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29 毫秒
1.
票据质押的法律效力及其实现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票据质押是一种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独立性和协同性等特性.票据质押必须经设质背书、载有"质押"字样才能有效成立.质权人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但其票据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在条件具备时,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也可以再背书转让.  相似文献   

2.
票据质押是一种票据行为,具有要式性、实践性、无因性、独立性、文义性及连带性等法律特征。依法成立的票据质押对质权人产生设定质权、行使票据权利、权利证明、切断抗辩以及票据责任的担保等法律效力。质权人在条件具备时可以通过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来实现其质权。  相似文献   

3.
票据必须符合票据法规范,一旦存在瑕疵,将影响票据权利的行使。票据伪造、票据变造是典型的票据瑕疵问题。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会给票据的持票人、付款人以及伪造、变造票据的行为人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使该票据关系的相关主体承担极大的风险。有必要对付款人承担的错误付款风险,给予必要的法律救济,加重受让伪造、变造票据人的风险责任。对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进行规定,完善中国票据法对票据变造的界定。  相似文献   

4.
票据留置是留置权人以对价持票人身份直接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普通民事担保行为。除了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外,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立法还没有票据留置的专门条款,但票据留置在国内外的银行、公司、海商和国际贸易等实践中已被广泛应用。鉴于我国担保法上留置对象规定过窄,为实现担保债权和交易安全,建议应借鉴国外留置权立法的经验,扩大留置的范围,放宽留置权的实现条件,具体按照三种立法模式,加强我国票据留置立法。  相似文献   

5.
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提出对抗,从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情形。如本票的受款人向发票人请求付款时,发票人主张付款日未到而拒绝其请求的行为就是一种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用以对抗票据权利主张的事由,被称为抗辩原因;其依法提出抗辩,阻止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权利,则被称为票据抗辩权。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票据抗辩可以做如下的理解: 首先,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票据法意义上的对抗是票据债  相似文献   

6.
票据伪造人是伪造票据的实际行为人.伪造人伪造签章的行为在主观上应是出于故意,且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伪造人因其并未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一般认为,伪造人不享有任何票据权利,也不承担任何票据义务.但是,肯定伪造人应负担票据义务、承担票据上责任的观点逐渐成为有力的主张,主要有伪造人行为说和类推适用说两种学说.伪造人是票据伪造法律关系的最终义务人,应承担由伪造行为导致的全部不利后果.伪造人可能承担的票据外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7.
论票据抗辩     
本文从抗辩制度在票据立法上的地位为主题,展开对票据抗辩权与票据权利,物的票据抗辩与人的票据抗辩,传统的票据抗辩与我国现行票据抗辩制度等关系的论述。笔者论述了票据抗辩制度与票据权利的维护制度共同构成现代票据立法的核心要素的观点,阐明了行使票据抗辩权的若干原则,并对如何理解和正确运用我国现行票据抗辩制度的特征作了务实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浅析票据追索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票据活动越来越频繁,由发票人发出票据,经合法转让后。持票人依票据上所载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从而实现票据付款,这是票据权利实现的正常途径。但票据作为一种信用支付工具,从发票到付款这段时间内,票据债务人可能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拒绝付款,致使持票人不能取得票据款项,这样持票人的付款请  相似文献   

9.
背书不连续存在于最初不连续、中间不连续和最后不连续。背书不连续也有实质不连续与形式不连续之分。形式不连续背书仅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障碍,不因此否认持票人的实质性权利。背书形式不连续而实质连续的持票人应可行使完整的票据权利;背书整体不连续但具有阶段性连续的持票人虽难以行使付款请求权,但鉴于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属于各自独立、性质相异的票据权利,持票人对于在连续中断后签名票据的背书人仍可享有追索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票据贴现融资快速增长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从银行的角度看,主要受银行流动性充足、票据贴现安全性高、期限短、流动性强等的影响;从贴现人的角度看,有票据贴现手续简便、贴现利率低、可以防止货款拖欠等方面的原因;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则受我国有关票据贴现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等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票据是票据权利的载体,票据丧失,持票人就失去了行使票据权利的物质依据.失票人必须及时依法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才能使票据权利最终得以实现.但我国现行法律对票据丧失救济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难以充分维护失票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本文就票据丧失的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三种救济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票据流转过程中的诸多因素致使票据的持有人所应有的票据权利的完整性受到妨碍。票据行为独立原则、人的抗辩限制及善意取得等制度,对于保护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之外,尚须力求当事人的公平与合理。参照国际票据法以及英美法国家的票据立法修正我国相关票据权利条款之缺陷以完善票据权利制度理应成为将来票据立法之首选。  相似文献   

13.
票据质押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由于法律规定型不一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票据质押的标的、设立要件、实现都存在很多争论。支票和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可以成为票据质押的标的,质押背书并不是票据质押的设立要件,票据质押的实现应区分出质票据到期日与主债务履行期的时间先后关系。  相似文献   

14.
提单之债性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提单之债的性质,一直存在诸多争论。学说的混乱导致了司法中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根据提单之债的内在属性和外在特征,可以得出提单之债为运输合同的部分转让的结果。该结论厘清了运输合同与提单之债的联系与区别,有助于实践中对于提单持有人诉权的确定。  相似文献   

15.
提单自问世以来,在国际货运和国际贸易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随着航海技术的进步等原因,传统的提单流转过程不能适应这种快捷的变化。无单放货频频发生,给理论和实践带来难题。从无单放货的表现形式入手,分析了“无单放货”行为违约和侵权的性质,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希望为实践问题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6.
跟单汇票作为资金支付方式经常在国际贸易中使用,附随在汇票上的运输证券起到担保付款人承兑和付款的作用,充分保障了贸易出口方及时收回贸易货款。然而,我国票据法并未规定跟单汇票,学术界也没有对跟单汇票的法律关系进行充分的研究。从跟单汇票的构造和功能出发,研究汇票与运输证券的附随关系,跟单汇票流转中贸易标的物所有权归属问题,试图解释国际贸易中跟单汇票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7.
票据纠纷的性质应当是票据上固定权利纠纷以及票据法调整的非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在范围上,票据纠纷包括了因票据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和因受票据法调整的非票据关系所产生的纠纷.票据诉讼,应当适用一套特殊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诉讼经济原则、限制反诉、限制证据使用等,并且其管辖也不因金额大小而确定级别管辖,而是统一由基层法院进行审理.公示催告不属于诉讼,在程序上应把握申请主体、客体的合格.  相似文献   

18.
财产权利的证券化是财产权利去人格化和注重价值流通的结果。提单不仅是国际海上运输和国际货物贸易的产物,还是物权证券化的典型体现。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持有它即代表对运输之下货物的间接占有。静态的提单表彰了提单持有人对货物所有权的权属状态,提单动态的转让实现了运输之下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提单是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依据,还是动产物权特殊的公示方式。提单的出现加速了动产物权价值的流动。  相似文献   

19.
票据权利由持票人行使,当持票人难以确定时,便产生正当持票人的确定问题。美国票据法(包括《美国统一商法典》)对正当持票人作了详细规定,主张正当持票人必然发生在流通中,且依形式和实质构成双重确定标准;对于本不该成为正当持票人却可能因为流通而被确定为正当持票人设定了规则。该规则制度对我国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基于票据实务的需要,尤其是融资性票据的发展,我国有必要在总结司法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正当持票人的确定规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