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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7 毫秒
1.
论《电子签名法》上的数据电文效力规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电子签名法》的通过为我国目前亟需规制的电子商务交易构建了最基本的规则框架,作为电子商务法研究基点与立法基础的数据电文制度经由《电子签名法》的颁布而得以初步建立,但数据电文的效力规则尚不完整。没有数据电文的一般生效规则作为适用基础,《电子签名法》所规定的收发时间规则将难以完全发挥作用。《电子签名法》对于数据电文到达时间的确定存有缺漏情形,应当补充检索到达规则,以合理分配风险。同时,确认收讫规则与收发时间规则的适用界限以及确认收讫的法律效果尚须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2.
电子商务依托现代高新技术全面改变着传统贸易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其表现载体数据电文应用到诉讼领域成为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可接受性、证明力以及搜集采信等问题存在较大立法障碍和适用困难.必须加强研究电子商务证据新特点,借鉴国际组织有益探索,逐步建立我国电子证据法律制度,为电子商务的顺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电子商务安全的立法问题初探——兼论WTO与电子商务安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易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首要和基本问题。法律保障电子商务安全比技术安全保护措施更具根本和终局意义。电子商务安全的法理基础在于防范市场交易风险、贯彻商法交易安全原则、满足人性的安全需要。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制度包括网络和信息安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和电子支持等安全制度,对此,应采取适宜的立法模式和切实的实体和程序立法保障对策。  相似文献   

4.
电子代理人即《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中的自动电文系统,其并非法律主体,只是电子订约的工具或手段。自动电文系统订立的合同归属于自动电文系统的使用人,立法不应因没有人的事先审查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公约》关于电子通信错误的规定突破了合同法的公认观点。我国应对自动电文系统及其法律效力等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5.
电子保险商务是未来保险运作的主要手段,但人们对电子保险商务的安全和诚信却心存疑虑。只有从法律和技术两个层面上有效地保证电子保险的安全诚信,电子保险商务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才能获得公众真诚的认同并进而得到长足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实现电子保险商务的安全诚信提供了法律保障———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也为电子保险商务提供了安全保障;严格电子认证服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电子保险商务提供了诚信支持;承认数据电文的证据地位,为保险纠纷当事人解决争议建立了诉讼信心。在获得国家法律保障的同时,保险企业应该积极探索体现安全性的电子商务技术解决方案,以期在新经济时代创造保险企业新的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6.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如何确定一项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成为电子交易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国际国内立法关注的重点。关于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的确定存在着众多不同的观点和做法,而以“脱离”发出标准和“推定”到达规则分别确定数据电文的发送与收到时间,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合同法应尽快补充和完善相关规定以适应并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7.
传统的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对某些交易行为所规定的书面形式要求 ,构成了推广使用电子商务的一大法律障碍。为解决该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主要采用了以下两种不同的途径 :一为合同的途径。即在交换协议中由当事人约定将数据电文视同“书面”,并放弃他们根据应适用的法律对数据电文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力提出异议的权利。二为法律的途径。即在立法上扩大“书面”一词的外延 ,使之涵纳数据电文 ,这样既不必全盘取消书面形式的要求 ,又适应了电子商务技术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如何确定一项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成为电子交易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国际国内立法关注的重点。关于数据电文的收发时间的确定存在着众多不同的观点和做法,而以“脱离”发出标准和“推定”到达规则分别确定数据电文的发送与收到时间,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合同法应尽快补充和完善相关规定以适应并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9.
在电子合同中,投邮主义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基础。虽然传统合同关于承诺的内涵仍然适用于电子合同中的数据电文,到达主义仍是确定生效时间的最佳选择,但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及时性将赋予其新的含义。我国的相关立法并不完善。吸收先进国际立法的经验并完善对数据电文生效时间的规定,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电子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0.
在电子合同中,投邮主义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基础。虽然传统合同关于承诺的内涵仍然适用于电子合同中的数据电文,到达主义仍是确定生效时间的最佳选择,但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及时性将赋予其新的含义。我国的相关立法并不完善。吸收先进国际立法的经验并完善对数据电文生效时间的规定,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电子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1.
电子商务包括信息服务、交易和支付三方面的环节,其中支付是基础和关键,而我国的电子支付却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和标准予以规范.本文论述了电子支付的特性、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传统的有价证券是将权利与具有唯一性的纸质证券相结合,以实物证券的流通表征权利的流通,实现权利的证券化。我国应修改《电子签名法》,借鉴美国立法中的可转让电子记录概念及规则,肯定电子证券的相同法律效力,以传统的证券、票据等法律制度适用其流转交易。  相似文献   

