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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我们这里说的矛盾的调和(包括融合、结合、调解、合作、妥协等),是指有些事物的矛盾运动,经过一系列的发展阶段,最后达到对立面的调和,融合成一个新的事物,或矛盾双方同时并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并不是一方克服另一方,消灭另一方或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它是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一种形式和方法,而不是唯一的形式和方法.首先,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各个特殊,但它们都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  相似文献   

2.
<正> 对立统一和辩证统一这两个哲学概念有一定的相近性,但含义不尽相同,不能混为一谈。 第一,从内涵方面来说,对立统一指的就是矛盾统一体的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统一体的双方既互相吸引、互相联结、互相凝聚和互相肯定,又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互相对立和互相否定。凡是具有对立统一关系的事物,其矛盾统一体双方必须在量上互为依存,质上互为规定,结构上互为渗透,而  相似文献   

3.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把矛盾同一性明确地表述为矛盾双方共处于统一体中和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这两种含义。但近几年来,学术界有种观点认为“同一性”不包括互相转化,而主张把同一性的第二种含义修改为“互相贯通”。这种意见是值得商榷的。一、离开转化不会有“互相贯通”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互相贯通”作为同一性的第二种含义,包括三层意思;矛盾双方的互相包含,矛盾双方的直接同一;矛盾着的对立面彼此相通,包含着互相转化的趋势。让我们分别对这三层意思作一点分析。说矛盾双方互相包含,这无疑是正确的。任何矛盾,其对立双方总是存在共同的基础和  相似文献   

4.
辩证矛盾的含义是确定的,是一切矛盾所共有的,即对立双方互相依存、互相包含、互相排斥、互相转化。但是具体的现实的矛盾又表现为特殊的多样性。根据矛盾的不同特点,笔者把矛盾分为质型、重型和关系型三类。 质型矛盾。质型矛盾,是指一切事物的两种相反的质或性质相反的两个事物之间形成的矛盾。例如:作用与反作用、阴电和阳电、生与死、奉命与反动、雌性与雄性、真理和谬误的矛盾等等。这就是说,矛盾双方各是事物的一种质,而且二者正相反,形成了又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由于事物是多样性质的统一体,但是发生矛盾的仅仅是正相反的两种质,除了发生对立关系的两种质之外,还有其它许多质,因此,应该注意,质的对立,不是整个事物的对立,而是事物的两种质的对立,例如雌性与雄性的矛盾。某种动物或某种植物除了雌性和雄性的性质之外,还有其它的质。  相似文献   

5.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特别着重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联结上,详尽透彻地阐述了矛盾法则。这在唯物辩证法的发展史上,实为精彩的篇章。毛泽东同志使用“联结”一词,在《矛盾论》中共有十处。它的含义是指矛盾同一性,即对立双方的互相依存和互相转化。本文拟根据这一论述,就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对立的统一、对立的联结的原理及其在分析、解决矛盾时的重要意义,谈谈管窥之见。  相似文献   

6.
和谐性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中国古代“和”字的考察,我们发现“和”(和谐)里包含着调和与妥协。其中的调和又有调合与调解之分。在对立双方分裂离异之时,需要的是调合(聚结)作用;当对立双方冲突争执之时,需要的是调解(分开)作用。所以调和也就是调合与调解相统一的活动。它是矛盾之间一种不紧不松、似合非合、似分非分的游移缓冲性活动。调和的特征是。第一,调和是活动,属态势性范畴,  相似文献   

7.
本文是《外因究竟怎样通过内因起作用》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由《争鸣》一九八二年第二期节录发表。 毛泽东同志说:“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矛盾性包括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斗争性说的是对立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否定;同一性说的是矛盾双方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以及一致  相似文献   

8.
对同一性和斗争性主要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理解为对立双方的一种状态,即矛盾双方的一种力量对比关系的状态。从这一角度来看,所谓矛盾的同一性,就是指对立双方的一种均势或平衡的状态,例如抗日战争中期的中日双方的相持状态,国民经济中生产和消费的平衡状态,等等。而所谓矛盾的斗争性,即是指矛盾双方平衡、均势、一致状态的破坏。举  相似文献   

9.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这个定义至少在表述上是不准确的,我以为应改为统一的对立.理由如下.一,这样改了更符合人们对矛盾概念的使用习惯.对立统一这表述的重点显然是统一而不是对立,可人们一讲到矛盾,总是着眼于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不是统一.毛泽东说:"一切矛盾的方面都因一定条件具备着不同一性,所以称为矛盾."矛盾双方诚  相似文献   

10.
哲学论摘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虎世和著文说,怎样理解“真理是在斗争中发展的”?第一,这是把一个认识论的命题当作政治命题来对待,把哲学意义上的矛盾斗争作为政治斗争概念来理解。这是严重的曲解。我们知道,哲学上讲的“斗争”,是指列宁讲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凡是表现矛盾双方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倾向,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都属于矛盾斗争性的范畴。对阶级敌人、敌对思想体系的斗争是一种矛盾斗争,人  相似文献   

