银行、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和我国高校、实务部门及学术期刊的60余名中外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就政府在社会财富公平分配中的责任理论、相关法律制度创新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现综述如下:一、政府责任与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法理基础。参会学者指出,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即分配正义问题,在宪法意义上即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宪法所赋予人们和社会的各项平等权利的具体实现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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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畅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1(3):38-41
冷战结束之后,日本国内出现了妄图突破现有和平宪法的约束,通过向海外派兵以及加强日美军事同盟、甚至是欲图修改和平宪法以显示其作为地区政治和军事强国野心的”新和平主义”政治思潮。这种思潮目前已经进化到了转型时期,即在完成向海外派遣自卫队、加强日美军事同盟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反恐特别措施法》,使其海外派兵行为以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的形式,在联合国主导的框架下变得合法化;同时通过制定《国民投票法》,在立法程序上实现了修改和平宪法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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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历史进程中 ,周恩来的民间外交思想与实践 ,作为官方外交的基础和补充 ,发挥了独特的历史作用。同时 ,这一重大历史问题的解决 ,也是日本民间对华友好人士长时期共同努力的结果 ,其中 ,日本创价学会会长池田大作所做的贡献尤为引人注目。首先 ,在中日两国关系走到历史“瓶颈”的关键时刻 ,池田大作发表“日中邦交正常化倡言”,为日本朝野指明了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正确方向和基本途径。其次 ,以“日中邦交正常化倡言”的思想为指导 ,池田大作创建的公明党充当了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的先行者 ,从原则与细则方面 ,与中国方面达成共识 ,为中日邦交正常化清扫了障碍。周恩来和池田大作为中日邦交正常化做出了重大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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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时期 ,在日美同盟体制的保障下 ,日本形成了以和平宪法为制约 ,“专守防卫”方针为基础的安全防卫战略 ,并建立起了和平时期最佳的军事力量。在冷战结束后的新形势下 ,日美同盟体制发生质变 ,“专守防卫”方针被逐渐侵蚀 ,和平宪法的制约功能岌岌可危 ,日本加速向独立军事大国方向迈进。鉴于日本尚未深刻反省其侵略历史 ,其军事大国化动向必将引起亚洲各国的关注和忧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