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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咨询台     
有的单位询问:企业招用了一名女职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该女工说她已怀孕,孕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能否解除这名女工的劳动合同?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  相似文献   

2.
一锌 《劳动者》2004,(3):28-29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经常对求职者的身高、相貌、性别等提出要求,使女性求职者在职场中遭受了越来越多的尴尬与无奈。  相似文献   

3.
正现实生活中,作为职场女性,如果想成为妈妈,似乎困难重重。从入职需承诺"未婚"、怀孕就被调岗或辞退,到产假不给工资、生娃不给报销医药费……种种"坑妈"损招,让职场女性在享受做母亲这项最基本权利时尴尬不已,由此也引起纠纷不断……想工作,就别想结婚【案例】:经过层层筛选,刚毕业的小李幸运地被权衡公司录用。因听说公司有不录用已婚女性的"潜规则",本已结婚的小李在入职登记表上的"婚姻状况"一栏  相似文献   

4.
用人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广告公布的录用条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新员工培训期间劳动者查出患有重病,在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入职前已患病的情形下,此劳动合同应视为有效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否能以劳动者试用期内患病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问:张女士是一工厂总厂配电车间的工人,前不久怀孕,厂方决定将其调离配电车间,安排到总厂下属的一分厂办公室作收发。张女士对此并不认可,因为总厂离她家较近,步行上班下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而分厂离她家较远,坐通勤车上班下班都要一个多小时。为此她可否不同意厂方的安排?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  相似文献   

6.
《劳动世界》2020,(4):58-59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范围的不断蔓延和发展,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地政府纷纷发布了春节延迟用人单位复工的通知,用人单位的压力变大了。疫情期间常见的十个问题给用人单位送上小贴士春节前发了录用通知,用人单位是否可因疫情取消录用?答:不可以。解析:每年年底都是劳动者的离职高峰,而此次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恰巧与离职高峰重叠,不少劳动者陷入已离职但未正式入职新单位的“空窗期”。有些用人单位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考虑,可能会因疫情而取消录用。  相似文献   

7.
劳动部1994年11月14日以劳部发〔1994〕447号公布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时,有这样几种人是不能裁减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规定,用人单位濒于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而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应为被裁减的人员提供培训和就业帮助。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6个月内需要新招工人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教量、时间、条件以及优先录用人员的情况。  相似文献   

8.
咨询台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问答一些企业和劳动者来函来信咨询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厅、省总工会最近制定发布的《四川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川劳险〔1997〕11号文件),对有关问题解答如下:问:为什么要实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答: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实行生育保险,有利于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从社会整体角度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杨子 《劳动世界》2017,(13):50-51
未经批准、擅自休病假合法吗?医疗期满后擅自延长休假,用人单位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吗?职工上下班擅自改变交通工具受伤,擅自提前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当用人单位拿这些"擅自"行为说事时,劳动者切莫自认倒霉!  相似文献   

10.
对于职场女性来说,谁不希望上班与生育可以兼得?但由于生育毕竟会影响上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限制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许多职场女性面对权益被打折乃至被侵犯也因觉得“理亏”而忍气吞声,并不知道自己仍有权理直气壮地说“不”!  相似文献   

11.
正近几个月是毕业生新入职的高峰期,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案例】: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到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  相似文献   

12.
"离职后须保守本单位秘密!""离职后不得在同行业就职!"提出辞职时,员工常受到单位的警示。"跳槽会不会有法律纠纷?摸爬滚打多年,难道要一切从头再来?"这些疑问让他们忐忑不安。那么,何时需对原单位商业秘密"守口如瓶"呢?一是原单位要有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  相似文献   

13.
日本公务员考试录用分为三级,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必须是大学毕业生,中级考试的资格是两年制大学毕业,初级资格是高中毕业.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对所学专业没有限制,年龄限制在21到33岁,个别地方公务员考试有专业要求.考试和录用不设限制,主要是为了给更多人参加考试的机会,一些学生在学校中学习的专业并不是自己喜欢的,会自学或者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感兴趣的学科,他们也可以参加与学校所学专业毫不相干的考试,比如学机械的学生可以去参加税务局公务员的招考.有关考试内容:高级公务员的考试分为各职种共通的教养考试和按照职种不同的专门考试.教养考试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社会学科,历史地理和文艺的人文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科学的自然学科,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空间把握的数据处理,还包括现代日语、英语、古代日语和汉文的文章理解.录用时人事院把合格者按照分数高低排列成册.录用单位向人事院说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的合格者,人事院会向用人单位推荐得分最高的五名自愿者,供用人单位从中选择.  相似文献   

14.
正目前,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代开病假条"的小广告,因为病假证明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并不少见。那么,员工开具了病假条,是否就可以享受医疗期的待遇?企业又可以做出如何的处理呢?【案例1】:陈某于2011年3月入职某公司,双方劳动合同签订至2013年12月,而2013年10月,陈某从医院开具一张"严重乙型肝炎,建议休假治疗"的证明,并指出其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享受6个  相似文献   

15.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虽然法律对试用期用工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故意曲解试用期,乘机浑水摸鱼,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正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这又对产生劳动纠纷构成了极大的隐患,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咋办呢?一般而言,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自身原因,多是因为一些错误的认识导致的;二是用人单位设置种种障碍不签劳动合同。而两者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联系。但是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相似文献   

17.
怎样的工作岗位调整是合法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利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怎样的工作岗位调整才是合法的呢?劳动者拒绝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提出变更原劳动条件要求,劳动者不接受而未能续订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本期案例即对上述问题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18.
虽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系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便劳动者自愿放弃也可反悔.但是,反悔后,用人单位发放并计入劳动者工资的社保补偿金应否退还?放弃社保后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应否给付经济补偿?下面为您一一解答. 误区一:反悔,计入工资的社保补偿金应否退还? [案例]:2013年3月初,李某入职某公司时,主动向公司提出社保费无需公司缴纳.根据公司要求,李某出具了书面承诺书.而后,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明:公司同意李某关于社保费由其个人负责的申请,公司以社保金补贴的形式每月支付李某人民币460元,该笔费用包含在工资内;李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给其补缴社保费(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3200元).  相似文献   

19.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上,主要是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一些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反映工伤医疗费支付政策规定不明确,用人单位参保后仍要承担部分费  相似文献   

20.
咖啡是当今世界上消费量最大的一种饮料,近年来,我国饮用咖啡的人数日趋增加,但是,医学界有关人士却认为,不宜多饮咖啡。那么,多食咖啡对我们的健康究竟有哪些影响呢?1.对女性的影响研究人员统计发现,每天饮1杯咖啡的妇女比不饮咖啡的妇女易患不孕症。有关专家曾调查了有饮用咖啡习惯的104名妇女,其中约有50名妇女不易受孕。也有些生育专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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