13.
电子商务是一种商务活动,因此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原则和一般规定,同时它又是一种新的经济行为,因此其法律适用必然有新的特点。应当在法律体系中明确承认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殊性,摆脱套用传统书面形式的束缚,为数据电文通讯技术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制定新的行为准则。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兴起,在以电子客票为主要形式的航空运输服务中得到了广泛适用,给航空业运营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给旅客带来了便利,但也给航空旅客权益保护带来了极大挑战。我国《民用航空法》和《合同法》在对航空电子运输凭证的认定上存在冲突,且《电子商务法》尚未颁布实施,使得航空旅客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亟需完善电子商务环境下航空旅客权益的法律规定,健全航空旅客权益的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旅客合法权益,促进航空运输业电子商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产生了无纸化的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无纸化的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随之产生。对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对于规范电子交易,保持其高效性,维护其安全性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意义。本文由电子合同中电子数据信息的法律效力入手,采用"功能等同"的方法,对电子合同的"书面""签名""原件"等问题分别予以解决,从而最终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的认可与确定。  相似文献   

16.
面对现代信息技术给现有交易法律制度带来的挑战,我国著名电子商务法专家刘满达教授于2004年12月出版了《电子交易法研究》。该书是我们所看到的对电子交易法律问题做出的较为全面和深刻的论著,也是目前国内第一部电子交易法专著。其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体系,保持现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同时又凸现电子交易法的特性。在该书前言部分,作者就首先批评了“网络法”这一提法,针对学界存在的电子交易法的两种立法模式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并在全书中始终贯穿了一个原则,即“由信息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大多是可由现有的法律来…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地规定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独立的证据形式,肯定了电子数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据能力和法律地位,然而并未对其认定规则作出详细规定,从而导致在认定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对于电子数据的认定,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证据审查认定的一般性规定,同时也应当针对电子数据的独特性作出特殊性规定,肯定CA认证、EDI中心、DRM、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新型收集手段的合法性、变更对其原件的要求、肯定单一电子数据的证明力、明确数个电子数据证明同一事实时各电子数据证明力大小的认定原则。  相似文献   

18.
1999年,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确立了计算机信息交易中的电子自助法律制度,并对其实施要件及限制作了详细规定。电子自助法律制度对平衡计算机软件许可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重大意义。作为一种新型的自助行为,就救济成本和救济效率而言,电子自助具有公力救济所没有的优势。我国应从权利内容、实施限制、实施程序等方面来构建我国的电子自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技术越来越高超。在司法实践中,当网络传输中数据电文作为证据使用时,法院无法准确判断其是否被篡改。而电子签名技术能够保证数据电文在网络传输过程中不被人偷窥、窃取、删改或是假冒。因此,电子签名可以作为数据电文的辅助证据使用。在证据法上,赋予电子签名以证据效力并确保其证据效力的优势有实际意义,使电子商务更具有法律保障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南都学坛》2015,(6):60-65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蓬勃发展,新的交易模式在提供交易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风险,我国对电子商务交易争议的权威数据统计及分析却很少,现阶段电子商务法律的位阶、层级较乱,并以规章、规定为主,法律效力偏低。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也降低了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信心。我国于2013年将电子商务法正式纳入立法日程,标志着我国着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决心。因此,电子商务争议法律风险的防控需要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这就包括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消费者的保护、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以及争议解决制度等。我国应该在传统的部门法律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的立法发展,结合电子商务法的起草,逐步将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与传统部门法相关领域对接,从而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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