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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9日,余某经第三人谢某介绍进入四川某汽配公司工作。上班第一天,公司安排余某更换房顶的石棉瓦.由于公司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致使余某从房顶摔下,导致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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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142号)的规定精神,现就我省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单位职工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统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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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置程序,决定着受伤或患病职工是否具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工业社会发展的脉络来看,工伤认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雇主过错责任时期、雇员无过错责任时期以及过错责任共担期,其间体现着各国政府对效益与公平的考量。我国工伤认定制度以无过错责任、劳权保护及认定法定为原则,但在制度建设和实践中存在着劳动关系确认"扩大化"、工伤认定标准"差异化"、工伤认定程序"失调化"等问题。因此,拓宽保障"范围"、统一认定"尺度"、优化认定"程序"是破解工伤认定制度与实践困境的核心要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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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套保险科度中最先建立的保险制度之一.工侍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忠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一种社会保障手段。在社会保险的险种中.工伤保险制度实行无责任赔付的原则.也就是说,不论因为是谁的责任,员工发生工伤.都应由雇主(用人单位)缴费的工伤保险给予赔付.员工不缴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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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索赔时间过长,是工伤职工及亲属颇感头疼的问题,应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时限的规定,职工若发生工伤。从工伤认定受理到送迭是109天,行政复议75天,法院一审105天,二审75天,这才完成了工伤认定的第一步:第二步是伤残等级鉴定,先是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时间是一两个月.不服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省级鉴定.时间又是一两个月;第三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间是60天.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是一审、二审,时间又是半年。正常合法确认工伤、索赔待遇的时间可以达两年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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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奔波近10个月后,终于得到一个“劳动关系成立”的认定,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又上了法庭,而相关法律程序才是“开始”。从受伤至今已一年有余的刘明祥在漫长的工伤索赔路上,正经受着身体伤害和心灵煎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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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全,男,现年48岁;周国明,男,现年54岁,二人均系夹江县金鑫商贸有限公司晨光炉料厂职工。2005年8月.经乐山市疾控中心体检,周明全、周国明均查出患矽肺病。得知检查结果后,周明全、周国明家人和厂里其他职工一度十分恐慌。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和乐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周明全患矽肺三期、周国明患矽肺二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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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2011年我入职成都某企业工作,企业一直未为我办理工伤保险。2015年5月在工作中受伤,经医院治疗近两个月后出院一直在家休养。2015年10月底与企业达成工伤待遇协议如下:双方确认于2015年10月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我各项工伤待遇共计人民币30000元。此后经人指点,我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听说按9级伤残进行工伤赔偿,其中一次性伤残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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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珺 《劳动者》2004,(7):32-32
企业对职工工龄实行买断,一般表现出两种情况:一是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了轻装上阵,对那些富余职工,按工龄支付一定的安置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已“下海”的职工,不愿与原企业保持劳动关系,要求支付一定数量的费用,将原有工龄买断。以上两种情况都是通过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终止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但因补偿支付数额问题,有时达不成协议,难免发生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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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于2005年3月受某大米加工厂副厂长的安排,驾驶小车到某粮站为厂里办事。当天下午在返回途中,与迎面而来的摩托车会车时,不慎撞在路边的树上.致使任某面部受伤。后任某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经过调查后.作出了任某为工伤的决定,同时在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如果对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省劳动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在收到认定书后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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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2日,小何在建筑工地作业时不慎受伤,被用工单位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于当年9月2日伤愈出院。出院后,双方就伤残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因分歧过大未能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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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业务外包是建筑业分工协作的客观要求。对外包用工发生事故伤害索赔时,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着交叉、重合,对事故伤害的性质、责任归责原则、责任主体、赔偿项目等所作之规定均存在种种不足之处。因此,将社会保险关系与劳动关系适当分离,扩大现行工伤保险的适用对象,明确规定外包用工的各方之间对劳动者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比勉强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为有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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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锦华 《劳动者》2004,(1):32-32
王小凤是山西人,于2003年3月从老家来西安打工经人介绍在西安市北郊一家橡胶制品厂做工她的工作就是将机器压制成形的橡胶成品从模具内取出,并减掉成品的毛边及多余部分,为了防止经高温压制的橡胶成品和模具烫伤手,王小凤通常戴两双手套干活。2003年4月24日,王小凤像平常一样,将手仲进模具内取成品,突然机器失控,压住她的手指,她一声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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