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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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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学发展观与民法观念更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国民法在立法中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可持续发展观和协调发展观的原则,把维护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作为法的终极目标,贯穿于民法的各项制度设计之中;普遍承认、尊重民事权利,平等地对待各种民事权利;弘扬权利神圣的价值理念,强化对包括人格权与财产权在内的私权的法律保护.我国在民法立法中需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维护包括平等、自愿、以人为本、契约的民法精神,适时更新立法思想,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制度健全、完善的民法对民事主体非常重要.而制度健全、完善民法的形成又依赖于完美的民法理念.西方文明以古希腊为初始,并因地理环境的影响自然生成平等、财产私有、意思自治等民法理念,具有内生性,并体现人文价值关怀.以此为指导,最终使得西方国家民法典成为典范.我国的地理环境导致我国古代不平等的人身依附关系形成,并最终形成政治国家,强调权力意识.建构我国完善的民法制度,需要建立现代民法理念所依赖的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借以弘扬现代民法理念;贯彻平等、私权优位、利益等意识,正确处理民法移植和符合国情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对民法本质的论述,学界众说纷纭。在对各类学说进行评析扬弃的基础上,通过对民法产生的根源、发展历程及其定义的追根溯源,提出民法是私人法的本质。如果民法本质仅停留在私法的本质上,依然不够精确。因为民法的最终目的是人,是彰显平等自由及独立意志的人法,是对人性的尊重和终极关怀。因此把民法的本质界定为私人法,更能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民法本质产生的人文经济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私法产生的根基,而权利本位则是民法本质的法律体现及实现方式,使民法私人的性质最终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4.
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平等与自由,对独立法律人格的承认是平等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也是民事主体获得彼此平等地位并正常开展民事活动、合法取得财产的重要前提.民法独立人格及平等原则的内涵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罗马法到近代民法再到现代民法,人们对民法独立人格和平等价值的追求从未停止.良好的法律必须是全面肯定民事主体的独立法律人格并妥当贯彻平等价值之内涵的法律.在疑难民事案件裁判过程中,民法平等原则仍然可以起到司法准则的裁判功能.  相似文献   

5.
以人为本: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点必须以人为本."理解人,关心人、尊重人”符合人的思想特点和需求,是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内在要求.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疏导、激励原则;服务原则;平等原则;多元化、层次性原则;利益原则;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  相似文献   

6.
人性化是刑罚理念中的一种价值取向,其基本蕴涵是以人为本,把人作为刑罚制度里面必须尊重的主体,弘扬人的主体价值、对人的权利的平等尊重以及对犯罪人的关怀为特质。刑罚,罚的是人的“罪行”而不是人本身,因此刑罚制度必须围绕人来建立。刑罚的初衰和目的、手段和方式、启动和裁量、执行和消灭,既要保护受害人利益,又要保护犯罪人作为人不应该在刑罚中失去的基本人权和人格权,最终使刑罚成为一种国家对犯罪人的强制性关怀。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中的平等保护不但来源于民法中的平等原则,同时也是私法自治理念在物权法中的体现,其经济基础则根植于市场经济的土壤。平等保护原则实施的核心是充分尊重和严格保护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其关键是规范政府的各类涉及公民财产的公权行为。平等保护原则不但与我国宪法的规定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而且也与所有权主体的区别立法并不发生实质性矛盾,其实质并非是为了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而是为了保护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  相似文献   

8.
人格尊严,是一个人作为人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应受到他人或社会最起码的尊重,是人的一种基本需求。加强和完善民法对人格尊严权的保护是减少冲突,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协调的保证,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当前大量侵害人格尊严权案件发生,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建议在未来民法典中应将人格尊严权独立为一种具体人格权,进一步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和范围,并完善人格尊严权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应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来实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主要以民法为保障。完善我国民法制度,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法律保障主要体现在: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法律制度,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完善物权法律制度,为辽宁市场经济发展中财产归属和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完善合同法律制度,为辽宁经济振兴中的商品流转提供基本法律形式;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推进辽宁经济振兴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0.
人文精神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政治文明是人文精神的制度保障。今天我们强调“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将建设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目标,其实质就是要弘扬人文精神;而人文精神的培育有赖于“以人为本”的政治制度的建立,这意味着我们的一切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政治行为都要尊重人,从人出发,尽量减少异化,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最终归宿。  相似文献   

11.
财产是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类社会进步的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财产权利的发展.财产权从最初对个人权利的强调,发展到对财产的社会属性的关注.在这个人权的时代,应当从观念上确立财产权在人权意义上的价值.财产权制度不仅要注重实现财产的经济功能,更要关注社会的自由、平等与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12.
个人信息财产化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事实角度而言,个人信息之财产化发展已经成为信息社会中的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从理论角度而言,个人信息之财产化发展亦具备相当坚实的法理基础。个人信息财产化之发展与传统民法人格利益之维护并不矛盾。通过恰当的法律制度设计,并赋予信息主体信息自决权、信息再转让限制权、撤销权、变更权以及匿名权,可以较好地平衡个人信息人格保护与个人信息自由流通的冲突。  相似文献   

