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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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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对民族自治地方检察机关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中应当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普遍性要求与地区特点、民族特点相结合,正确处理保护少数民族诉权与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民族语言文字原则;注重人民监督员选任上的民族性与灵活性;将更科学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贯彻到民族自治地方的检察工作中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2.
人民监督员监督形式化倾向,直接影响到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实效,不但会损害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价值能否得到实现。反思具有实质内容的个案监督实践中具有形式化倾向的原因,并结合实际和相关制度以求得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深化发展,从立法、程序启动、监督程序的完善以及监督保障等四个方面改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消除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形式化倾向。  相似文献   

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一项制度创新,它有效地回答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追问,这项制度的成功推行,是因为它有四个方面坚实的理论依据:人民主权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政治基础,司法民主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前提,司法公正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追求,权力监督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核心。  相似文献   

4.
2003年10月,针对检察权外部监督的缺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至今,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作为一项创新制度,不可否认,也同时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从法理角度,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可行性予以肯定,并在此基础之上,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了理性思考,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5.
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的理论研究者很多,但是亲历人民监督员监督现场的却为数不多,因而其中也不乏空谈妄谈之辈。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正在试点的制度,制度设计尚未定型,试点的过程就是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而人民监督员则是这一过程的主角。本文采用写实的手法描述了一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具体评议过程,旨在重现人民监督员监督实况,并通过语言和细节的描写,反映人民监督员在案件监督中表现出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充满自信的创新精神和无与伦比的民主智慧。  相似文献   

6.
主持人话语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CJS)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关注始于2005年下半年,至今已历时3年多,并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合作从事《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证研究:广安模式》的课题。现阶段,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广安的试点已初见成效,相对科学的人民监督员体制外模式已现雏形。司法改革和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7.
人民监督员制度本是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调查权转移至监察委员会,人民监督员制度受到冲击,亟待转型重塑。在法理层面,基于司法民主的要求,人民监督员制度应定位为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制,而非职务犯罪调查的外部监督机制;在观念层面,要理顺监察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关系,通过深化司法改革解决监察体制改革后的遗留问题;在操作层面,要因应“捕诉合一”制度改革,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重点放在检察机关的批捕与起诉行为上。在人民监督员制度内部改革方面,要确保监督评议过程的独立性,增强监督评议结果的约束力,并注重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及人身权,从而实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功能回归。  相似文献   

8.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体制外”模式试点始于2006年3月,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确定了4个人民监督员体制外试点市——四川省广安市、辽宁省锦州市、山东省日照市和宁夏自治区银川市。2008年6月24日,笔者有幸观摩广安市岳池县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并参加岳池县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体制外”模式有一些感想,并在思考作为一项民主司法制度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未来。笔者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体制外”模式的最终出路还是在“体制内”,只有该制度嵌人公民的民主政治生活,融人公民的民主法治观念,该制度才能真正制度化并具有生命力。  相似文献   

9.
评人民监督员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将人民检察院拟作不起诉、撤案或被逮捕人员不服逮捕的几类案件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防止检察院因这几类案件无监督者而进行暗箱操作。但该制度对于人民监督员的资格要求较低,难以保证监督的质量;人民监督员意见的法律效力最终取决于检察院又似乎与设立该制度的目的背道而驰;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成本、范围和方式等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完善人民监督员的资格条件和产生程序,要强化监督评议意见的法律效力,要完善监督程序等。  相似文献   

10.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至今,发挥了作用,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由于这一制度目前仅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来操作,学界和司法界不少人士认为应完善立法、确立人民监督员的法律地位。笔者以为,为人民监督员寻找更充分的法律依据是制度的发展方向,但前提是制度需经充分的司法实践,循序渐进,制度的立法设计应该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相协调,不能操之过急,待时机成熟后再提出立法较妥当。就此对当前立法存在的矛盾及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求为该制度立法奠定良好的立法基础,并提出立法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1.
知情权既是人民监督员的重要权利,也是人民监督员有效开展监督活动的前提条件。然而,当前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在立法保障、主体保障、制度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成为制约人民监督员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应探索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立法保护的路径,强化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的主体保障,完善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2.
现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从本质上讲属于内部监督,因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来源于检察机关的委托。要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有效性和实现有效的人民监督员监督,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的构成、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责及其监督方式、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相关保障制度等等。尤其要适度强化监督表决意见的刚性,赋予监督员异议权,增加其程序意义。  相似文献   

1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秋推出的一项民主监督制度,为的是确保其职务犯罪侦查权和起诉权的正确行使。这项旨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改革尝试,被载人了《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在实务界和理论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起了相当激烈的争论。无论是关注制度试点与司法改革,还是衡量司法与民主的关系,甚至移情于宪政之路,人们普遍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寄予厚望,当然也不乏批评。这五年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肯定与批评的交织声中逐渐成长,并且在全国检察院系统推广。  相似文献   

14.
人民监督员选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选任方式内部化。第二,在实践中呈现精英化倾向。第三。任职期限过长。第四,选任程序规定过于原则。完善与重构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进行完善: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正式立法;突破体内框架、转向体外运作;改革人民监督员选拔范围;缩短人民监督员任职期限。在完善相关专门立法的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程序进行进行重构:选任主体;选任启动程序;选任公告程序;选任评议表决和回避程序;选任公示程序:选任异议和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根据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的民主推荐.从社会各界中选择若干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人民监督员.按照一定的程序对查办职务犯罪某些环节的工作进行外部监督的制度。要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充分发挥其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作用.必须建立起一系列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6.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是检察机关为强化自身监督,树立自侦权行使的权威性而进行的创新性探索。该制度在试点运行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现实问题。通过基层检察院视角对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出剖析,对监督员选任、监督员监督范围、督员参与监督的具体程序、监督员监督意见的效力诸事项作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7.
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人民监督员制度具有相似之处,也具有差异。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完善在合法性论证、刚性约束力赋予、具体制度设计和立法路径选择方面多大程度上能够借鉴人民陪审员制度,根本上取决于两种制度性质定位及由此决定的两种制度的共性与差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的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应对该制度实效性的制约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强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效性可考虑从完善任职条件、规范监督程序、加强监督意见的效力以及借鉴域外司法制度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9.
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监督制约制度强调内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制约十分薄弱。由于内部监督效果不理想,检察机关在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权力虚置和权力滥用现象。我国应当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权监督制约制度,强化当事人、法院和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同时,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监督。  相似文献   

20.
人民监督员的定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坚实的法理基础和法律规定的根据,由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缺乏国家权力监督的保证,人民监督员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现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人民监督员审查不服逮捕的案件,很难发现错误且几乎不可能纠正错误。拟撤销的案件和拟不起诉的案件人民监督员事前主动审查有很多弊端,应改为事后应当事人申请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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