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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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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仍没有对财产征收问题进行规范的具体法律.本文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征收中的几个问题,提出从公共品的角度界定作为征收财产理由的公共利益;征收财产的范围一般应限于具有垄断性的不动产等;应研究未明言的征收(管制性征收);征收补偿的原则应考虑市场价格等.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公益征收既不同于行政征收,又有别于公益征用.公益征收的范围不应仅限于财产所有权的剥夺,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和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的永久性剥夺,以及财产权的过度限制和行政行为附随效果给公民带来的损失也应纳入征收的范围并给予补偿.据此,公益征收应包括三类:一是国家对财产权的永久性剥夺,为狭义公益征收;二是财产权过度限制,为公益限制;三是公权力附随效果带来的损害,为事实征收.  相似文献   

3.
外资征收概念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艳冰 《学术论坛》2007,29(2):89-92
外资征收一直是外资保护中的核心问题,晚近有关征收的理论与实践使外资征收概念的新发展尤其是法规征收备受关注和质疑。对于为社会管理目的实施的规范性措施给外资财产造成的价值减损(法规征收)是否属于间接征收并具有补偿性,尽管没有一致答案,但对补偿性法规征收,还是可以粗略地刻画出几个主要构成要素:措施对外资财产的干预程度、措施的性质以及措施对投资期望的干预程度。我国在面临完善各种社会经济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在有关国际规则谈判和国内立法中应注意到这种变化。  相似文献   

4.
规制与征收的界限、公共利益的判断、公正补偿的实施是行政征收行为三个主要争点,美国诸多判例对此三个问题的厘定具有非常典型的借鉴意义。政府规制在降低财产价值上走得太远就形成征收,法院不保证私人财产价值利用的最大化等一些理性的规范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划清两者的界限;公共使用泛化为公共目的是征收权逐步扩大化的体现,并导致公共使用法律界限的模糊性、复杂性,征收权与警察权的适用及其差异是"双重联邦主义"的典范,公共利益的实质是公共理性与利益多样化对抗后的一种平衡;正当补偿不意味着市场价值标准补偿的唯一性,补偿的内容、价值标准及判断方法随着时代的进步也正在日趋变化。  相似文献   

5.
公共财产权的概念及其法治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以降,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面临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有必要确立公共财产权的概念。公共财产权是政府基于其公共性特质取得、用益和处分私人财产的权力,包括对私人财产征税、处罚、国有化等非对价性给付,征收土地房屋、收费、发行公债等对价性给付,以及支配这些财产的权力。公共财产权是一种应受控制的公权力,其在脱胎于行政权的财政权的基础上形成,但更注重公共财产取得的正当性及分配的正义性;从调整原则上讲,公共财产权的控制体现为公共财产的取得、用益和处分应严格遵循法定主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整体利益;从制度措施上讲,需要按照法源明确、程序正当和争讼便利的原则推动公共财产权规则体系建构,并注重面向民生的公共性立场。建构于公共财产权概念之上的公共财产法,是经由私人财产转化而成的公共财产的正当化及其运行规则,是现代财税法的核心范畴,是国家财政治理的基础性法治规范。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7,(11):171-178
土地征收款虽然是对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但该补偿款由不同的部分组成,应当区分不同的法律性质来确定归属:土地补偿费在分配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财产,分配后则为村民的责任财产;安置补助费除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除外原则上是村民的责任财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是村民责任财产。执行法院应当对土地征收款各不同组成部分予以区别对待,针对不同被执行主体在具体执行措施上也要有所区别。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寻求执行协助以提高执行效率,当被执行人为村民个人时要充分考虑其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科学合理地执行。  相似文献   

7.
中国台湾地区残余土地一并征收制度之价值在于,被征收人土地仅部分被征收致残余部分不能有效利用时,赋予被征收人向主管机关申请一并征收残余土地之请求权,以保障其财产权益,并实现地尽其利。申请符合法定要件的,主管机关有突破比例原则一并征收残余土地的法定义务。该制度对大陆解决征收中的"边角地"问题提供了可行性方案,启示在征收立法中应以请求权保障和规范被征收人主体地位,以同时避免公权与私权之滥用,并将合理分配土地价值损益问题纳入统一的立法考量中。  相似文献   

8.
财产价值的确定是确立征收补偿标准的前提和基础.财产价值包括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两个方面.正是基于不同的财产价值确定基础,形成了市场价值补偿、重置成本补偿、加成补偿、收益价值补偿等不同的补偿标准.基于完全补偿原则的要求,征收补偿的标准不应是某一个单一的补偿标准,而应是一个补偿标准的体系,视补偿情形而作个案选择.  相似文献   

