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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所谓司法话语权,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所拥有对法院司法审判过程的言说行为权,也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对法院审理、判决案件的司法过程所享有的表达其利益、主张与要求的话语资格。本文对“司法”界定采审判说,对“司法机关”界定采法院说,对“司法权”的界定采审判权说。司法话语权主体可以分为:本源性主体、一般行使性主体和特殊行使性主体。  相似文献   

2.
社会应急事件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经常遇到的社会问题,在社会应急事件中行政权的行使经常会引起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在法院行使司法权审理社会应急的案件中,又经常受到网络舆情的影响,网络舆情对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运用有时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有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必须对网络舆情进行正确引导和管制;制定相关的网络法对网络舆情进行法律规制,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正确使用网络;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构建相互尊重的网络规范的价值观。  相似文献   

3.
钦差大臣是我国明清时期出现的一种适合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社会特点的特殊官职 ,在当时的各种社会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清代钦差大臣派遣的原因 ,主要是由于清代专制集权统治下监察制度的不完善、清代吏治的腐败与高级官吏经济犯罪增加、清朝政府加强对地方管理等因素造成的。清朝经常派遣钦差大臣处理各类重要事件  相似文献   

4.
委任司法初探——从行政机关解决纠纷行为的性质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是哪个机关行使司法权,也不管这种权力是如何取得的,其性质都不会改变。正如英美法系学界多把行政立法称之为委任立法一样,司法权也不应当因为委托给行政机关行使而改变其司法权的性质,更不应当不遵循司法的原则和程序,这正是当代中国行政机关行使司法权存在诸多问题之症结所在。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新闻媒体对刑事诉讼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对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确立司法权威等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在新闻媒体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司法权正当行使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若干典型案件的分析,从完善刑事诉讼程序的角度提出一些旨在排除新闻监督对刑事司法活动负面影响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论司法权的被动性——以民事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权被动性是司法权的重要特征。法官不能主动启动司法程序,也不能擅自变更当事人的诉请内容。司法权的被动性能有效防止审判权的专横擅断,确保裁判公正。现行民事诉讼中常有违反司法权被动性的表现。必须充分认识司法权被动性的价值,树立司法中立的观念,完善立法,规范司法运作,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和考核,同时又要辩证地看待司法被动性,防止观念和行为的片面性。  相似文献   

7.
司法监督是为了保证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司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只有对司法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保证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和实现司法公正。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开创者,列宁十分重视对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在领导苏俄社会主义司法建设的过程中,创立了颇具社会主义特色的司法监督理论学说和制度。在列宁的司法监督思想体系中,既包括来自于司法机关外部的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也包括司法体系之内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的相互监督。列宁的司法监督思想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司法监督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经典的理论本源意义和重要的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8.
明代布政司掌一省之政,主管民事,既往研究对于明代布政司在司法中的作用鲜有关注。通过《四川地方司法档案》这一目前仅见的明代地方司法档案,可以发现明代布政司在立案、审问以及详谳等司法过程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明初设计的省级司法格局中,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均有自己的位置和职掌,省级司法没有、也不可能全部归属按察司,布政司在司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在司法实践中,因为百姓告诉相对自由,案件司法权相对开放,在追求公正无枉的目标下,布政司、按察司与都司在司法中的协调与牵制明显。本文从讨论布政司在司法中的作用出发,分析和展示明初的地方司法格局;并以此视角,重新审视明初地方最高机构,即都、布、按三司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巡回法庭制度起源于英国.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学者大都以英国的巡回法庭制度作为研究对象。英国巡回法庭制度的成功实施,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司法统一,吸收了地方习惯法,削弱了地方势力,为英国以普通法为主的现代司法体系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司法目前饱受"行政化"和"地方化"的困扰,司法权的统一性、系统性难以在地方上有效实施。借鉴英国巡回法庭制度的经验,在我国巡回法庭成立的初期阶段,也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10.
宋代是官员回避制度的成熟时期。宋代回避制度对官员有着严格的限制,从官员科举入仕到任职期间的人事调动和任免等都给予了明确规定,其具体内容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科举回避。宋仁宗时期,科举回避制度得到发展;南宋时期,明确规定参加科举考试之人要回避在当地为官的亲属等人,而且对各地的解额也做出了严格规定,完善了回避制度;宋孝宗时正式将科举回避的规定写入省试条法之内。二是籍贯回避。宋太宗时期,下诏登记官员户籍,开始实行籍贯回避制度;宋真宗时期,针对特殊的地域状况,放松了对官员任官籍贯的限制;宋神宗时期,规定不得任用本地人为官,以免出现割据作乱的情况;南宋时期,为解决大批南迁官员的人事任用问题,重申籍贯回避制度。三是亲属回避。宋真宗时期,规定经略安抚司和监司等官,在同一个地方任官者须避亲。宋朝荐举人才时,也须回避亲属。四是同年回避。宋朝建立之初,司法案件的检查、勘验者与审判者,如果是科举同年的关系,需要回避。宋真宗时期,朝廷又规定:司法官员只须回避同年同科者,同年不同科者不在回避的范围之内;随后,又取消了既是同年又是同科及第官员互相回避的规定。五是司法回避。宋神宗时期,回避制度的范围有所扩大,实行了司法回避,南宋时期司法回避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六是同僚不和回避。宋神宗时期,同僚不和也在回避的范围之内。宋朝官员回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势力的发展,加强了中央集权,对澄清吏治和减少腐败也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受到皇权和权臣的影响,其执行难以尽善尽美,也没有改变宋代吏治腐败混乱的局面。宋代官员回避制度对今天的人事任职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要以史为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发挥回避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推官是明代最基层的专门的司法官员。对推官获取法律知识的考察,为我们具体了解帝制晚期官员掌握法律知识的状态和机制提供了途径,还有助于发现明清时期地方司法呈现不同特征的原因。明代推官就任之初并无充分的法律知识储备,但这一时期的详谳制度和行取制度为推官提供了获取并积累刑名知识的重要机会和激励因素。换言之,制度在推官获取法律知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明代中期以后,推官在地方司法中表现积极,成为明代官员中具有专门法律知识的队伍--监察御史的重要后备力量。  相似文献   

