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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能动司法是指人民法院运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发挥主观能动性,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司法需求,高效解决矛盾纠纷,为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活动.司法的政治功能的发挥、机械司法的现实局限、转型社会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彰显无疑是能动司法成为必然的重要依据.然而,司法如何在能动与被动之间实现均衡、在法治与政治之间实现统一、在调解和判决之间选择适用、在前沿与后方之间实现正义,是摆在实践面前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2.
司法能动主义视野下的乡土司法模式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缓解乡土逻辑和法律逻辑在转型社会司法过程中的内在紧张,中国基层法院涌现出能动主义的乡土司法模式.乡土司法的实践模式体现出司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司法的政治化和专业化、司法的能动性和被动性、司法的精英化和大众化的内在悖论.对乡土司法内在悖论特征的揭示引发我们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我们只有反对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立足于中国悖论社会的话语情境和实践逻辑,才能树立对乡土司法模式的正确态度.  相似文献   

3.
在社会转型期,司法承担着调节主体利益诉求、解决社会矛盾冲突、实现法律公正价值的职能。然而,当前的司法状况并不令人满意,面临诸多难题,遭遇民众信任危机,已陷入某种程度的困境。法律推理是能动司法的重要方式,其中,形式法律推理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形式理性,实质法律推理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实质理性。借助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法律推理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转型中国的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的中国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能动司法是中国司法顺应时代挑战在工作思路和运作上对社会转型的积极回应.与此不同,司法能动主义是另外具有特殊语境和语义的司法理念和模式,它反映的是美国联邦法院司法权能的不断扩张.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相对立,是对司法规律的反向运动,而中国的能动司法应该是法院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意义上强调司法的积极履行职责.中国司法要开展能动,只能是在融贯地坚持司法原理的基础上,以圆满地实现司法的功能为目标,追求有所作为的能动.  相似文献   

5.
论能动司法的本土资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能动主义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它要求法官超越传统的被动、中立的角色设定,积极主动运用司法权力回应社会现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中国特色的司法能动主义(即能动司法)的兴起,既和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相伴而生,又具有深厚的本土根基。充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有益因子,有助于实现司法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目的。  相似文献   

6.
能动司法是我国当前重要的司法政策.能动司法要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遵循司法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多种方式方法解决矛盾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律变通是基于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实,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平等的法律制度安排.在变通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民族自治地方能动司法具有广阔的空间.  相似文献   

7.
司法克制主义坚持严格的规则主义,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确定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损害个案正义,忽视司法判决的正确性.司法能动主义通过法律原则的适用维护个案正义和司法判决的正确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破坏法律的确定性.现代法律和司法判决应该是正确性和确定性的统一,这就提出了司法能力主义,也就是对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两种对立的意识形态进行“执两用中”的整合和平衡.司法能力主义强调法律不仅是技术,亦是艺术,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很高要求.  相似文献   

8.
中国式能动司法发展已有多样的的实践形态。云南祥云'便民司法经验'代表的乡土巡回司法活动,因司法机关主动承担当事人部分诉讼成本的转移、质朴本色的人民司法群众路线工作理念和方式、司法权外的权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投入等制度特性而区别于普通庭审。乡土巡回司法制度兴起和发展,对接中国法治国家建设战略需要,继承红色司法内在精神、适应乡土社会法律生活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偏好、有效融和政务型司法法律文化传统、展示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既有政治优势、助力乡土社会权力体系重建,从而在个案实效外产生政治溢出效应,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是中国式能动司法的关键拼图。  相似文献   

9.
能动司法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司法能动主义的源头在美国,与其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实践紧密联系。在中国,能动司法是由决策者自上而下、回应社会需求而提出的,并贯彻到各级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中。从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来看,关于能动司法的概括或解释是多元化的。在我国司法大改革的背景下,法官发挥司法能动性有利于填补法律缺陷、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和树立积极主动、司法为民的基本理念。但是,也必须正视法官能动司法的两面性,可以通过完善立法、构建司法能动制度和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来规制法官能动司法的实施,以保障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10.
能动司法有利于构建一个以法治和诚信为重要内核的和谐社会,因为能动司法理念体现了一种对真善美具体历史统一的自然法精神的追求,而实践理性作为实践着的人们选择和从事正当行为的机制与能力,是能动司法的理论基础。比较中西能动司法的特点,两者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一方面,能动司法已经成为现代司法的基本特征,"法官造法"与"法官释法"的界限难以划清。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和主要西方国家的国情不同,所以在能动司法的实现形式上存在很大区别。实现中国能动司法的关键在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而在现实的微观层面上,则主要通过司法观念和法律原则的创新,尤其是审判方式和执行方式的创新,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救济手段,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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