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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合同法第80条关于债权让与通知的规定存在多个法律漏洞需要填补。无论是对该条进行目的论扩张,还是进行目的论限缩,在解释论上应该坚持如下原则:债权让与合同生效,受让人即成为新债权人,债权让与通知的规范目的包括两个层面,第一是保护债务人,第二是确保受让人权利的顺利实现。因此,通知的主体应扩张至受让人,通知的方式应扩张至诉讼方式,以及特定条件下的公告方式。关于让与通知的法律效力,无论问题多么复杂,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原则是解释论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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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下对于“债权让与”制度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债权何时让与、让与通知的性质、让与通知的主体与方式、通知是否构成时效中断的事由等问题上,相反对于通知义务的定性问题所言甚少,虽有部分学者在论述上述争议点时,提及到通知义务的性质是从给付义务,但也并未对此进行详细阐述。由于承担通知义务的主体不同,因此相应的通知义务性质也应不同。在让与人作为通知主体时,通知义务的性质为从给付义务,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时,承担的通知义务为不真正义务,以此来解决当让与人不及时通知给受让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受让人的请求权基础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新规定的保理合同本质为债权让与,但立法却在债权让与通知主体的范围、是否采登记对抗要件、多重让与时权利优先性的确权规则等方面均将其与一般债权让与作出区别规定,这有违体系上的统一性,且对抗要件、确权规则间的歧异无法避免出卖人与受让人间的恶意串通,有损交易安全。为此,建议完善一般债权让与规范:一是赋予一般债权让与中有充分证据的受让人以通知资格,二是将一般债权让与新增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的登记客体,三是同一债权上兼存债权让与、保理及债权质押时,按统一的确权规则认定在先权利。其意义在于激励权利人积极行权的同时避免诈害行为,消弭双轨制确权规则造成的体系冲突。  相似文献   

5.
<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是对<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强制性规定"的限缩解释,但强制性规定中的非效力性规定向<合同法>第52条第4项的"逃逸"可能架空该限制的意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是立法者就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的事项对司法者的概括授权.<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是对该概括授权的行使路径的说明,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因欠缺但书规定而导致的功能减损.  相似文献   

6.
《合同法》颁布以来,围绕着第51条所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具体含义,学界产生了严重分歧。作者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分析、阐述、总结与反思,认为以"物权变动不生效力说"为宜,并提出了一些论据和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7.
我国《合同法》吸收了英美法隐名代理和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的"合理内核",规定了第402、403条即间接代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往我国外贸代理法律制度的缺失。但是,自《合同法》颁布以来,学界和实务界对间接代理的评价莫衷一是。该文从间接代理制度本身和立法动机分析入手,进而指出间接代理制度虽然有其制度的合理性,但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债权人指的是申请代位权债权人。该款立法规定优点是便于操作 ,有利于调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积极性 ,同时与民诉法《意见》第 30 0条规定相协调 ;缺点是不符合“入库规则” ,不符合“债的相对性原理” ,会导致法律不公。因而需对该款进行修改 :废除民诉《意见》第 30 0条 ,建立债权人申报制度 ,给申请代位权人适当劳务报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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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债权人指的是申请代位权债权人.该款立法规定优点是便于操作,有利于调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积极性,同时与民诉法《意见》第300条规定相协调;缺点是不符合"入库规则",不符合"债的相对性原理",会导致法律不公.因而需对该款进行修改废除民诉《意见》第300条,建立债权人申报制度,给申请代位权人适当劳务报酬.  相似文献   

10.
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较之于劳务派遣规模过大和主流化,是更为根本的劳务派遣问题,实现同工同酬是解决劳务派遣问题的关键。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不仅是法律原则,而且是法律规则;其"同工"仅以岗位作为界定的标志;其"同酬"在空间范围和衡量标准上有两个层次,即用工单位内部和用工单位所在地。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虽然对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规则作出修改和补充,但在同工同酬的界定和实施机制上,仍然有诸多不足而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1.
《合同法》第121条的本质为第三人风险分配规范,其背后有着强大的经济理性。第121条大体上是合理的,无须对该条进行限缩解释或废除。虽然第121条存在一定的粗糙性,但该粗糙性可通过外部修复和自我修复来解决。外部修复主要包括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配规则及不可抗力规则;自我修复则是指第121条作为一项补充性任意规范,合同当事人可通过协议将其排除,并重新设定适应当前交易的第三人风险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12.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之本旨在于解决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过失致不能成立或无效时,有过失的一方应否就他方当事人及因信赖合同成立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 42条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从文义上分析,重在禁止订立合同时的欺诈行为,易使人产生误解,不利于法律适用.在立法模式选择上,亦有可商榷之处,应采单一法律原则模式.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规定的债权意思主义模式自身有问题。《物权法》规定的债权意思主义对抗登记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登记并存是不妥的,且与交易习惯冲突;采债权意思主义不具有说服力,机动车所有权变动采债权形式主义较妥,《物权法》第24条应予废除。  相似文献   

14.
通过分析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文 ,指出《合同法》强调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前义务 ,合同中的附随义务 ,后合同义务及争议条款解决的规定 ,其依据都是诚实信用的原则。强调这一原则具有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5.
外观设计不仅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而且易与发明、作品等其它知识产权客体重叠,这就使其边界难以界定.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界定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对排除对象没有予以规定.应借鉴美国版权法、英国外观设计法的立法技术,确立公共领域保留和功能性排除原则两项原则,对外观设计专利既予以抽象定义,又予以排除规定,以确定外观设计专利合理的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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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不仅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而且易与发明、作品等其它知识产权客体重叠,这就使其边界难以界定。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界定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对排除对象没有予以规定。应借鉴美国版权法、英国外观设计法的立法技术,确立公共领域保留和功能性排除原则两项原则,对外观设计专利既予以抽象定义,又予以排除规定,以确定外观设计专利合理的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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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122条是我国关于加害给付的制定法依据,但合同法122条只能适用于那些履行利益损害与固有利益损害完全重合的加害给付,而不能适用于这二者不完全重合的加害给付,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的相应规定来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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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指出买卖双方对价款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即时效起算点始于交付货物之时,该时点也是形成请求权之时。该规定在理论上有争议,在实践中存有明显缺陷,导致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计算错误。法释(2008)11号规定亦没有解决此不足。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定于始于形成请求权,则圆满解决了此问题。  相似文献   

19.
劳动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为理由,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往往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而被驳回起诉.法院擅自要求劳动者承担该证明责任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理,也导致了法律的不公开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解除合同的权利构成要件与《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与比较,认为法院要求由劳动者来承担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责任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法律应当平等地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甚至应当倾斜于劳动者.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176条对人保物保并存时担保权实现顺位、物上担保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的法律规则同样适用于各种担保形式并存的情形:共同担保人之间的法律问题约定优先;无约定情形下,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优先于第三人担保权实现;若担保权均由第三人提供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得向其余担保人追偿,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权也与其余担保人无关.《担保法》第12条共同保证制度中当事人无约定则推定保证人内部连带关系、肯定追偿等与《物权法》第176条立法精神相冲突的法律规则均不能再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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