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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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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樊伟峻 《阴山学刊》2009,22(6):35-37
汉代古文经学对文学的创作深有影响。古文经学不为章句之学.追求简明的文风,消解了长篇巨制,文学创作也由繁趋简。古文经学不谨守家法师法,讲求兼通,能博采众长,故古文经作家能够出入经史,表现题材也包罗万象,几乎无所不至;而且作家的思想也不为经学所拘,开始表现内心的情感:同时,古文经学反对谶纬,迷信成分极少,这在客观上增强了文学的理性批判精神,这在政论散文中表现得尤为鲜明,同样的光芒在汉赋和诗歌中也有体现。  相似文献   

2.
吴仰湘 《中国社会科学》2023,(7):181-203+208
许慎《说文序》提到:“其偁《易》孟氏、《书》孔氏、《诗》毛氏、《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经》,皆古文也。”这是交代《说文》称引经传的文本属性,不料宋明以来疑窦丛生,形成中国经学史上一桩公案。清儒及民国学者对“皆古文”句相继作解,异说纷纭;段玉裁、王国维指“古文”为书体或学派,均有谬误;洪颐煊、宋翔凤、马宗霍专从孟氏易学内容论其古文属性,同为臆测;杨树达径从文本索得真解,但许慎称孟氏今文为古文的疑惑仍未尽释。宋翔凤又分辨汉《易》经为古文、传(注)为今文,意外揭开《易》孟氏今古文之谜。参照《易》孟氏“古文本/今文说”的组合模式,从今古文经本、经说的组配入手,分析汉代七经传承情状,观察两汉经学进程,豁然发现汉代经学并非今古文分立互争的两极化世界,而是今古文交错共存的多样化生态。《易》孟氏今古文真相一旦大白,汉代经学今古文纠纷也就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3.
试论汉代今古文经学之争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古文经学的对立是学术体系的全方位对立,它们在学派宗旨、学术内容、治学方法、学术渊源和思想资料等诸方面有很大的歧异.这两大学派斗争的性质是学术成分参杂着政治成分.在阶级社会中学术是脱离不了政治的,但学术有其独立的价值所在,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一种学术或学派衰朽了,自有另一种学术或学派兴起以矫正其弊病或取而代之.今古文经学的产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其斗争和融合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相似文献   

4.
5.
史学经学化、御用化是汉代史学发展的突出特点。这一特点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汉代儒学的独尊和兴盛,使史学日益经学化;二是统治者对史学功用认识的加强,导致史学逐渐成为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三是经学与官方联合对史学的控制,使得史学最终走上经学化、御用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6.
7.
8.
程勇 《齐鲁学刊》2005,(2):66-70
在古文经学家推崇的各类经传中,《周礼》与《左传》集中表达了合乎礼治原则的理想政教制度的构想, 古文经学的文论叙述也便于其中得以安置,并获得具体规定。《周礼》的意义偏重于对文学的制度性安置,核心在 于"乐"的政教功能;《左传》的意义则偏重于文法的具体规定,其实质即如何在书写中寄寓王道理想。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北宋古文理论与创作为对象,探讨中国古代经学与文学的复杂关系.宋初文人的 "尊经"观念对古文理论产生不同导向,一些古文家在理论上为古文的发展开拓空间,在创作实践层面,文人对经典的体认深入古文创作,而古文技艺之进展,又反过来推动释经活动.当一家经学成为官学之后,古文家保持独立的人格和文格,并未完全屈膝于国家意识形态之下.文本最后对"经术派"是否存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11.
李莎 《东岳论丛》2007,28(4):115-118
在两晋南朝的法制思想史上有一个很重要的事件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它是丧礼正式入律的标志。我们在探究西晋"准五服以制罪"的来源时发现:汉时法律的一些处罚原则已经是按服叙的远近为依据的了,这表明汉代的丧葬礼制对法律的影响作用是很强的,其对魏晋时期"准五服制罪"原则的确立起到一定程度的启发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综合了汉代丧礼中部分以礼入法的现象,来具体考察汉代丧葬礼制在法律中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2.
汉代士人以禁释琴,把琴视为禁邪节欲之具。这种定性不是汉代士人对琴所作的牵强附会的解说,而是渊源有自。从字源学角度考察,琴在造字之初就具有封藏、收敛之义。从乐器的音质特点来看,琴声轻柔婉曲,与之相应的弹琴动作也以抑敛为主。以禁释琴理念滥觞于先秦,汉代士人对琴所作的定性与之一脉相承。  相似文献   

