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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巴中市巴州区医保局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覆盖”的原则,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使医疗保险工作呈现出起步稳、进展顺的良好态势。截止6月底,全区共有参保单位962家,参保职工28652人,定点医疗机构99家。定点零售药店44家。全区累计征收医疗保险基金4350万元,报销支付医疗费2760万元.其中个人帐户1110万元,统筹基金1650万元。统筹基金略有节余,运行平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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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把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作为重头戏来唱,认真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审核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具有巴中特色的审核监管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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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其出发点各不相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把医保基金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劳动保障部门为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堵塞基金流失的主要对象。双方既是合作伙伴。又是一对矛盾。因此.只有强化服务、创新、合力三种意识,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才能实现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三赢”。[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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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和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召开2003年度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考核工作总结大会,通报了对省市联合定点的65家医院和16家药店的年度考核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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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一样,是强制性的政府行为,是国家、企业和个人在人力资源建设中应支付的劳动力维修成本和法定义务.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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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2000]4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第6批),现予以公布。[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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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实行“三审”结算办法,即医保科审核、中心卫生院医疗费乡镇劳动保障办公室初审、医保局审批拨付的操作流程,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医疗保险基金流失。但全县69家定点医疗机构、16家定点零售药店运行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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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既是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消费的主体,又是直接控制医疗费的载体,还是具体与参保人员直接解释、沟通、落实医保政策的场所。因此,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成为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直接荧系到医保改革与控制基金支出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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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社局最近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将全县42家定点医疗机构1200余名执业医师全部信用入档。一是医保医师实行资格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申请登记为医保医师,经县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统一参加医保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合格者与县医保局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二是对医保医师的违规行为实行量化扣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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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据人社部数据,在2012年医保基金累计结存中,个人账户占总结存数的40%左右,积累达到2 697亿元。这样一笔庞大的资金,沉淀在医疗保险基金的底层,它既不具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共济功能,更不属于参保人员的个人资产而由其自由支配。以一种极其尴尬的身份,存在于医疗保险制度之中,成为了既扶不起来、又抹杀不掉的制度阿斗。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充分发挥好个人账户的作用,在医保制度的框架内盘活个人账户。近几年尤其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吉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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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2001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即实行了由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医药费的办法支付医药费用。其具体作法是:参保职工住院时,凭人院证、《个人账户手册》到县医保局登记,由医保局通知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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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如何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保证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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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200014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13家医疗机构为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第5批),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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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2000]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成都锦华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为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第八批),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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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诊治门诊特殊疾病时,应单独开具治疗该疾病的药品处方、治疗单、检查单和收据",为了更好地为参保职工服务,缩短报销周期,保证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按期顺利支付,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出通知,对单独开具门诊特殊疾病处方提出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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