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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刑法因果关系判断是事实层面判断与规范层面判断的统一,在因果关系判断中加入价值判断并不会削弱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单纯从事实层面探讨因果关系不可能合理解决刑法中客观归责的问题.在目前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研究上,不论是基于理论上的困境还是来自于实践的挑战,都说明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应该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论刑法因果关系的介入和中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原因与结果的联系之间介入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刑法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这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国内外对此有许多不同的见解。根据因果关系的客观联系的有无,判断的依据应首先确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则继续判断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两种判断所采用的标准不同。对不同情况下的介入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衡量。  相似文献   

3.
弄清了刑法的因果关系,即弄清了犯罪行为因果关系的本质,在确认犯罪问题上就能更好的判断一个人对其行为结果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的因果关系也是一个争论最多的问题,对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条件说与原因说,都是现在中外刑法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正确的区别及认识它们对于研究刑法因果关系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刑法因果关系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习惯从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出发讨论和认识刑法因果关系,但这无法准确把握刑法因果关系的存在范围。理论界关于刑法因果关系之争主要集中在判断标准上面,少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故每一种学说在应用中都很难穷尽所有可能的情形。本文在挖掘必然因果关系说和偶然因果关系说的缺陷的基础上,从寻找新的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方法入手,系统地展开刑法因果关系相关问题,试图搭建较为完整实用的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新构架。  相似文献   

5.
客观归责理论是德国刑法理论界一个非常重要的热点问题,其为弥补因果关系的缺陷发展而来.中国刑法学理论界也对该理论进行了研讨,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在聚讼众多的学说中,鲜有人对客观归责理论的实质进行剖析.客观归责及其衍生原则,都是为说明行为和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因果关系本身就在于为刑事责任的有无提供客观依据.所以作为因果关系的一种判断因素,客观归责的实质也是为判断刑事责任的有无提供客观依据,属于中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方面的因素.  相似文献   

6.
刑法因果关系主观论是指一种承认主观性在刑法因果判断的作用,认为刑法因果关系是人们主观选择的结果,在认定刑法因果关系时应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态度的观点。该观点的出现使刑法因果关系客观性原理受到较大冲击,引起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混乱,导致司法实务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坚持刑法因果关系客观论,必须正确认识引起结果的原因。  相似文献   

7.
刑法因果关系既涉及定罪,也涉及量刑,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但又难以把握的复杂问题。理论界多为争论而少共识,未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指导。坚持理论服务实践的原则,从刑法理论上分析、界定构成刑法因果关系之因、之果及二者关系,将为司法实践归纳、总结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和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8.
刑法因果关系应包含定罪和量刑两方面,且各自内容应有所区分。如此提倡之根据,在于其能有效填补当前刑法因果关系相关研究之空缺,弥补当下刑法理论体系性之不足。其有效改变了特定结果的刑法适用缺少理论根基之现状,实现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统一。二元区分下,遵循量刑因果关系特殊的内容判断和程度判断规则,是规范量刑活动、实现罪刑相适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着眼于为刑法因果关系问题提供稳定而统一的判断标准,然而因为其底层逻辑上的缺陷,最终所提供的实际上仅是对于刑法因果关系的描述。究其根源,是因为其自古典刑法以来所沿用的宏大叙事理解方式,这使得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其具体理论是否能够细致地应对各种情况,而在于范式上需要完成彻底的转变。从诠释学的路径出发,能更有的放矢地揭示出对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理解如何产生以及这种理解应当如何表述。视域融合的理解方式更贴合于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本质,能够有效地沟通对因果关系问题的理解中的实然与应然。在具体理论层面,客观归责理论更适合视域融合理解方式的展开,能有效支撑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范式转变。  相似文献   

10.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主要包括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和客观归责理论。条件说是其他学说的基础,我国刑事司法应当总体上坚持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的客观说,在解决存在介入因素的案件中具有一定优势。客观归责理论作为一种复杂的分析工具,有助于解决一些更疑难的案件。  相似文献   