11.
毛泽东说:“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对于矛盾的对立统一的根本法则,我们是否可以从这两方面进一步地加以考察与认识?即合二而一与分而不合。 关于矛盾的范畴,指的是互为依存的对立的两极。即对立的双方互为排斥,又互为依存。“假如没有和它作对的矛盾的一方,它自己这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如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 由于矛盾的双方,存在着同一性,即同一的实质,同一的内容,因而矛盾的双方一方面表现为合二而一,即它可…  相似文献   

12.
周来祥 《东岳论丛》2005,26(5):150-152
“主客二分”不等于二元对立,也不能因为辩证思维承认矛盾的对立而将之说成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辩证思维承认矛盾的对立,也认识到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融合、和谐统一。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方面创造了彻底解决和超越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现实基础,一方面又开创了辩证和谐发展的大时代。  相似文献   

13.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固有的两种最基本的属性,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互相联系、互相联结的性质,斗争性是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否定的性质,这是正相反对、根本对立的两种性质,两者的界限不容抹煞和混淆。然而,它们又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的两种性质,缺一就不能构成  相似文献   

14.
杨献珍同志为了用“合二而一”代替一分为二,不惜千方百计地歪曲辩证法,利用辩证法的某些用语作掩护来偷运形而上学。辩证法承认矛盾双方是又联系又斗争,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杨献珍同志就特意选中了“联系”二字大做文章,说“对立面的统一思想,只是说矛盾的两个侧面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矛盾的统一,只是说矛盾双方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意思。”他甚至于说:“学习对立统一规律,就是要学会把两个对立的思想联系在一起的本事。”“学习辩证法,就是要学会把两个对立的思想联系在一起的本事。”等等。杨献珍同志左一个“联系”,右一个“联系”,以为只要抓住了“联系”二字,就可以“证明”一切事物都是“合二而一”的。其他一些“合二而一”论者,也随声附和,把矛盾双方的相互联系说成就是“合二而一”,并且把“合二而一”到处应用,到处联系。杨献珍同志要大家认真地把“联系”两个对立的思想当成本事来学,把“合二而一”当作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为了划清“合二而一”和一分为二这两种世界观的原则界限,我们下面准备谈一谈“合二而一”论者所讲的“联系”和辩证法的联系有什么原则区别?杨献珍同志所说的“把两个对立的思想联系在一起的本事”究竟是什么样的本事?  相似文献   

15.
<正> 关于矛盾同一性的涵义问题,哲学界论说纷纭:有的说,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的互相依存和互相转化;有的说,转化不是同一性,转化的趋势和可能才是同一性;还有的说,转化和转化的趋势、可能都不是同一性,唯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才是同一性。我觉得,这些见解各有自己的根据和可取之处,但共同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完全抓住同一性的本义和实质。同一性范畴,作为矛盾的一种内部属性,则表示矛盾双方的一种本质关系。这种本质关系的具体表现可能是多方面的,而从其实质来说,我认为只有一个,这就是矛盾双方的“同”。  相似文献   

16.
矛盾同一性的涵义是什么?哲学界存在着一重涵义说、两重涵义说、三重涵义说之争。 我们认为同地性的涵义只有一个,即矛盾双方的联结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联结这些不同的名词所揭示的,就是这一点。 同一性的表现有两种,即表现为矛盾双方共居  相似文献   

17.
超越对立思维,考察新旧调和论更广泛的社会反应,可以发现辩论中存在着对调和的必然性、合理性,对自然调和与人为调和认识的复杂纠结,并非简单地"否定"了之;双方在思想态度上有一个主流闪光点,即希望在处理新旧问题时,采取批判的、理性的态度,而非感性的,排斥一切的态度;而且,许多人对"新"与"旧"涵义的理解并不一致,不是依据同一个概念进行辩论,从而加剧了矛盾的冲突.  相似文献   

18.
列宁指出:“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8页),列宁在这里虽然讲的是唯物辩证法,但也指出了辩证法思想的一般特征,对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也基本上是适用的。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的矛盾观主要回答的问题是关于世界是充满矛盾的问题,关于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以及互相转  相似文献   

19.
有一个论点至今看来似乎都是不言而喻的,即当我们谈到“对立”这一辩证法范畴时,得到的回答常常是:对立是绝对的,而且仅此而已.比如,《辞海·哲学分册》对“对立”的解释就是:“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矛盾双方的对立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我这里并不否认对立的绝对性.因为唯物辩证法是承认对立的绝对性的.唯物辩证法所说的对立的绝对性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认为对立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具体地说,就是认为不但事物与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着对立的现象,而且在每一事物的内部也都包含着对立  相似文献   

20.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提出:“相反皆相成也”。这包含着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互相连接起来获得同一性的思想。世界上任何互相联系着的双方,都是又对立又联系,组成对立的统一体。矛盾的一方假如没有和另一方形成对立关系,它自己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矛盾着的双方除了表现为相互依存的关系之外,还呈现出其特有的复杂性。如:哭泣常常是软弱的表现,但有时却预示着坚毅与顽强的进发;笑是愉悦的迹象,又能是内心空虚传达在脸上的痉挛;直率可以是心地坦荡的表露,也可以作为简单粗暴的代名词;老实是做人的美德,也是无用的别称。所谓“长歌当哭”、“大智若愚”、“男愁唱,女愁浪”,对这些矛盾的双方所表现的复杂性的深刻认识、理解与把握,有助于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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