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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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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一轮林权改革后,福建集体林区林权经营方式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一定程度上赋予了林农对林业经营模式的选择权.首先主要分析了不同林业经营模式的特征及问题,进而基于福建省三明市实证调查所获取的数据,利用多元Logistic模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业经营模式的选择行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资源质量、林地面积及林改对林业收入、家庭资产和资源利用的影响等因素对农户林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具有不同程度和方向的影响.在分析回归结果的基础上,对不同林业经营模式的效率提升和发展方向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下放给林农家庭,诸多学者认为林农家庭经营的模式与市场化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林农之间的合作来予以化解,笔者对河北省部分林农样本农户的合作意愿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检验问卷信度的基础上,以林地规模和林业收入比重为标准将林农样本农户聚类为大户和小户两类,并分别对其合作意愿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各影响因素对大户和小户产生影响的方向或程度有所不同,在推动林业合作组织建设过程中应将大户和小户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以物权理论来规范林地承包经营制度。集体林权物权化是回应现实诉求,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内在要求。推进集体林地使用权物权化的措施是:赋予林农排他的林地占有权;落实林地使用权物权的经营权和处置权;确保林地使用权人的收益权;完善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赋予林地、林木使用权以抵押权。  相似文献   

4.
林权流转的多维动因分析与激励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南方集体林的绝大部分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责任制催生林地流转,小规模林地经营状况为林地流转创造条件。当前,林权流转呈加速趋势。林权流转的动因包括三个层次,劳动力城镇化转移、林业的比较效益低、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微观层次原因,林地规模经营、林区经济发展等中观层次原因,林业实现国际化、林区家庭承包制继续稳定发展、国家的政策法律等宏观层次原因。所以,可以选择以下路径激励林权流转的加速:稳定和强化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强调承包权能的独立存在;加强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建设;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市场;推进城镇化进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民职业教育,转变农户传统经营观念。  相似文献   

5.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虽然林农林地经营的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但林地的分散化使得林业经营的规模效应下降。江西是林权改革的试点省份,共有94个示范性林农合作组织。依据从这些组织获得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后的结果显示:林农合作组织的规模、林权改革制度和林农经营范围对合作组织的收入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政府应鼓励林农合作组织进行规模扩张,给予合作组织资金和财政上的支持,为多种合作组织模式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合作组织的内部管理,为合作组织向下游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6.
基于对云南省16个州(市)30个县(市、区)1554个样本农户的问卷调查资料分析,从林权制度的完整性、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林权证的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此次林改不仅明确了林地的使用权,而且明确了林木的所有权,农户获得的林权比"林业三定"和"四荒使用权有偿转让"更加清晰、完整,因此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同时,本次林改林农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从而更能保证广大林农的权益。  相似文献   

7.
"三林"问题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当前我国关注一个热点问题.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即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从而林地真正变成农户的生产资料.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理论、林权制度理论为基础,分析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过程和成效,以江西省武宁县集体林权制改革为例进行案例分析,总结江西省集体林权制改革的经验,探索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改革的配套改革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农户林地林木转出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农户通过“确权到户”获取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也获得将林地林木资源作为资产性资源予以转出获取收益的权利。农户林地林木转出行为不仅关系到其林业收益能否完好实现,还关系到林业生产能否实现规模经营。本文以江西省为例,在对2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的12个行政村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二分类Logistic模型,定量分析了农户林地林木转出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农户对现行流转及生产制度安排的认知程度、农户非农收入比重、农户林业生产时间、农户上学子女数目均对其转出行为具有显著影响,但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文章最后提出加强宣传,提高农户对现行制度的认知程度;加强引导,提高农户自主经营能力;完善制度,保障农户的林业收益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本文选取福建省邵武市为案例点,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和参与式座谈等方式对南方集体林区林农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利益者进行了调查分析,旨在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森林经营主以后,如何通过合作组织这一形式解决林地分散经营带来的林业抵抗风险能力降低、林业经营成本增加等问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目前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合作组织发展的动力、自身运营能力、法律支撑和政策环境等方面.根据研究发现的问题,本文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对今后南方集体林区进一步推进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从而促进集体林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0.
林农信贷可获程度低下已成为制约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于福建林农调研数据,运用Double-Hurdle模型全面考察了经验资本及林地规模对林农信贷获得概率及获得规模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林农获得贷款难度仍然较大,样本农户中获得林业贷款的仅为29%;经验资本中,经商经历可以显著提高林农信贷获得概率,而林业经历和贷款经历能够显著提高林农贷款获得额度;林地规模不仅提高了林农贷款获得概率,还提高了林农贷款获得额度。因此,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阶段,要积极引导林农合作经营,鼓励农户联保贷款,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以提高林农信贷可获性。  相似文献   

