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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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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年世界》2008,(11):13-13
最近有不少老同志给我刊来信或来电,询问自治区调整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有关内容,现简要摘登如下: 2008年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8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原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500元;  相似文献   

2.
政策顾问     
《老年世界》2014,(17):14-14
政策顾问组:我是一名离休干部。从电视和报纸上获悉,中央已出台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的文件,请问我区如何调整?请予解答。忠实读者尊敬的老同志:内蒙古自治区已经转发了中央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的文件,具体标准如下: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相似文献   

3.
问:听说湖南省对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遗孀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建国后退职干部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请问有这么一回事吗?标准是多少?由哪里发放?答: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遗孀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建国后退职干部的生活补助费标准。2000年11月2日,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财政厅就此联合下发了湘老干〔2000〕4号文件,规定:“一、二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配偶由原每月150元提高到250元,遗孀由原每月225元提高到325元;抗战时期参加革命…  相似文献   

4.
信息汇报     
《老年人》1999,(1)
中组部、人事部等部委发文调整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此文规定:对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和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且年满7...  相似文献   

5.
咨询热线     
《老年人》2002,(11)
就有关政策答读者问问:湖南省对离休干部护理补助费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有哪些规定?答:随着工资改革和物价调整,湖南省近些年来对离休干部护理补助费发放范围和标准作过一些调整。目前,主要是按照下述文件的规定执行。(一)护理补助费发放范围。(1)湘老干(1988)6号文件规定的,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和年满65岁原行政10级的老干部;(2)湘老干(1992)25号文件规定的,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且年满70岁以上的离休干部;(3)湘老干(1996)14号文件规定的,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且年满75岁以上的离休干部;…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导刊》2011,(31):41-41
江苏省太仓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规定为9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2010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调整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将90~99岁老人由每人每月100元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100岁以上老人由每人每月300元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相似文献   

7.
一是提高老年人津贴制度。将90~99岁高龄老人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为低保户中80岁以上的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生活补贴30元。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补助标准由每年3900元提高至53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3000元提高至4100元。  相似文献   

8.
简讯     
栾城县为解决县经贸、商业、粮食、水务、农牧等7个系统的21名企业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不平衡问题,由县财政局将全县企业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列支统一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48元。  相似文献   

9.
《老年人》1997,(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元旦前向全省发出通知(湘政办发[1996]47号),决定从1996年7月1日起,对国有企业中1995年12月31日以前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退职生活补助费进行调整。通知规定:一、给离休人员(含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二、给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基本养老金;三、给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退职生活补助费。通知规定,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  相似文献   

10.
《老年人》2001,(11)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于9月24日就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规定,200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从2001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其标准是:比照国家行政机关同职务同条件离休人员,按照国办发〔2001〕14号文件规定增加离休费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即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增加。调整的办法是,由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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