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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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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卞建林  钱程 《云南社会科学》2022,(1):99-107+188
认罪认罚案件与非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生成机制存在本质不同,生成机制的差异使得两类案件的量刑建议在性质、效力、调整机制层面具有内生性差异。目前中国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生成机制为检察机关单方主导下的量刑协商模式,符合控辩协商机制的基本要素,但也存在控辩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对等的潜在风险,应当逐步向控辩双方平等协商模式过渡。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得以生成的内在逻辑在于认罪认罚被追诉人的具体量刑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允许控辩双方协商,且参与协商的双方主体均存在权力(利)妥协和放弃的空间。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生成需具备意思要件、主体要件、行为要件以及结果要件四个要件,遵循协商原则有序运行。为保障该生成机制良性运作,应当规范检察机关权力行使机制,优化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强化被害人量刑协商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2.
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认罪认罚制度注重强调诉讼效率,对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不能像一般案件一样不分诉讼阶段一体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以免认罪自愿性和供述真实性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被掩盖,进而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甚至导致案件处理偏离公平正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应当按照“首重公正,兼顾效率”的原则调校程序,构建检察主导下的程序分流机制和事实查明机制,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的诉讼目标。  相似文献   

3.
步洋洋 《社会科学》2021,(7):105-115
认罪案件中的口供适用兼具实体、程序和证据层面的三重正向功用。将认罪口供置于认罪案件证据体系的核心地位,不仅回应了认罪口供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语义联结,而且契合了此一证据与协商性诉讼模式及简化审理程序的因应关系。为复归认罪案件中口供适用的客观评定立场,防止"口供中心主义"之传统积弊在认罪案件中的回溯与复燃,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当以从口供取得和口供采信的两个维度,通过强化值班律师的协商实质参与、完善激励型的自愿供述机制,以及规范认罪口供之庭审实质印证的具体方式,切实保障认罪口供的自愿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并以此为基础划定出认罪案件中口供适用的应然限度和基准。  相似文献   

4.
在房屋买卖案件中,因双方当事人未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常常被认为该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这种看法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以看出,合同生效有两种形式:一是依法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  相似文献   

5.
认罪认罚案件证明标准问题研究是我国法律界一大难点.深入分析制度价值和司法实践需求可知,认罪认罚案件单一证明标准已无法满足我国刑事诉讼完善发展的需要.通过域外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证明标准适用经验与我国实际情况的结合考察,可探索认罪认罚案件差异化证明标准的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应结合庭审程序和罪行轻重对定罪证明标准作"大致心证"和...  相似文献   

6.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语境下,量刑建议精准化改革将导致公诉权进一步拓展,法官量刑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限缩。推行量刑建议精准化在促进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适用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检察官无法对所有案件都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律师执业能力难以满足量刑建议精准化改革的需要、复杂案件中法官与检察官的量刑分歧难以消除、量刑建议精准化并不必然能提升司法效率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域外经验并立足我国国情对量刑建议方式进行优化改造。对于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尽量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其余认罪认罚案件一般应当提出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在此基础上规范确定刑量刑建议的适用范围、限制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幅度并根据被追诉人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作出不同规范,建立量刑建议的“双向说理机制”。  相似文献   

7.
在全球化趋势下,国内法院受理跨国案件的范围日益扩大,也遇到严峻的问题与挑战。国内法院首先需要把握国际豁免和国家行为理论的发展,在限制豁免理论对扩大受理范围的要求与尊重国家主权之间达到适当的平衡;国内法院还需要权衡案件与本国最低限度联系的原则和案件涉及跨国案件当事人"对一切"义务的原则;在受理依照国际法对本国政府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案件时,更需要克服来自本国行政部门的干预。  相似文献   

8.
对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有助于提高效率 ,保障人权。辩诉交易是在处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上非常有影响的制度 ,我国的认罪审理程序与辩诉交易有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9.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过程中,集中化审理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应运而生,它契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正为本、效率优先"的价值取向,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非对抗"式诉讼格局的改革趋势,顺应当前我国"员额制"司法改革的形势需要。实践中具有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程序启动方式多元、被追诉人主体意识增强、证据规则适当简化等鲜明特征,然而,伴随着控审集约性要求与案件移送分散性之间的不平衡、认罪认罚真实自愿性要求与协商平等性之间的不相宜、辩护正当性要求与辩护有效性之间的相抵牾、庭审内容简约性要求与庭审实质化之间的难协调等诸多隐忧,亟须从构筑案件准入转出联动平台、加强审判阶段认罪认罚自愿性明智性审查、提升获得律师帮助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审程序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尽管权利保障是刑事法治不可偏废的价值依存,但是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上诉行为的双面性易使制度设计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滥用诉权的现象已招致诸多负面效益。应将认罪认罚后的上诉权划分为绝对上诉权和相对上诉权,一审判决结果违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价值理念时被告人享有绝对上诉权,相对上诉权可以分为有因上诉与阻却上诉两种情形。在防范限制上诉权带来风险的同时,达致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与制度规范运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助推认罪认罚上诉程序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  相似文献   

