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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中国《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其第2条保护范围模糊不清的状况日益凸显,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时需充分考虑《侵权责任法》在保护对象上的特殊性、保护范围的边界性、中外立法经验和发展趋势以及目前中国的现实,把具有绝对权的人身权、物权和知识产权以及第三人故意侵害他人债权明确界定为保护范围,把胎儿利益和死者人格利益明示确定,把没有被民事法律具体化的权利和道德性权利排除在保护之列,并区分权利和利益的保护程度和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
杨立新 《河北学刊》2008,28(3):159-165
《侵权责任法》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涉及到各界利益的平衡问题,起草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4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宾馆召开了第一次侵权责任法专家讨论会,广泛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起草工作中的一些重大法律问题,如侵权责任法的性质问题、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问题、侵权行为的类型问题、侵权责任形态问题、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等。对于法学界重点关注的《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哪些突出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当是什么等问题,笔者根据与会专家所探讨的这五方面问题,分别做出评述。由于《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人民性和科学性极强的民法部门法。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制定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科学的《侵权责任法》。  相似文献   

3.
《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民事权益保障法。该法强调权利保护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责任承担意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途径包括:完善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体系;贯彻全部赔偿、惩罚性赔偿、限定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4.
无障碍生活利益是残障者特有的人格利益,是残障者能够平等地融入社会正常生活、享受社会进步成果的基本保障。残障者无障碍生活利益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行政法和社会法领域,而应纳入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法领域加以全面保护。民法典的编纂中,应当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残障者等弱势主体的权益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原则,在人格权法中确认无障碍生活利益为残障者的特殊权益,将残障者无障碍生活利益纳入《侵权责任法》权益保护的范围,从而为残障者无障碍生活利益的民法保护以及其权利行使的具体规则提供明确的指导原则和立法依据。  相似文献   

5.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对<侵权责任法>保护的利益范围做出了不受限制或者限定的规定,使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的利益范围十分广泛;我国<侵权责任法>通过过错侵权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来保护他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享有的各种民事权益,使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建立在绝对保护的基础上.无论是不受限制或者限定的民事权益的保护还是公平责任保护方式的认可,均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论身体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身体权,这是侵权立法对身体权保护的不足之一。在未来将身体权法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或扩大解释《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或借鉴他国作法将对健康与身体完整性的侵害作为一个独立诉因,这些作法皆可以实现对身体权的实质性保护。  相似文献   

7.
我国《著作权法》自颁布以来已经修改了两次,已逐渐成熟与完善起来,但是,对著作权(以及邻接权)侵权行为和法律救济措施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入。结合《侵权责任法》相关原理,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理论上的探讨,有助于辨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理,从而为设定侵权行为的法律处置措施提供借鉴。随着创新国家的建设,需要运用现代法治理念,构建新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权利人利益,建设全面而有序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包括绝对权与法益.绝对权包括人格权、物权与知识产权.亲属身份权由于具有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双重特征,因此我们对其保护应该具体对待,但继承权与合同债权并非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法益包括死者生前的人格利益、占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纯粹经济损失以及合同债权.我国侵权责任法应该借鉴德国民法典,对权利与法益的保护区别评判,采取例示性的立法模式,明确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的同时,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使其能够适应未来侵权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法》第六章用数个条文具体规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范围的确定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和过失相抵规则,既要赔偿直接与间接财产利益损失,也要赔偿精神利益损失。  相似文献   

10.
任欣悦 《天府新论》2012,(5):71-74,83
国家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保护人的精神权益,但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内容,条文简略,操作性不强,甚至落后于既有的关于精神损害保护的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保护人的精神权益的规定还需要完善细化:将精神权益损害赔偿数字化、具体化、可操作化,先通过司法解释或者司法判例及时进行明确是可选之途.  相似文献   

