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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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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治,是儒家的基本政治主张。所谓德治,就是反对严刑峻法,要求统治者用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从思想上实行对人民的统治,用软化方式和怀柔政策来治理国家。西汉儒家大师董仲舒,力主德治,为了从理论上证明德治的合理性,他创立了“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哲学体系。因此,要认识董仲舒哲学的历史作用,笼统地说他完全反动是不科学的,必须对他的德治主张进行考察,了解他的哲学是怎样服务于他的德治主张的。  相似文献   

2.
中国古代有很多法律思想,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与儒家有很大关系,让中国古代法律一直走着儒家化的道路。董仲舒作为儒家的重要人物,其司法判决思想在中国古代司法思想中起着发端的作用,他提出了"春秋决狱"思想,主张以心治罪,让儒家思想有指导现实司法实践的效力。"春秋决狱"让儒家教义高于了法律条文,让儒家思想成了法律的源头,开启了法律儒家化,让中国古代司法实践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用思想管制维护政权稳定。董仲舒的"春秋决狱"思想,对于当今中国的司法建设仍有一定的启示,能推动法治建设和道德教育的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需要深度挖掘"春秋决狱"的时代意义,坚持程序正义,秉持司法公正,继承古代优秀的治理思想,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  相似文献   

3.
社会稳定,是历代统治者所致力追求的政治理想。与前代相比,董仲舒的社会稳定思想因社会环境的不同而呈现出独有的特色强调居安思危,注重长治久安。董仲舒长治久安思想的中心是由任刑罚而重德治的政策性转轨。需要强调的是董仲舒的德治思想并不是先秦儒家道德政治的简单复归,他的创造性贡献在于将先秦儒家以“修身为本”的单一化约束机制发展为思想与度制相结合的双轨化社会制约体制。  相似文献   

4.
董仲舒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主线,在吸收先秦法家、阴阳五行等思想基础上提出了汉代儒家今文经学的伦理教育思想.董仲舒将伦理教育作为儒家教育思想的主线,其所主张的“三纲五常”“德主刑辅”的道德伦理教育内容,以及其教育原则和方法成为儒家伦理教育的典范.其思想既是对以前学说的继承,又有其自身特色,对西汉之后儒家伦理教育思想与人们的社会道德实践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5.
中华民族在其生存、繁衍、发展的漫长岁月中,逐渐融汇和形成了具有自身民族特色的伦理精神(以下简称“中华伦理”),这种精神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一直延续到了今天。早在二千多年前,中国儒家学派创始人孔丘就把伦理思想视为“礼义也者,人之大端”,提倡“德治”、“教化”。其后又有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进一步将儒学思想系统化、完整化,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统治思想。中华民族古代社会发展的成功之道即在于“积善成德,以德治世”。因此,要讨论中华民族的伦理精神,便不能不从儒家伦理思想谈起。  相似文献   

6.
开创儒家之道者是孔子,建立儒家一尊之局者是董仲舒。董仲舒的学问来源是春秋公羊学,董仲舒毕生的主要精力也都放在春秋公羊学的研究上。但是,经过董仲舒的研究,春秋公羊学的发展进入了另一个新的方向,那就是董仲舒根据当时汉武帝时代的专制政治的需要,在孔子思想的招牌下偷偷地放进了新的内容,特别是董仲舒利用了春秋公羊学中解释经义的灵活性,把春秋经中有关天变災異的记截与人事祸福密切地联系起来,加以系统的大量的穿凿附会,这样就使先秦的比较朴素的儒家学说披上了一层澧厚的宗教色彩,儒家实质上已变成了儒教。因此,孔子是孔子,董仲舒是董仲舒,他们有一脉相承的联系,却更有迥然不同的区别。从孔子到董仲舒,是从儒家到儒教的过程,而完成这个转变过程的桥梁,就是董仲舒的“天人之际”思想。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德治”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传统儒家针对社会和国家的治理,提出了“德治”的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在历史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试图对传统儒家德治思想进行梳理和分析,从而探讨其对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家德治思想的精华在于"仁"、"惠"、"信"、"义"。儒家德治思想吸取时代的营养,具有了新的内涵,如自由、公正等,其在高等学校管理中的运用是提高高等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但儒家德治思想的实现必须有完备的制度作为保障。  相似文献   

9.
孔子的政治思想以德治为基本特征,其德治思想源远流长,是对远古和三代以来传统治国方略的总结和发展.孔子的德治思想内涵丰富,自成体系,相当精辟,是儒家德治主义政治思想不可动摇的基础.在中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上,众多思想家丰富和完善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形成了法治与德治并用的完整理论,并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董仲舒针对汉初因袭秦朝"刑治"所带来的弊政,提出了"任德不任刑"的政治法律主张。概括起来,董仲舒"任德不任刑"的思想主张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思想内涵:首先,是以"天人感应"说来总结德刑关系,提出"阳德阴刑"的主张,认为"德"与"刑"都是调整社会的重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其次,董仲舒提出"任德不任刑"的主张是在社会管理模式的层面要求施行儒家的"德治",德与刑的关系是本与用,而非主与辅。自汉武帝复古更化之后,儒家"德礼为本、政刑为用"的思想逐渐成为主流,并且深刻影响了大一统时期社会治理模式的特点。  相似文献   