11.
在刑事医疗诉讼中, 鉴定机构和法院的关系应当是刑法上“归因”与“归责”的关系。归因是因果关系的判断, 是事实判断;归责是刑事责任的判断, 是价值判断。中国刑法中所使用的“归责”不同于大陆法系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使用的“归责”, 区分归因与归责对于准确界定鉴定机构和法院之间的功能与角色以及医疗诉讼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刑法因果关系应分为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两个层次。事实因果关系是对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客观联系的归因性确认,法律因果关系是就行为人对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归责性判断。事实因果关系是法律因果关系的基础,归因性确认是归责性判断的前提。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是从事实因果关系逐渐向法律因果关系过渡、在归因性确认的基础上逐渐增强归责性判断的过程。法院对因果关系的归责性判断应综合考虑多种价值元素,包括刑事政策、刑法精神、刑罚根据、行为的危害性及其规范违反程度、行为对结果的作用力和一般的公众观念等。  相似文献   

13.
客观归责理论在因果关系理论领域派生出来,迅速为各国理论界密切关注,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因果关系问题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中均给予重点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在各国的刑法理论体系中均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从条件说,到相当因果关系说,再到客观归责理论,因果关系的理论体系相当庞杂,各种学说各抒己见、各有千秋。客观归责理论已经超越了因果关系的领域,触及到了责任阶层,使得因果关系的认定和归责相混淆,增加了阶层理论的混乱。我国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只能采用条件说,而无客观归责理论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4.
自休谟始,事实与价值截然分离,一定意义上支持了长期处于通说地位的“刑法因果关系是客观事实”的论断。希拉里·普特南以“事实价值”为基础提出缠结理论,终结了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论断。刑法因果关系判断同样契合事实要素与价值要素缠结的现实。在内容上,刑法事实因果关系是扩展和延长因果事实要素的界定和分析;刑法价值因果关系是主体价值、客体价值及相互转化、限定。在本质上,刑法事实因果关系是行为支配关系、相关关系;刑法价值因果关系是刑法法律关系,一种是而又不限于结果导向主义的产物。刑法事实因果关系负担着确证案件事实、奠基法律因果关系的功能,而刑法价值因果关系具有拟制、确立两种功能。刑法因果关系是一种以事实价值为基础,基于发现的价值选择,通过发现、解构与重构,解释两条路径构建。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6.
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民事案件主要是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超出了民法的阈限,触及到刑法评价与民法评价的关系这一根本,成了困扰民事审判的一大难题。对此,理论上与实践中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方法论立场,即刑主民附论与刑民分离论。然而,这两种立场都有失偏颇。只有消除立场上的偏颇,才能将合同效力认定纳入正确的轨道。吸收资金不应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不应适用追缴或责令退赔。如此,由于追缴与责令退赔的适用所引发的刑民间评价矛盾及其对效力认定造成的干扰,才能被彻底消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行政犯,合同违法性评价,应以《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为根据。从规制对象来看,作为准入规制的《商业银行法》第11条,并不意在规制合同行为;依法益权衡而言,认定合同有效也并不阻碍该条规制目的之实现。因此,《商业银行法》第11条并非《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意义上的强制性规定。对该条的违反,不应成为认定合同无效的理由。  相似文献   

17.
刑事手段介入生态环境领域非常必要,在生态主义视域下对刑事法的发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指出了生态刑事法与环境刑法的差异,并界定了生态刑事法律关系与生态刑事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笔者指出了生态刑事法学的三大理论难点问题,即因果关系问题、归责原则问题、犯罪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8.
因果关系理论是当今世界刑法的一大难题,因此一直是刑法学理论研究领域争议颇多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刑法学者也尝试从另外一些角度来研究该问题,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也力图从分析刑法因果关系的几个特点入手,以期正确认定刑法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9.
犯罪的完成是以刑法保护客体即刑法法益为考察基点,在法定意义上的价值评判,是立法者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从自然角度观察的行为过程的完成,因而犯罪已经既遂但行为尚未终了、或虽行为终了但行为人还要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便成为通常的情况。此时,刑法规范当然得发挥其对法益的动态保护机能,使受侵害之法益尽早脱离行为人之掌控或避免它种法益受到侵害或威胁,由此便凸显运用刑法理论对纷繁复杂的事后行为给予恰当的刑法评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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