9.
董仁周 《东南学术》2011,(5):206-212
因城市改造引发的城市房屋征收已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重要难题,因极不完善的城市房屋征收制度导致拆迁上访、自焚、伤害、死亡等重大事件频发,暴力拆迁在全国范围内越演越烈,尽管废除了旧拆迁条例,但2011年1月21日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然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具有正当性,难以控制政府公权力滥用和变相强制拆迁,并严重侵害被拆迁人权利。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工具处理和解决主体财产的非法侵占、损害赔偿、保值增值问题的社会专业活动,具有特定功能和价值,其最终目的在于维护主体财产安全,能够产生良好的法律、经济、社会、政治功能。本文主要基于法务会计视角探讨城市房屋征收制度的缺陷、原因与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0.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经济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婚姻法》只确立了常态下的夫妻财产制,而没有相应建立非常态下的非常夫妻财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鉴外国相关制度,我国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应考虑以下问题:关于适用夫妻财产制的情形;关于申请人的资格问题;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程序和方式;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1.
从承包地征收透视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目前《物权法》对承包地征收补偿的三个法律条文之间的不一致来看,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亟需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错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人虚位以及土地征收对象移位的问题,应明确土地用益物权属性,去除其债权色彩;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人界定为以村为单位的村民集体共同所有;把土地征收对象扩大到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用益物权,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2.
关于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缺陷或不足主要有二: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规定过于简略;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分权缺乏具体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应逐步建立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将婚后财产划分为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建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夫妻财产转化和补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13.
土地征收补偿是土地征收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等缺陷。从制度伦理的角度阐述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现存的问题,并相应提出一些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4.
吴雅洁 《天府新论》2007,(Z1):134-135
公共利益是一个广泛涉及判断政府征收征用私人财产过程中的正当性问题,通常由宪法或者立法者规定一个概括条款。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判断公共利益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公共利益的边界、主体、方式进行有效界定。  相似文献   

15.
公共利益是国家征收的唯一前提,公共利益概念的显著特点是其边界的不确定.有必要从伦理的视角对公共利益的内涵进行了解分析.历史地看,公共利益从最初的公共团体的善恶取舍到近现代的规范国家制度和社群等组织的行为目的思想,折射出公益价值的正面价值需求和评判.我们对<物权法>中"公共利益"的判定应遵循基本的伦理标准,在法律无法亦不可能对公共利益明确界定的前提下,对国家征收制度本身的正当性价值权衡成为重中之重.权衡应在三个重要向度上进行:一为征收之必要性;二为补偿之公平性;三为程序之正义性.  相似文献   

16.
文章认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应当从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限制国家征收权的基本理念出发进行设计,土地征收应严格遵循公共目的性原则,法律应当允许通过征收以外的方式进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向国家所有权的转化,或农村土地向城市用地的转化,应加强土地征收的程序约束,实现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化、透明化.  相似文献   

17.
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从正当程序的角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牵涉到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等重要权利,是一个非常重大和复杂的问题.为了实现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应遵守程序的正当性,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任意剥夺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自由等合法权利.以程序上的正当性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并确保国家机关正当行使权利,保障诉讼中的人权不受侵犯.本文即从正当法律程序的角度,比较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他刑事司法准则的规定,论述我国刑事诉讼各阶段在保障人权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李泠烨 《兰州学刊》2014,(11):101-10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征收住宅时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的原则,并将具体办法的制定权给予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通过对22个省份的规范分析,可得出住宅征收中住房保障可分为优先权模式和增设保障类型模式,所增设的保障类型是现有住房保障方式外另一种特殊的重要的住房保障类型。上海市的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制度是其中代表。通过整理分析上海市居住困难户保障的条件及在各征收补偿方案中体现的裁量标准,并与一般住房保障规范的条件比较,可发现实践中保障对象放宽,不以实际居住困难而以未从国家取得住房福利为标准,并不审查是否有自行取得适居住房能力,申请人资格被主要限定在房屋的财产权利人的现象。这表明该制度承担了经济利益分配的实际功能,偏离了一般住房保障的生存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9.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完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超公益范围征收、不严格执行征收程序、征地补偿不合理。笔者认为,为了遏制政府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应严格界定和控制公共利益的范围,以确保土地征收行为在目的上的合法性,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建立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20.
我国有关不动产征收程序的立法,散见于一些单行的法律和规章中。目前我国不动产征收程序的立法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法律本身、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立法救济征收程序的可操作性等。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征收的立法较为完善,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应对不动产征收程序立法进行完善:第一,制定《不动产征收征用法》,作为不动产征收的一般法;第二,完善公告制度,增加协议征购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参与和表意机会;第三,完善征收目的和征收补偿的救济机制;第四,完善不动产物权征收程序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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