13.
两汉作家所受经学教育之程度居于当时经学教育的中等水平,且多"博览"、"不为章句",表现出对于时下学术风气的疏离态度.汉代著名作家对于道家之学也多有浸染,汉代作家往往具有较强的个性,在生活行为方面,颇任性情,不为世俗礼法所拘役,与经学人格相左.道家对于人的欲望满足的合理性认识也为汉赋铺叙物欲对象提供了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4.
张立胜 《船山学刊》2011,(4):157-160
劳乃宣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曾国藩“礼学经世”的衣钵,倾心于礼学研究,以期实现所谓“中兴之梦”。他竭力维护“以礼入法”的传统,反对沈家本等人修订的以西方法律思想为主旨的《新刑律》,成为继张之洞之后礼教派的核心人物之一。其思想主张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有某些可取之处,但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以三纲五常为基础的礼教秩序和腐朽的清朝统治,具有保守性。  相似文献   

15.
在对中国地主阶级进行阶层研究时,学者们总是按地主的出身为标准把地主阶级分为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官僚地主和商人地主等几类型。这种分类忽视了在中国历史上以知识文化而人仕求财型的地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西汉以来,儒学被称为经学,经学成为人仕的最重要、最便捷的途径。因此,可将文化型地主称之为经学地主。这样一支地主自由汉时代形成,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始终存在。本文拟以西汉的经学地主为个案进行研究,探讨其在西汉形成的曲折过程和形成的原因。 一、经学地主之概念 从广义来说,经学就是解释阐述儒家经典和传记义理的学问…  相似文献   

16.
侯文学 《天府新论》2010,(3):144-150
入仕是古代知识分子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汉代尤其如此。汉代入仕制度举其大要,有察举、课试学僮与太学生、征辟、任子四端。其中,征辟、试学僮与任子三途与经学关系较为疏离,却为作家入仕大开方便之门,成为催生作家才情、促动作家创作的有效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7.
曹操尚礼重法思想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曹操思想的主旨可用“治定礼为首,拨乱刑为先”一语概括之。曹操的思想受儒家影响很深,其根基属于儒家思想范畴,尚仁义礼让,并试图以仁义、道德、礼让教民和行政,即“治定礼为首”。另一方面,曹操重法尚术,严刑峻法,史载甚明,这构成曹操思想的另一重要侧面。此即“拨乱刑为先”。所以,曹操的思想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处于乱世之中的曹操既强调刑法,也没有忘记礼教之用。他始终尚礼重法,两手俱用,并在礼法并举、两手俱用中表现出了特有的谲诈之能。学术界以往将曹操视为法家的代表人物,是片面之论  相似文献   

18.
反者,道之动,武帝酷吏政治是汉初黄老无为的反向运动,儒法合流则是酷吏政治的反向运动,儒、道、法三家思想的激荡、融合构成汉代法律思想演变的主线。法家思想先是蛰伏于道家黄老,随后勃兴,进而又受制于儒学,终汉之世被笼括于一个更高层面的价值体系之内,宽猛相济,应世而变。酷吏是汉代法律文化的承担与创造主体之一,其盛衰变化与汉代法律思想的演进有着密切关联。因此,以酷吏为视角考察汉代法律思想的流变能够动态地阐明正统法律思想形成的进程。  相似文献   

19.
黄海涛  庞伟伟 《理论界》2020,(12):67-74
两汉经学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两派,二者起初仅为今文经和古文经版本的不同,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两个不同的学派,并产生了激烈的论争。今古文经学之争是汉代经学史上的大事,当然会对史学产生重大的影响:一方面,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发展为史学提供了丰富的史料来源,有助于史学家辨伪存真;另一方面,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思想差异也使得史学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和思想风格。  相似文献   

20.
梁涛 《江汉论坛》2023,(3):5-12
中国古代国家是在家族血缘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家国同构的形态,宗教和刑罚是维护国家统治的重要手段。礼最初是指祭祀的礼仪,由于中国古代国家是通过宗教的力量实现社会分层,进行政治统治,宗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故后来也泛指氏族内部的习俗、习惯等,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是德。刑最初是指对待战争俘虏的刑罚,其用于治民,便要与典、彝也就是德相结合。法最初是指刑罚,后衍生出法令、法度、法律之意。中国古代“兵刑合一”,故最早的法律形式乃是军法,体现的是君王的意志。在中国古代,宗教变革及其由之带来的德(礼)与刑的政治工具化,推动着国家的形成;而二者之间关系经过不断调整优化,最终确立起周代德主刑辅的治国理政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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