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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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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至善是康德伦理学的核心。在提出了"至善是幸福与道德的统一"的命题时,康德发现了纯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追求幸福的欲求是德行准则的动因"和"德行准则是幸福的原因"。康德通过纯粹实践理性的两个"悬设"即"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解决了幸福和道德的二律背反,把道德及作为道德主体的人推到了崇高而神圣的地位。  相似文献   

2.
从古至今,道德评价都是社会道德原则和社会规范实施的杠杆。道德评价又分为动机论和效果论两大主流。在当今这个过分重视个人利益的市场经济社会,康德的道德动机论堪称一剂良药。康德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因道德动机而彰显。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其意志是自由的,而意志就是实践理性。意志自由正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所以人类才拥有道德的善恶。这是康德把道德动机论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前提。了解康德的道德动机论对当今社会不良风气的纠正和促进社会良好和谐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至善是康德伦理学的核心。在提出了“至善是幸福与道德的统一”的命题时,康德发现了纯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追求幸福的欲求是德行准则的动因”和“德行准则是幸福的原因”。康德通过纯粹实践理性的两个“悬设”即“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解决了幸福和道德的二律背反,把道德及作为道德主体的人推到了崇高而神圣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关于康德的德行概念与亚里士多德的自制概念的关系大体上有三种观点:德行只能算作自制;德行不只是自制;德行可以理解为自制。通过对《道德形而上学》“德行论导论”的疏解可知,两者存在明显差异。目的学说方面,德行以定言令式为根据,以自己的完善和他人的幸福为质料,以普遍法则为至上原则;自制以最高善为根据,以幸福为质料,以正确的逻各斯为原则。意向学说方面,康德认为人有对义务概念的易感性的主观条件,且德行是承担义务的唯一能力,但德行义务不止一种,相关于法则,具有先验性;亚氏认为,人可以出于意愿去行为,但德行只有一种,相关于中道,可从经验中学习。康德认为,人对德行的拥有不是义务而是目的,仿佛是德行拥有人;亚氏认为,应当通过克服不自制来拥有自制;德行要求驯服自己的激情,驾驭自己的情欲,自制则要求抑制感官欲望,控制自然需求和痛苦。方法论方面,德行不能靠习惯养成,要以问答法进行理论练习,以修行法进行实践练习;自制则要求掌握真正的知识,学会明智,要在习惯中养成,在实践中完善。因此,德行并非自制。  相似文献   

5.
本文认为,康德的法权概念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只有遵循康德哲学的体系构造, 才能准确把握其法权概念的性质和作用,进而恰如其分地评判康德法权论形而上学的意义和价值。静 态地看,法权概念是法权论形而上学知识的基础和来源。动态地看,法权概念的阐明进程就是法权论 形而上学的构建过程。康德的法权概念是受道德形而上学体系严格限定的,任何偏离此种限定对法权 概念的评判与运用都是没有根据的。在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中,以自由实践和道德义务为要旨的康德 式的法权概念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相似文献   

6.
人们通常把幸福论 (功利论)称为目的论,把康德的道义论称为非目的论,由此把两 者的对立归结为目的论与非目的论的对立。但是,尽管康德的狭义道义论的确不是幸福论意义上的感 性目的论,但毕竟是一种把理性本身直接当作最高目的来加以尊重的理性目的论。而在康德的广义道 义论即至善论中,幸福则作为一个从属于德行的目的而被康德容纳于至善这一总目的之中。  相似文献   

7.
康德认为,在任何时候人都不可以撒谎。这一观点引发很多批评。在康德那里,法权论涉及对外在行为的立法,不可以撒谎是一个无条件的义务。但是,人可以通过诉诸"事急无法",即撒谎,来避免更大的恶。德行论是对内在准则的立法,但一些日常看似撒谎之行为是否被禁止,则需进一步反思。考虑到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在未出版的《伦理学讲义》中,他认为人可以撒谎。在当今社会,人们之间的信任出现了危机,不可以撒谎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可见,不可以撒谎是从理性存在者的角度来说的,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自由,人可以撒谎,但人要清醒地意识到,任何撒谎都不是道德的,只是一种例外而已,否则就会导致伪善。  相似文献   

8.
实践哲学的根本性问题,在于确立规范性的来源、道德的基础.对于康德而言,人之所以道德.是因为每个人都应得到尊重,而这种尊重的基础就是人的尊严.从"人是目的"命题切入,可以看到康德关于人的尊严基础的思想.在对人性公式的讨论中,康德首先指出除了人格中的人性以外,其他的目的都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其价值都是相对的;他通过排除法说明,如果自在目的存在的话,它只能是人格中的人性.然后,康德通过他所说的分析方法,或由果及因的回溯性的方法,说明只有最高的客观目的,亦即自在目的,才能使义务和道德得以可能,而道德和义务的存在,说明了人格中的人性就是自在目的.  相似文献   

9.
义利之辨构成了伦理学最核心、最基本的问题.它不仅仅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命题,而且也应该是一般道德哲学的基本命题.义利问题的关键在"义",在儒家那里,它是规定人的行为的道德要求和准则,它不是主观的,而是超越的.孟子在讨论"义"时,混淆了它的主观义和客观义,但孟子的道德哲学并非康德式的自律伦理学.义是道德判断的原则,而不是它的标准.道德判断对于道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使人真正得以在道德上自主.由于道德原则并非完全主观的,道德实际上是天人共主的.承认道德规范必然有例外,不会导致相对主义.现代西方伦理学无法真正处理义利问题.人类迫切需要一种新的道德哲学,这种道德哲学将以现代条件下的义利之辨作为自己的主要论题.  相似文献   

10.
道德优先论:康德与牟宗三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为解决理性运用中的统一问题,依据逻辑确定实践理性具有优先地位;牟宗三则依据中国传统资源认为德行优先于知识。对两者进行比较发现,道德优先是康德和牟宗三各自建立道德形而上学的必要前提;因而道德优先论之花开出的结果必然是有待实践证实的道德理想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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