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政策问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简介2011年3月10日,焦某进入A公司工作,并于2011年4月21日签订了2011年4月19日起至2012年4月18日止的劳动合同,从事油漆工,月工资为人民币5000元。劳动合同期满后,焦某继续在A公司工作,A公司也每月支付焦某工资,然双方因对A公司提供的新劳动合同中工资的约定有分歧,故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29日,焦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10月2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2006年12月,杨某进入某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某社区)从事道口安全员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8月,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即2009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至2011年8月。争议焦点■如何确认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4.
李龙成 《劳动世界》2020,(11):10-10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劳动者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新的用人单位是否承继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就订立劳动合同未达成协议时,新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按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5.
政策问答     
1、我在一家外贸公司打扫卫生,每天工作3个小时,每周结算一次工资,但与公司只是口头达成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听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请问:钟点工,是否应签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由于法律规定缺失、劳动者存在特殊情形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在到期终止时存在一些问题,如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劳动合同顺延导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但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亦影响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权的正当有效行使。本文提出并分析了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相关的几个重要问题,并对如何有效解决该等问题阐述笔者的意见。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一些媒体报道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未取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变更包括劳动者刘某所在职位等19个工作岗位,由以前的标准工时制变为不定时工时制。劳动部门批准了其申请。刘某等人本以为能够获得客观的加班工资,却因为工时制的变更而变得一分都没有。故刘某等  相似文献   

8.
<正>《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伴随着"二倍工资"这一新创条款,一系列新型劳动争议随之而来,如劳动者碰瓷"二倍工资"(1)。对这一新生事物,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们展开了丰富而全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陈艳 《劳动世界》2016,(10):62-62
【案情简介】
  曹某通过熟人介绍,于2014年10月21日进入上海某机械制作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车间副主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曹某感觉遇到职业发展瓶颈,打算回老家工作,于2015年7月31日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2015年8月20日,曹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在庭审中,曹某称曾向总经理要求过签订劳动合同,总经理称需要等待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后签订,但迟迟未签订。而用人单位则称,确实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申请人原因造成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入职时与申请人口头约定申请人每年需培养2名能独立操作的机床工,并每月至少为被申请人承接外协加工20万元以上才会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申请人并未完成上工作条件,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曹某对于用人单位所称的约定不予认可,且认为这样的约定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事实上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已客观存在,用人单位就应该承担双倍工资罚则。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李某于2008年7月15日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称其于2006年7月进入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单位一直没有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6月30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故要求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二倍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未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单位辩称,李某系单位的人事经理,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均由人事部门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并加盖人事部门劳动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用人单位即要求人事部门对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情况进行清理,要求在2008  相似文献   

1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此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目前有三种观点,即经济补偿责任、赔偿金责任和二倍工资责任。用人单位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侵犯的是劳动者应签而未签的预期利益,也是对《劳动合同法》基本规定的直接违反。故除劳动者可以主张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法律应当补充规定"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预期利益的赔偿责任和违法责任"。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2010年4月1日,王某进入某服装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0日发放当月工资,该服装公司一直没有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2012年3月10日,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1、某服装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2、某服装公司为其办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3、某服装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介劳动者吴某与用人单位甲公司先后签订两份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2008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2011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约定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工资3000元/月。因吴某将于2014年9月30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故甲公司于合同到期后书面通知吴某要求与其续订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但吴某以其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签订甲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多次协商未  相似文献   

14.
问:刘某于2011年3月到某用人单位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合同第九条约定:"乙方的月工资为880元,社会保险费补贴300元(含甲方应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补贴由乙方领取,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刘某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后,并未向当地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请问,该合同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刘某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企业是否应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5.
达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近受理了四川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周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一案。经调查。周某于2008年2月到四川某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项目主管.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2005年2月,刘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双方多次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期满后,机械公司不同意与刘某续签劳动合同,在支付了刘某自2008年1月至2011年2月期间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后,为其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刘某以工作期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为由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机械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机械公司为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机械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余元。  相似文献   

17.
正【案例】:钱某于2013年9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仅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钱某的试用期自2013年9月1日开始,但未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 400元。此后,科技公司未与钱某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2月26日,钱某诉至法院,要求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钱某主张,虽然书面的试用期合同并未明确期限,但是其实际试用期为2个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2006年1月,刘某入职某销售公司担任业务员,双方签订5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刘某勤奋努力、业绩突出,成为该销售公司业务骨干,2010年末双方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刘某不满意现有岗位和工资而萌生去意,并很快与某企业达成月工资5000元的初步聘用意向,约定刘某与销售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杨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每天8小时,不另外支付加班工资,工资实行年薪制。劳动合同签订数月后,该企业申报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该企业年薪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该企业未与杨某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协调变更。杨某工作1年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周六工作的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20.
<正>问:刘某2011年3月到崔某开的饭馆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日期是2012年4月7日。合同到期后,刘某提出终止合同,并表示要到另一家饭店工作。崔某在与刘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手续时,以刘某事先未给自己打招呼,饭馆在刘某走后缺人影响营业为由,不发给刘某当月工资,提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