11.
试论王栋实学致用的经世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栋把经世看成是一种"家法"。他的经世家法说实际上是实学思想的反映。王栋十分看重儒学的经世作用。同时王栋主张讲学经世,他认为《论语》《孟子》之书是真正的人情事变切实工夫,是一种经世济用之学。王栋反对悬空论道,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他详细分析了历来学者对知行关系的看法,认为知与行两者复杂关系的形成实由于"德性无假于见闻,见闻不离于德性"的交错变化而成的。于是,他对知行的种类作了详细考察,强调"心悟而身体",并把对良知的体悟看成是行的前提和关键。  相似文献   

12.
董仲舒和司马迁的学术思想在多个方面有着相同或相通的认识,但认识获得的途径则完全不同。在政治观上,二者旨在构建一套维护封建皇权的“大一统”理论。董仲舒从经学入手,利用史学和天人感应思想创建了“大一统”理论;司马迁则是从汉初以前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得出统一是大势所趋的认识。在历史观上,两人都承认历史是发展变化的。变易论成为董仲舒变革思想的历史根据;司马迁则通过对历史发展不同阶段之特点的分析,得出了这一规律性认识。在社会观方面,都积极主张安民、保民,目的是为了维护汉王朝的统治。董仲舒借用儒学的影响力,将儒学与阴阳五行学说结合起来,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归纳来阐述自己的思想,并把它塞进了神学的外壳之中;司马迁则是通过对历史过程的考察,利用抽绎的方法来表述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自己对社会发展的独到见解,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的思想体系,但其思想的一些内容则已以一种隐含的形式存在于董仲舒的学术思想体系中。  相似文献   

13.
在实现治国方略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过程中 ,江泽民提出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 ,这是对我国优秀文化传统的批判继承 ,是我国长期革命经验的科学总结。这里的“德治” ,不是与人治、法治直接对应的范畴 ,而是在法治方略中强调道德与法治的关系问题。德治是一种以道德规范约束行为的非正式的制度约束 ,然而 ,它在法治中却处于一种基础的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德治实现了其经济基础、地位和作用等现代转型。我们在法治过程中 ,必须加强道德建设 ,以德治国 ,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开创国富民强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4.
西周的“德治”思想形成于殷周更替之际 ,是对殷商暴政亡国教训的总结 ,主要表现为“以德配天”与“明德慎罚”的思想。在这一思想把“德”的观念引进社会政治与法制领域 ,蕴含着“敬天—明德—保民—受天命”之间的内在联系 ,是西周立法司法、治国理民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及其指导下建立的西周法制所昭示的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德刑并用、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等社会政治发展方向和法制建设模式对以后传统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孔子创立的“仁学”,体现在政治领域就是“德治”。孔子德治学说源于对殷周以来“敬德”、“保民”、“明德”、“慎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孔子的德治思想体系中,“仁”学是德治的思想基础,重视发展生产,提升经济是德治的物质基础,以民为本是德治的基本前提,正己正人是德治的关键,德教为先则是实现德治的理想手段。孔子德治学说的合理内核至今仍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6.
在中国历史上孔子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治国方案,强调道德在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本文从内涵和价值两个方面论述了孔子德治思想对当前我国的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可借鉴之处,特别是在大力提倡“以德治国”,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今天,重新认识孔子的德治思想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释“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德”之本义为目直心正,引伸义为行为端方,后来定型于“品德”、“恩惠”等常用语义。“德”之文化意义及“德治”思想,对中国历史文化中的个人修养和政治统治等内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在中国传统的法治思想中,无论是偏重“德治”的儒家的,还是偏重“法治”的法家的,他们均认为“诚信”是“国之宝”、“民之所庇”;“身正”是治事理政、教化他人的前提;“别善恶”、“理万人”是“法”的初衷。  相似文献   

19.
从儒法治国方略看中国古代政治的人治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略。“德治”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其本质是人治。法家“法治”名为法治但仅限于“君下法治”,法对民不对君,君主脱离在法治范围之外,其本质还是人治。儒、法人治方略虽在人性前提(儒家倾向善,法家倾向恶)、哲学依据(儒家找内因,法家找外因)、理论基础(儒家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法家笃信“为政在法”重在法、势、术相结合上)、对象考量(儒家针对所有人,尤其是君主;法家针对君下人,排除君主)等方面存在着倾向上的差异和对立,但是二者之间并没有一方消除或代替另一方,而是成为君主专制系统中互补的两翼,这说明中国传统国家权力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是君权,而不是民权。这种只见君权不见民权的传统政治思想正在为近代和现代中国的社会实践所颠覆,追求民权成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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