11.
中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后,对于是否有必要制定《人格权法》及是否能够独立成为未来《民法案》的一编,引发学界讨论。笔者认为,侵权责任法不能替代人格权法;侵权责任形式的多元化并不否定人格权法的独立成篇;侵权责任法替代人格权法将导致后者成为判例法;人格权法与侵权责任法内容上是相互衔接的。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中的能够得到损害赔偿救济的损害,必须具有不法性。这样的不法性可能来自损害是对特定权益侵害的结果,也可能是违反保护性法律规范的结果,也可能是法律秩序对相关的损害进行评价之后得出的非该当性的判断。《侵权责任法》虽然在构成要件上没有区分对绝对权的侵犯和对其他利益的侵犯,但在侵害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是否具有不法性问题上进行了区分。这可以成为建构中国侵权责任制度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  相似文献   

13.
对于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各国都在一般规则之外赋予法官一定的裁量分配权力。我国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一改过去要求医院对其不存在医疗过错负举证责任的做法,有加重原告患者举证负担的嫌疑。这种新规定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符合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认知,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今后,司法实务界应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利益衡量理论,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解释。  相似文献   

14.
不真正连带责任正是德国理论为了维护连带责任的逻辑自洽而产生的概念,我国理论得以继受。但法定不真正连带责任有值得反思的地方:立法规定不统一,不能从整体上把握连带责任情形,概念容易产生歧义。《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并未提及不真正连带责任应属妥当选择,《侵权责任法》中某些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规定与传统理论、商法价值不完全相符,划分依据尚欠明晰。由于连带责任外延的扩张能容纳法定不真正连带责任,区分标准不再泾渭分明,法定不真正连带责任可以融入连带责任中,应加强债务人内部责任分配的研究。对于广义请求权竞合的情形可以通过相应的实体法满足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学说应更侧重程序法。这样不仅可以较全面把握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形,还能更有效保护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15.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本归责原则。如何判断行为人有没有过错,有主观判断标准、客观判断标准和折中的判断标准三种主张。客观判断标准使过错的判断更加明确具体,适用方便简洁,符合《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立法目的,促使行为人更加谨慎地行为。因此,客观判断标准应该成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适用中判断行为有无过错的主要标准。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从英美法系发展到大陆法系历经波折,争论不休,其本身的性质尚无定论。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出台,在产品责任上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这项大胆尝试是《侵权责任法法》最大的突破。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必须承认作为舶来品的惩罚性赔偿可以适应中国的立法环境,尤其在侵权法领域有特别的意义,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将体现此制度的最大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17.
官玉琴 《东南学术》2007,(3):143-149
身份是民事主体在特定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并由此产生的与该身份地位密不可分的身份利益.从婚姻目的入手分析配偶权客体,即配偶的身份利益,其主要内容包括:夫妻同居生活、夫妻共同生育子女以及夫妻相互陪伴、钟爱和帮助.配偶身份利益具有绝对性,受法律保护.任何第三人侵害配偶身份利益都应受法律制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规范适用问题,涉及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侵权特别法、侵权责任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等诸多方面。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规范适用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多种情形。不能仅机械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条的规定,而要注意其与《立法法》第83条的配合运用。侵权责任法分则与总则的关系体现为涵盖、改变、细化、补充等多方面。  相似文献   

19.
论配偶权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配偶权是男女两性依法结合为夫妻后,相互间基于配偶身份所享有的对配偶利益的专属支配权.配偶权是身份权的一种,是权利义务一体性的权利.我国现行《婚姻法》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尤其是未规定配偶间的同居权和贞操保持权,漠视夫妻关系的自然属性,并对配偶权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因而有待完善.完善配偶权,主要应充实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并依据不同的配偶身份利益,设计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对外投资步伐的加快,中国由资本输入国转变为兼具资本输出国的身份。利益交换的缔约理念不能适应中国身份出现混同的情形。利益平衡成为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缔约基础。所谓利益平衡即以投资者私有财产权保护为核心,以东道国社会公共利益为边界,将投资者私有财产限制在东道国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最终达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和东道国核心利益的维护,实现两者的平衡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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