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周斌 《理论界》2011,(8):86-88
按照传统的仲裁裁决国籍的判定,裁决一般可分为外国裁决、本国裁决和无国籍裁决,"非内国裁决"自纽约公约生效后便成为一个在实践和理论中极易引起争论的概念,非内国裁决在国籍意义上究竟是外国裁决,抑或本国裁决,还是可以不顾及其国籍属性,仅视之为一类特殊的裁决,笔者粗呈浅见,以文记之。  相似文献   

2.
仲裁地点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对于仲裁裁决效力的影响就是比较突出的一方面,因为在目前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和实践中,仲裁地点在确认仲裁裁决的国籍这一问题上起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即使在国内方面也涉及到仲裁裁决属于何地的裁决,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对外国仲裁裁决和本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即对仲裁裁决的效力的判定。  相似文献   

3.
李婉嘉 《理论界》2014,(2):80-82
在商事仲裁领域,区分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商事仲裁具有重要意义,二者划分会导向不同法律规则的适用。然而,区分仲裁"国际性"与"国内性"的标准,不可与区分仲裁裁决"外国国籍"与"本国国籍"的标准相混淆。国际商事仲裁权也在实践中具备许多国内仲裁权没有的特点和优势。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外仲裁"的理解有待进一步修正,我国长期存在的以机构划分仲裁性质的做法与《纽约公约》提出的"地域原则"也存在差距,不符合国际上日益趋同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8,(9):194-202
国际商事仲裁应当具有一国国籍,仲裁裁决的国籍标志着其法律效力的来源并将仲裁地作为判断仲裁裁决的籍属标准。但理论界对国籍是否应当成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必备属性仍有争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中国仲裁国际化的改革势在必行,但由于立法上缺失仲裁地的法律概念,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认定标准混乱,以及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进行仲裁裁决的国籍难以认定等问题,这将不利于法院对仲裁司法审查以及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国应尽快通过修改《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明确仲裁地概念,从而解决此类问题。  相似文献   

5.
管辖权问题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核心问题,贯穿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始终,直接影响仲裁裁决的效力和执行。随着《纽约公约》在世界范围内取得巨大成功,支持仲裁的理念在各国立法和司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国内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司法审查表现出了谦抑性,尊重仲裁庭自裁管辖权,认可仲裁庭无异议管辖,以及审慎地对待当事人扩张法院司法审查范围的做法。  相似文献   

6.
鄢焱 《学术探索》2013,(8):50-53
本文分国内、涉外和海事三大类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有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规定,并指出:申请撤销经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受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由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撤销海事仲裁裁决的,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如无则由;建议今后修订法律时将地域管辖统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法院修改为仲裁地法院。  相似文献   

7.
方家豪 《兰州学刊》2008,(6):110-111
仲裁裁决具有契约的性质。但从根本上说,仲裁裁决的效力源于国家法律赋予。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消后,执行地国法院应当拒绝承认与执行该裁决。而在一些仲裁实践中,一个仲裁裁决被裁决地国法院撤销,执行地国法院根据当地法律认为该裁决有效,仍可予以承认与执行。这些现象归根到底,是国际法上属地原则的体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为实现裁决承认和执行的高度统一性,需要在撤销国际仲裁裁决的理由上建立起统一的国际标准,从而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后的承认与执行问题设立一致的准则。  相似文献   

8.
论仲裁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适用条件的比对 ,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仲裁司法审查方面的缺陷 ,主张缩小司法审查范围 ,弱化不予执行的司法审查 ,充分体现仲裁的特点 ,减少司法权对仲裁权的过大冲击。提出了《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司法审查条件的统一和对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统一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仲裁裁决的执行是仲裁机构的生命线,对裁决的频繁撤销将会影响仲裁行业的公信力。通过对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所作的79份裁定书的实证研究表明,导致裁决撤销的根本原因是国内撤裁事由与国际不接轨、司法实践认定撤销事由不符合法定条件、部分仲裁员的审判能力不强以及仲裁机构缺乏监管。为避免裁决被撤销,提升仲裁行业的公信力,立法规定应与国际接轨,统一司法实践认定标准,提高仲裁员的审判能力,加强仲裁机构的内外监管。  相似文献   