12.
清代康雍时期两位帝王出于各种目的.都曾派遣特使东渡日本。康熙帝两次直接派遣官吏赴日.雍正帝起初授意沿海地方官吏雇佣商人担任朝廷特使,商总制度建立后,商总成为朝廷兼职使臣。这些正式和兼职使臣的历次出使活动影响了两住帝王对日本的看法,进而对当时的中日贸易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刘庆 《南都学坛》2010,30(4):12-19
文献所见的捕系文书主要包括逮捕诏书、诏狱书,中央和地方发布的各类通缉、逐捕文书等。对于罪犯的逮捕,除高级官吏等特殊人员需要诏书或诏狱书等文书命令外,均不需要逮捕令;对于逃亡犯,上至皇帝,下至地方郡县均可发布文书进行通缉,并根据案件需要确定通缉区域范围,有的通缉文书张贴于乡亭里所,让吏民尽知,广泛网罗搜捕,如名捕诏书,而有的通缉文书只令特定的执行缉捕任务的官吏知悉,以防止罪犯再次逃亡或隐匿。  相似文献   

14.
南朝时期的"遣使巡行"颇为盛行。从出巡使臣的职责范围看,南朝较之汉晋有不断扩大的趋向,其职权范围逐步扩大到诸如考课、监察、赈恤、举贤、教化等重要领域;从巡行形式上看,此时的遣使巡行一分为二,正式分张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系统,逐步形成中央系统主导、地方系统辅助和补充的格局。这一制度对于维护南朝的统治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5.
晚清时期,官绅试子会馆、工商会馆和移民会馆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快,出现了不同的演进趋向。官绅试子会馆与全国整体的政治形势以及本籍官员的政治沉浮密切相关,科举变革以后,会馆政治化色彩趋浓,会馆管理日益被纳入晚清和民国政府的视野。工商会馆在完成了内部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城市公共建设中日益显示出积极的作用。移民会馆则继续向待开发区域拓展。因此,晚清会馆的发展,并没有在整体上呈现出衰落的景象,只是其功能发生了一些迁移。  相似文献   

16.
本文旨在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形成及其发展阶段进行描述说明,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科举在不同历史阶段体现出的创新和发展,以及在不同朝代体现出的文化特征。选拔官员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巩固政权的必要手段,选拔官员的方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不同的人才选拔方式在不同阶段起到了不同的作用。科举作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选拔官员的重要方式,起源于隋朝,经历1300多年的历史,同时也为不同朝代选拔除了各种适应当时社会统治所需的人才。科举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科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不同统治者利用科举选拔官员的不同需求,科举制度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科举科目从繁到简,科举规则从宽到严,科举内容由多样到统一,体现了科举制度在发展过程中的不断优化,也逐渐地使科举演化成了封建社会荼毒读书人的一种腐朽社会制度。从客观的历史角度,科举的出现确实为不同朝代的统治者选拔出诸多的优秀人才,为当时社会的进步发展和统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为现代社会人才选拔积累了历史经验和借鉴。  相似文献   

17.
宋代皇权对司法的控制非常严密。宋代皇帝掌握了死刑的判决和复核权,有权直接下诏并选派官员承审案件;亲自虑囚,裁决狱讼,并可使用御笔手诏,对案件直接作出最后裁决;还通过裁决有争论的重大案件、增加司法监督机构、严格选任司法官员等措施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措施对改变唐末五代司法的弊端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免官是北魏官吏处罚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处罚对象广泛、处罚原因和处罚形式多样、处罚制度较为完善是北魏免官制度的特点。在强化君权、整饬吏治方面,北魏免官制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西周王朝司法模式的核心特征在于授权, 即通过审判权之个别授予方式, 而不是建立专门的司 法官员体系来实现王朝的司法职能。 审判权在西周国家权力构建过程中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 被授权者以王 朝代言人的身份处理争端、 消除纠纷、 团结力量、 控制权贵, 既贯彻了王朝的意志, 也使西周国家的公共权 力色彩得以体现。 不过西周特殊的政权体制与权力配置方式, 又使其审判权始终存在着弱化国家权力的反作 用, 其突出表现是世族政治控制司法权, 继而侵蚀国家权力。 准确认识西周司法模式的独特性, 对于分析 《周礼》 等传世文献与金文资料之差异原因, 进而探究早期中国法律的演进轨迹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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