13.
经济权利平等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一切关于社会平等的理论与实践中,人的经济权利平等也许是最难以实现,也最令理论家们感到棘手和头痛的问题.对此,本文从经济权利平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当代中国社会没有理由与经济权利平等的价值观和社会目标背道而驰,而是应当在其制度设计上积极地向这一社会目标行进.就可行性而言,当代中国要想实现人的经济权利平等,必须首先从社会平等的起点·政治权利的平等做起.因为政治权利平等是一切社会平等的前提条件,没有政治参与权的平等,就不会有利益分配参与权的平等,从而,人们就不会有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方面的平等.而当一个国家真正实现了政治权利平等之后,则较大的经济权利平等也必将指日可待.  相似文献   

14.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却承认公有的民法调整并保护民法存在的私有基础。民法是以私有为基础和条件的法。私有是民法之本,民法是私有之法。私有是民法构造的社会经济基础,没有私有就没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没有民法和民法的精神。制定和完善一个国家的民法体系,提高人的社会地位,必须以发展私有关系为根本,而人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又必然成为促进私有关系发展的社会内在动力。任何一种社会体制,都不能割裂人与私有之间的关系。私有作为一种正义的规则,必然决定一个人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格特征。民法与私有的本质联系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基本社会结构。  相似文献   

15.
人本主义教育观对当代高校班级管理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罗杰斯为代表的人本主义教育观主张尊重学生,提倡以学生为中心, 针对传统班级的弊端,参照人本主义教育观,在当代班级管理过程中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管理过程中要把学生当主体平等的人看待,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差异和潜能,把发展人作为班级管理的起点和归宿,坚持学生是班级管理的主体.  相似文献   

16.
论民事主体制度的生态化拓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环境问题不仅需要作为公法的环境法规范,还需要民法对环境法的通力配合.民事主体是民法中一个基础的范畴,传统民法中对主体的设定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而对现实中的"人"进行的法律抽象,主要以财产人格为前提设置的民法规则在解决环境问题时陷入了困境,如何实现环境保护的思想同民法的顺利对接,关键是对民事主体进行生态化改造,以更好地发挥民法在环境问题上的功能,具体包括:承认后代人的主体地位以及承认民事主体的环境人格利益.  相似文献   

17.
论“以人为本”   总被引:41,自引:0,他引:41  
“以人为本”是对人的历史主体地位的科学概括 ,是对“人是历史的剧作者和剧中人”的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科学表述 ,是唯物史观的核心。“人是历史的主体”规定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 ,它是指一切历史创造活动 ,都要以人为前提 ,以人为基础 ,以人为动力 ,以人为目的。概括起来 ,就是以人为中心 ,一切为了人 ,一切依靠人。只有实践“以人为本”的思想 ,我们才能真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8.
《法国民法典》中体现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民法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表述。个人本位兼顾社会倾向的《德国民法法典》反映了资本主义由分散的自由经济向大规模垄断经济发展这样一个时期的法律特征。在个人、社会、国家本位间游移不定的《意大利民法典》所确定的所有权观念体现着来自公共利益的限制。广泛的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经济的大量形成使得美国民事法的社会化浪潮十分汹涌。荷兰将很多特别法留在民法典之外。中国传统(民事)法本位大别于西方,体现了伦理社会本位。新中国民法沉浮跌宕,历经变迁。《民法通则》功不可没,它主要是从个人、社会而非国家的角度选取价值定位。马克思继承了公私法划分的传统,区分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市民法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形式,它通过设定民事权利来维持市民社会的秩序。我国市民法或民法当坚守市民即私人或私主体权利价值取向。中国民法典的原则立法要以确立好的民法价值取向为内涵来撰写,可将分别内蕴民法价值取向私权、平等、自由、秩序、公平、诚信的,尊重私权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社会和生态秩序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较为学理性的表述通俗化。  相似文献   

19.
人身关系是与人类同时伴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对人身权的确认和保护是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需要,其重要性无庸赘述。因此,调整人身关系就成为民法、婚姻家庭法、刑法、行政法等多种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在人身权法律规范中处于基本法的地位,这早已是人们不争的事实。然而,传统民法关于人身权的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传统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进行重新思考和评价。只要翻开法制史就不难看出,调整人身关系的…  相似文献   

20.
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法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阐发,取得了甚大成就且有重要的当代价值。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为人们指明了民族习俗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民俗指民众的风俗习惯,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俗是从世代相传的经验中发展起来的,民法的源头在于民俗。民法取代民俗,其根本动因归属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此外,民法的产生还受到民族矛盾和文化矛盾等多种综合矛盾的作用,是民俗无力驾驭、控制调节社会矛盾的结果。今天,恩格斯晚年法治思想仍不失为研究民法时不可忽视的方法论,从这独特的视角可以揭示民俗与民法的关联和差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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