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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1(5):18-23, 102
行政协议作为行政活动的一种方式,需要遵守依法律行政原理;同时具有合同的属性,也要遵守契约的基本原则。在行政协议的无效认定时,可以适用行政行为无效的标准,但仍可存在针对行政协议的特别无效标准;也可以准用民事合同法的无效标准,但仍需要与公法原则相协调。行政协议无效标准的确定与选取,需要在依法律行政原理与契约严守原则、法律优位与法安定性、信赖保护原则之间进行价值衡量。
相似文献3.
行政合同--公法与私法融合的产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合同作为从权力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的一种行政方式已为世界各国广为运用.从行政合同的本质出发,对其特征及价值取向的妥协性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行政合同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的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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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协议的相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和解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新近出现的一种纠纷解决模式,其实质就是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过程。刑事和解协议性质上属于非典型的公法契约,其对双方当事人有拘束力,对检察机关没有拘束力,应当赋予其执行力。由于和解协议效力的不确定,应当采取针对性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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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波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104-106
行政契约在现代社会已被广为承认并得到大量运用。行政契约是公法契约的一种,公法契约应是对应私法上的契约的大概念。那么如何构建公法契约是现代社会公法契约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实际作用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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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站红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0,23(2):110-113
夫妻忠诚协议是一种身份协议,不应以合同法的观念来理解。这种协议具有非道德性,不仅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异化,也会形成对人身自由的约束,最终使婚姻自由名存实亡,因此不应承认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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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行政协议识别标准的学理争论在于职权性标准与公务性标准的选择,即是以执行具体行政职权亦或履行行政职责作为识别标准。目前的司法态度倾向于选择以职权性为主、公务性为辅的折中标准,但职权性与公务性实际上处于包含关系而非并列关系,故有必要在两者之间作出单一的选择,或者构建一种能够平衡、兼顾职权性和公务性特征的新标准。观察审判实践并结合学理分析可知,适用职权性标准将导致部分契约脱逸于公法的规范,而适用公务性标准确有不当扩大行政协议外延的情形。如若在公务性标准的基础上附加对缔约私法主体身份的限定,即将行政协议界定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活动中,与具有被管理者或被服务者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协议,或许是一种更为合理且兼具可操作性的方式。 相似文献
9.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103-103
何渊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撰文指出,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之间签订的契约,以合意为基础,强调平等性或对等性。行政协议的缔结主要是合作各方或缔结各方的事,中央政府无法越俎代庖。但是,既然这种合作应当是一种制度化合作,那么,就必须有实现合作的制度化平台,即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协议法。这两个制度平台只能由中央政府来构筑和提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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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的方式保障应急物资供给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功能,在政府主导下有序吸纳社会资源,是现阶段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制度的关键。但对这种协议性质的争议和对紧急采购概念的误用,造成了实践中的混乱。《民法典》第494条规定的国家订货合同进一步造成了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向私法路径的偏移。对此,应当明确应急物资保障协议是特殊的政府采购合同并定性为行政协议,在澄清《民法典》第494条不利影响的基础上,遵循公法路径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在这一路径下,应当在应急物资保障协议中增加储备对价条款,以平衡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此外,还应当建立与应急征用并行的应急征购制度,作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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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统一的成文行政合同法的规制,对于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的优益权,学者们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一直争论不休且观点差异很大。本文正是围绕这一问题而展开。详细论述了行政优益权的含义、特点以及行使的条件等基本问题,以期对未来我国行政合同法的制定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对行政合同中契约自由原则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平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9(1):18-21
建立在合同当事人平等基础上的契约自由是私法合同的一个原则。在不平等当事人之间的行政合同同样应该贯彻契约自由原则。通过分析契约自由在行政合同中所表现出的特点,笔者认为,由于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能的合同,其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公共利益。因此,行政合同中的契约自由是保障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有限的契约自由。 相似文献
13.
刘会春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6(4):406-411
在GATT/WTO体制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审查至今备受批评,导致这一结果的诸多因素中,重要的一个是审查的标准。标准对审查的过程发挥着指导作用,同时又直接关系到审查的结果。目前区域贸易协定的审查标准尚有若干不确定因素。论题结合GATT/WTO的法律规定、区域贸易协定的制度审查和司法审查,提出了涉及区域贸易协定审查的4项标准:“目的性”、“实质上所有”、“总体上不得高于或严于”和“透明度”。 相似文献
14.
施建辉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6,43(4)
在依法行政、服务行政和参与型行政的背景下,以契约手段达成行政目的已成为我国实现行政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近些年来,我国法学界虽然在理论上认可了行政契约的存在,并开始对行政契约进行研究,实践中行政主体也大量运用缔结行政契约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但学界对于行政契约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关于行政主体在行政契约中意思表示等方面的研究尚处于空白,立法上亦缺少专门的规定。实际上,行政主体在行政契约中处于相对主动的地位,在行政契约的缔结、履行等环节中,行政主体不是机械的法律执行者,而是存在着独立的意思表示,并在相当范围内享有意思表示的自由空间,同时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与相对人互为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15.
张立刚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2):69-78
在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下,行政解释、检察解释都具有溢出效力,因而行政机关、检察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易导致其权力的闭合运行,破坏法制统一,违背法治原则,不利于人权保障,且其存在已于法无据,所以应取消。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法律解释权符合人大制度逻辑要求,且其法律解释就解释场景来说也是应用解释而非立法,所以应当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为主体重构法律解释体制,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律解释的监督者,法律解释权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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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行政主体概念存在诸多缺陷,在公共行政改革的冲击下,更加明显。在行政主体概念的外延已经发生嬗变的情况下,应该把现有行政主体分为行政主体与公共行政体。公共行政体只是指在公共行政组织体系中能够代表行政主体依法独立行使公共行政职权,并对其公共行政行为以担当行政争议当事方的方式,承担形式法律责任的组织。 相似文献
17.
论WTO协定的法律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分析WTO协定法律解释必要性的基础上,探讨了行使WTO协定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法律解释的立足点和标准等问题。指出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的专有解释属立法解释,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解释属法律适用的解释;在解释时应以文意解释为立足点,遵循合理预期、有效性、不溯及既往原则,开展WTO协定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合同的涵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卫华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0(4):25-28
两大法系对行政合同有不同的定性,但我国尚未对其形成统一的界定。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基于相反方向的意思表示达成的关于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法律关系的合意。其特征体现在: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目的是执行公务,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内容是产生、变更、终止行政法律关系的协议;缔结、履行和救济适用行政法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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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或政府合同是当今一种新事物或新现象 ,文章对行政法学界普遍关注的三个问题作了探讨 :第一 ,行政合同的出现及其原因 ;第二 ,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 ,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