10.
作为仲裁裁决的异议的救济方法 ,世界上有多种方式 ,撤销仲裁裁决是我国《仲裁法》所认可的司法监督手段 ,但设立时却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对法官和仲裁员任职资格的比较 ,建议提高法官的素质 ,降低仲裁员的门槛。同时建议缩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 ,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文高 《中州学刊》2005,(1):119-121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是必要的,但其监督范围不应过于宽泛,只能是程序问题,而不应当包括实体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法院对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应当适用统一的监督标准;应当删除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并对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进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完善;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应当有条件地允许上诉.  相似文献   

12.
尽管一国的法院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的主权,但各国法院的判决并未能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广为承认和执行;相反,仲裁裁决则在全球多数国家得到了承认和执行.<协议选择法院公约>的起草者希望改变这一状况,建立与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相竞争的诉讼机制.公约的生效将使国际商事仲裁面临冲击和考验.  相似文献   

13.
我国执行仲裁裁决的若干法律障碍及其根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仲裁裁决只有得到切实的执行后,才能体现仲裁的终极价值。我国仲裁法在执行仲裁裁决方面存在严重的瑕疵,留下了若干法律障碍,是导致仲裁制度在我国难以健康发展的根由之一。对此辨症施治,是一有济世之功的命题。  相似文献   

14.
论国际商事仲裁程序“非国内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非国内化"旨在摆脱仲裁地国法的控制,减少甚至排除仲裁地国法院的司法监督,注重国际商事仲裁的效率与自由,提高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竞争力。有关国家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及实践均呈现了不同的"非国内化"趋势,其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法适用领域中的发展较为明显,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领域中只有零星的实践。从国际商事仲裁的整体来看,国际商事仲裁程序"非国内化"仍然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脱离仲裁地国的管制。  相似文献   

15.
李婉嘉 《理论界》2013,(11):71-73
中海货轮公司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独任仲裁员在英国做出的仲裁裁决的案例,不仅涉及仲裁条款的确定和有效性问题,还涉及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律、仲裁实体法之间的关系和区分问题以及内地与香港之间仲裁裁决的执行依据等有关仲裁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该案例,可以使我们更好了解香港临时仲裁裁决在我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情况,了解内地法院判断仲裁裁决性质和效力的推理过程和方法.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渊鑫 《兰州学刊》2003,(2):99-101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国际私法最古老的原则之一 ,它在外国法的适用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的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上 ,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代各国的国际私法都采用这一制度 ,以维护本国的法律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从建国之日起 ,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直持肯定的态度。虽然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已经制订并且运用于司法实践 ,但是该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需要完善。本文以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实践为基础 ,分析其不足 ,指出如何更好地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17.
钟澄 《理论界》2009,(11):77-78
涉外继承关系的特点是其包含了至少一项涉外因素,且既有人身关系属性又有财产关系属性。各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深受本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因此,涉外继承关系主要由各国的冲突法而非普遍适用的国际公约加以调整,而完善的继承法律关系冲突法应全面合理地调整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我国现行的立法并不完善,存在着不全面、不合理等缺陷,今后的立法设计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尽可能考虑处理案件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8.
书面形式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纳.关于"书面形式"的具体含义,<纽约公约>作了明确规定,而各国在理解和适用公约时一直在进行宽松、扩大解释.1996年的英国新仲裁法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观念又作了新发展.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中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仍存在传统、落后的规定,可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对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作出符合经济需要和社会发展的新规定.  相似文献   

19.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致力于加快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但改革开放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然会遇到许多新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本文仅就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意见。一、深入研究国际条约与我国国内立法的差异,切实按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办事对外开放以来,我国已同一百多个国家和欧共体签订了双边的经济贸易协定,还参加了一百多个国际公约,其中有关经济或民事方面的公约占一半多,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关于这些公约和协定在我国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明确规  相似文献   

20.
卓炜 《山东社会科学》2012,(Z1):212-213
近年来,随着执行案件的逐年增多,当事人依仲裁裁决书申请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案件也逐年增多。特别是对于涉案标的额较小的仲裁裁决案件,该类案件往往因涉案标的额小而被中院指定由基层法院执行(以下简称指定执行案件),而该类案件,被执行人绝大多数会提出不予执行申请书,以此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