11.
根据2016年全国7省共3500户样本农户的调研数据,从农户家庭基本特征、林改相关政策、农户家庭林地经营情况3个方面分析了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利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影响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户主是否从事与林业相关的经营活动、户主是否干部、户主是否接受过林业培训、林业科技服务需求意愿、森林保险的需求意愿、家庭林地面积对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具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12.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分林到户使得林业经营细碎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林业规模化经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以福建省三明市林农为研究对象,以实地调研的483份农户调查问卷和140份管理者调查问卷为基础,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建立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林农对林业合作组织的需求情况,以及农户需求对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为促进林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实现规模化经营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促进林地流转、大力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创新林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着力点来稳定林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林地流转和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通过改进林业经营效率对林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产生影响,而创新林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则通过增强社会保障功能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4.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顾,提出了促进集体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作者认为,虽然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林权纠纷不断、林业金融发展滞后、资本下乡影响农民就业、森林保险短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林业税费过重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客观上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林改精神,积极推进林地林木流转,加大林业信贷的政策性扶持力度,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引导林农参加森林保险,积极开展生态林规模化承包试点,减免林业税费,加大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  相似文献   

1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赋予农户产权主体地位的同时,也引发了林地细碎化所带来的生产成本上升、经营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构建满足农户合作需求的制度安排以有效激励农户合作,实现林地规模经营。笔者首先分析了现行合作经营方面的制度安排所赋予农户的权利内容,其次通过对415户林农在合作行为与意愿方面的选择信息分析了农户对合作经营的权利需求。通过对二者的比较研究,分析合作经营制度供给和农户需求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存在差异的原因,并根据农户需求的内容提出合作经营方面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2008年以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集体林木资源的产权关系,稳定了林地的承包经营关系,但也造成了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偏低,不利于实施集约经营,限制了集体森林资源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升。采用Probit模型对辽宁省10个样本县、50个样本村、500户样本农户参加林业合作组织的行为进行了计量分析。结果显示:村内林业合作组织数量、农户是否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林地面积、家庭人口数量、人均耕地面积、农户家庭成员是否担任干部及人均收入等因素对农户参与林业合作组织的行为有显著影响。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林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进而推进农户森林资源的规模化经营。  相似文献   

1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方面在政策层面落实了农民对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另一方面在森林经营层面导致了集体林地的高度碎片化。在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的新形势下,通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将产权分散的集体林地组合为森林经营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集体林地的规模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从林业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和我国当前的实际需要来看,我国《森林法》应当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纳入《森林法》的制度框架,确立集体林森林经营补助专项资金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发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规模化森林经营上的优势,推动集体林走上规模化经营的道路。  相似文献   

18.
林业产权不明晰是制约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经过改革后,明晰了林地使用权和森林资源所有权,使森林资产能够满足会计学资产定义的基本特征,可以解决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森林资产的难以用货币计量的会计特性以及林权不明晰导致资产是否为会计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困惑,为将森林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明晰林业产权归属,健全集体林资产评估体系、推行林权转让交易平台,规范对森林资产的会计核算,将对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为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营林积极性的影响,该文对新疆玛纳斯县210户参与林改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并利用二元logistic模型,研究出具体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相关因素。其结果表明:受访者文化程度、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林地面积、造林补助、预期改革政策的稳定性、林地灌溉条件是显著影响农户营林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该文得出结论:发展农村教育,完善落实造林补助、税费减免、抚育基金等相关政策,同时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完善节水灌溉系统,是提高农户营林积极性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20.
土地保障功能下集体林地流转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地有效流转是实现林业规模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受土地保障功能的制约,集体林地流转面临着流转成本高、流转意愿低和流转过程复杂等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制度根源在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能受到不当限制、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能无法充分实现。在目前经济社会条件下,中国应将林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负载于林地所有权之上,通过立法保障集体林地使用权的处分权能和收益权能的充分实现,为集体林业提供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促进集体林地高效流转,并为农村耕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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