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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民族法学学科属于新兴的年轻学科,在国家学科专业目录中还没有“法定地位”和“法律身份”,“借壳”于民族学成为相对独立的法学学科.民族主体、民族权利(权力)、民族行为规则和民族责任成为科学构建民族法学学科体系的“四大件”:民族主体发挥主体效用,成为民族法学研究的主体要素;民族权利(权力)构成民族法学的核心关键;民族行为规则引领民族法学的方向、路径和方法;民族责任成为民族法学的“兜底责任”,共同构筑出特色分明、本色纯正的民族法学学科体系.  相似文献   

2.
胡利明 《创新》2016,(4):21-32
民族法学理论上属于法学学科门类,事实上从属于民族学学科却从事法学职业。民族法学和法学在法学价值上有融合和契合,但不能等同或替代,原因在于法价值理念有冲突矛盾。民族法学研究方法既来源于又高于法学研究方法,作为"客观存在"具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民族法学研究方法理念创新需要突破传统的研究方法,探析理念创新的理论根据,将其引导到价值衡量分析的学术轨道上来,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可行性,重点集中突出核心价值和价值功能。  相似文献   

3.
法学的特点与研究的转向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陈金钊 《求是学刊》2003,30(2):60-67
从实证法学的立场出发,本文粗略地论述了法学的三个特征法学是一门实用性(实践性)学科;是一门以对法律的理解为主要内容的学科;是一门带有很强教义学属性的学科.基于对法学这三个特点的认识,作者认为我国法学应进行研究范式的四个转向,即立法中心主义立场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转向;研究内容从本体论向方法论的转向;研究的价值趋势由单一的阶级意志向价值多元的转向;研究方法的整体主义向个人主义的转向.  相似文献   

4.
纪检监察学的学科类型化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表述中已有呈现。监察法学在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体系中的层级定位应当是二级学科监察学之下的三级学科。监察法学充当着纪检监察学和法学交叉融合的“阿基米德支点”,经由法学学科孵化,可以充实监察学乃至纪检监察学的学科内涵。监察法学的学科研究重点关涉法理内涵、功能定位、制度镜鉴和党法关系等。监察法学的三级学科体系化构建应分别聚焦监察学和监察法学的知识分层、监察官后备人才的系统培养和学科建设中的实践反哺。  相似文献   

5.
正确和深刻地对理论法学予以思考,进而付诸建设的行动,需要对整个理论法学的前提性问题包括法学思维范式、法学思潮及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问题引起重视.法学思维范式体现于法学思潮或流派和相应的各学科之中,更体现于每位学者学术研究的整个过程之中,是一个非常艰辛而又无止境的理论思维创新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无止境的思想解放历程.而某一法学思维范式一旦唤起较多法学家的同一理论思维趋向,往往就要凝聚成为一股强弱不等的法学思潮.一个理论法学学科正是某个法学思潮或法学流派主要理论观点之系统化的产物.  相似文献   

6.
目前,新一轮的一级学科调整已经正式启动,设立经济法与社会法学是法学一级学科调整的重要内容。经济法与社会法学已经具备《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第7条关于一级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即经济法与社会法学已经形成较完备的理论基础,框架完整的内部体系,获得广泛地社会认同,以及来自现实的客观需求。  相似文献   

7.
类延旭 《社科纵横》2004,19(5):12-13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种优秀传统。它反映了民族的价值理念、心理素质、性格意志和精神风貌。它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 ,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从其运动属性看 ,它是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统一 ;从其基本性质看 ,它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从其作用方式看 ,它又是间接渗透性与直接能动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孙文营 《探求》2009,(2):61-67
认识中华民族精神的特征可分别从时空维度、内涵维度和功能维度三个层面进行:第一,从时空维度来看,中华民族精神历史悠久,坚韧顽强,具有极强的民族融合创新力;第二,从内涵维度来看,中华民族精神具有以联系和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辩证理性特征、以人性论为基础的丰富的道德理性色彩,以及以创新自强为特征的经世致用倾向;第三,从功能维度来看,中华民族精神有极强的民族凝聚能力和广泛的普世性价值,是维护中华民族大一统,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精神力量。  相似文献   

9.
法律思维认识的矫正——以法学教育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思维是衡量法律人准入或水准的折尺,亦是法治实现的前提.然而,在我国,由于相关理论的粗浅、认识上的错误甚或制度上的因素,法学教育因此迷失了方向,与此相应的法学教育自无效率可言,更无法律人或高精尖法律人适量涌出的可能.走出法学教育困境的当务之急乃是要基于法的自然属性、法学的主要任务、法学教育现状、严格实证主义的观念与制度等问题的反思而确立"法学教育就是法律思维之铸成"的理念,以使法学教育的结果应是使学习者获得"渔"而不仅仅是"鱼";并对法律思维的意义及其与法律逻辑、法律方法、法律知识等要素间认识上的错误予以矫正,亦是说,要明晰:法律思维与法律知识的割裂性及非等量性,法律逻辑对法律思维作用的局限性,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的关联性与差异性等相关问题,以期在法学教育中为法律思维的培养独辟蹊径.  相似文献   

10.
理想与现实之间——论法学流派与法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西方各主要法学流派对法治的看法各不相同。自然法学从必要性的角度论述法治 ,讲的多是法治的优点 ,属于对法治的建构性论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较为注意法律的独立性、完善性、稳定性以及意义的固定性 ,主张从技术层面上支持法治。社会法学派既看到了法治的理想成分 ,也看到了法治在现实中的命运 ,对法治的研究属于解构性的。法律解释学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如果这一学科能吸收自然法学等流派的价值和原则 ,就能建立起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法治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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