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土地上权利从两权分置到三权分置,其目标是在保障农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上权利的流转,实现农民财产性收益,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大庆市应及时根据中央文件精神调整农村土地上权利流转的操作方法,通过具体制度调整,为大庆市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关系农村整体改革成败的关键.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应清醒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和面临的难题,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等,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问题解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对此都有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还存在许多问题,学界对此也产生很多争议。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历程进行了简要回顾,然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进行了深刻剖析,最后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急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进一步完善,应大力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完善市场环境、市场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及其自身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反映;是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加快我国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实现的内在要求。然而,从实际调研情况看,各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是不平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程度也是比较低的。如何走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低水平的市场化流转困境,顺利实现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已成为当前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术界必须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本文通过对安徽省部分市县的实地调研,并在大量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探索性地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运行过程及趋势;粗浅而非全面地勾勒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制度框架和理论要点。以期能为拓展研究思维提供帮助,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运行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制定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6.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与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农村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明显加快,规模逐渐扩大。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农地流转中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以及中介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健全,这些问题必须解决。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农户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基本特征的农地经营制度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要求,这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营的必经之路.笔者在对银川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银川市土地流转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促进银川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和实质是土地权利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目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理论上应是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财产权能的激发,强调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所有权蕴涵的私法上权利的可能性。实务中应考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模式,并以适宜的法权构造来实现农民利益的保障和农地流转的法律风险规避。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天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促进和规范天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该做到:保护耕地资源,坚持土地流转“三个不得”的原则不动摇;加强立法,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构建市场,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搭建平台;加强管理与服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保障;完善配套措施,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思路。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客观必然性。当前存在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因素。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是: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规范政府的职责内容;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管理职能和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培育专业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服务人才等。  相似文献   

11.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几个重大判断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是现在学界与政府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界定,对于是否存在流转市场也没有形成共识.文章认为,虽然中国农村有土地流转,但"有流无转"、"有市无场".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农地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符合四大要件:农民为流转主体、有流转规则、有流转平台、有流转机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做好规划、建章、立市、管理、服务、监督、保障七个环节的工作.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农民承包权益、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要以沿海大开发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规范土地流转,促进制度创新,消除制约土地流转的制度性障碍,从而实现江苏沿海"洼地"的快速崛起。  相似文献   

13.
潘维荣 《理论界》2009,(5):32-3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一项重大决策,就是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文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形式和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全面地解析了这一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4.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汉 《中州学刊》2006,(5):90-92
《物权法(草案)》第132条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主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但该草案第133条的规定却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在《物权法》的制定中,应该取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性规定,并对《土地承包法》的相应规定进行修改,对以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要件予以明确。另外,未来立法应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抵押方式和继承方式,建立统一、安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登记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15.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逐渐得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符合遗产的特征,应当成为继承权的客体.同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应对其继承的方式加于规定并遵循一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制度都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进化博弈理论应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研究中,分类别建立进化博弈模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和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流转展开分析,寻求各自的复制动态方程和进化稳定策略,探讨流转的机理和演化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农村土地流转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条件。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从土地资源禀赋、土地利用效率、经济发展状况、人口与劳动力状况等角度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山西省现阶段不适合进行大规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8.
大庆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思想观念落后;2.带动力转移环境不够良好;3.流转行为不规范;4.规模小,流转后无保护;5.村级组织作用软弱这五个方面。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一是建立七个流转机制,来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以产业规模化经营促进流转;三是加大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加大资金扶持,进一步解决农业规模经营资金缺乏问题。  相似文献   

19.
胡惠英  刘啸山 《河北学刊》2012,32(5):132-135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如农耕地被改变性质风险、农民失地风险、农业龙头企业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和社会安全风险等.防范风险应当采取如下对策,即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着力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有法不依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利益;建立良好的土地流转民意诉求与反馈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为其流转打下了基础,并使之具备了可执行性。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具备债权和生存权的特点,司法解释中规定不允许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债和抵押,因此需要在二者之间进行有效的协调,并对两种不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