11.
结合法律规范与实务反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自诉案件审判领域,既有合法性依据,又有现实性基础,这种实践方案具有鲜明的司法特色.在对77份一审刑事判决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自诉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方案如下:第一,明确自诉案件认罪认罚的成立标准;第二,辨析认罪认罚情节的刑事法律评价效力;第三,规范审判阶段自诉案件...  相似文献   

12.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提起诉讼并使之受到司法裁处对建设美丽中国意义重大.然而近年,进入诉讼程序的环境污染案件总体上数量并不多,但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存在原告资格认定、举证责任划分、损害赔偿确定、有关法律适用、调解和判决执行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应当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适当扩大损害赔偿范围、科学确定损失数额计算方法、进一步完善举证规则、加大案件调解和判决执行力度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效果,以环境司法的有效开展来推动环境污染诉讼实践的发展,促进实现生态环境健康、美丽的愿景.  相似文献   

13.
洗钱罪的立法比较与完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将洗钱罪作为腐败犯罪的关联犯罪加以规定,明确了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比较而言,我国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在行为方式、上游犯罪的范围、主体范围、主观要件等方面,与公约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履行条约义务,我国刑法应当采取扩展行为方式的类型、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扩大犯罪主体范围、修改主观要件等完善措施,以期与公约的规定相协调.  相似文献   

14.
肖光坤 《理论界》2005,(12):92-93
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内行政许可案件的权限范围。明确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既可明确人民法院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司法审查权限,又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解决人民法院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许可案件上的合理分工。要保障行政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就有必要明确和扩大行政许可诉讼的范围。  相似文献   

15.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可将被告人上诉分为“违约性上诉”和“救济性上诉”:前者是被告人借由上诉来寻求生效控辩合意预期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后者是被告人因一审裁判实体或程序错误而通过提出上诉寻求救济。救济性上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有其必要性与正当性;违约性上诉不仅助长被告人投机心理,而且不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诉讼效率的立法目的。对违约性上诉的限定主要有“效力维持型”和“利益收回型”两种模式。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之下,“效力维持”模式并不具有可行性。我国司法机关在实践中自生自发探索“利益收回”的限定模式,主要是借由检察院抗诉并经二审改判收回被告人在认罪认罚中所获从宽利益;为防止“利益收回”模式中的回应性抗诉在司法实践中演变为报复性抗诉,应当对其设置必要程序限制。  相似文献   

16.
陈伟健 《南方论刊》2022,(2):59-61,69
近年来立法机关通过积极进行刑事立法来应对风险社会背景下公共安全的需求并回应社会对公共秩序的担忧与关切.伴随着刑事立法的扩张及犯罪圈的扩大,司法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而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及刑事速裁等相关制度是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闵丰锦 《天府新论》2018,(5):127-135
刑事诉讼中,存在“被认罪”与“认假罪”的假认罪现象,前者如聂树斌蒙冤却一直认罪,后者如无法承担审判风险而接受辩诉交易。假认罪的思想根源在于利益权衡,包括被打认罪以免受苦、编造假案规避戒毒、考虑被害人因素、心理波动追求坐牢等。认罪不等于有罪,可能是认错或者认命。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中,应当筑牢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防线、夯实审判机关的居中裁判地位、强化辩护律师的充分参与,以防止出现假认罪现象。  相似文献   

18.
去年五月,"两高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其适用范围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通过对简化方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在确保司法公正,实现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不断深化形式庭审方式改革,进一步挖掘现有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内的司法资源,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并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我国当前立法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规定模糊且索赔主体的范围狭窄,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导致多个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职责和权限的冲突,不利于保护海洋生态损害案件的受害人,也不利于保护海洋环境。应当扩大我国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范围,将检察机关、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环保非政府组织等主体都纳入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索赔主体范围,以充分地赔偿油污受害人的损失,进而保护海洋环境。  相似文献   

20.
为走出垄断协议案件难以取证、难以查处的困境,我国反垄断法引入了宽大制度,但有关规定如宽大制度的免责幅度、适用要件、适用程序等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阻碍了宽大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国应当明确宽大制度适用的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责任范围,增强宽大制度的可预测性;应当引入宽大申请登记制度、健全宽大申请受理程序、建立宽大申请获批准后的追踪制度,加强对宽大申请者的程序利益保障;应当设计有梯度的责任减免幅度和有威慑力的制裁措施,并合理限制反垄断案件执法机构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宽大制度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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