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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生存权不仅仅包含生物式生存的权利,还包含着社会性和文化性的权利。发展权是谋求人的全面发展的权利,尤其强调发展的机会均等。生存权的实现离不开发展权的实施,发展权的实现又以生存权的存在为前提和基础。离开生存权谈发展权或者离开发展权谈生存权,都不具有现实意义。国家对生存权进行法律保护所承担的乃是一种直接责任,对发展权的保护承担的是一种间接责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是一个既保护生存权又保护发展权的系统的救助工程。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把生存权具体化为最低生活保障权,使贫困人口拥有法律上的请求权,对于发展权的保护还是主要要依靠政策来实现,这些政策当然要逐步的实现法律化。  相似文献   

2.
环境法的缺失与厦门PX事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厦门PX事件引起了全国震动和关注,这一事件的发生折射出了现有的环境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一些弊病。这些问题表现在环评制度上存在着重大环境决策环评制度的缺位;表现在环境法律责任主体制度的缺陷,地方政府也可能是环境侵权责任主体;也表现在公民环境权利保障的缺陷,公民环境知情权与环境事务参与权的缺位;还表现在环境决策中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律机制的缺失。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相应地完善环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也是各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虽然我国《选举法》、《民事诉讼法》和《刑法》做了一些保障与救济性规定,但由于缺乏选举监督的主体和程序性规定、法律保障与救济的范围窄、诉讼救济程序存在严重缺陷等,致使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大量公民选举权遭受侵犯而无法得到救济的现象。因此,研究我国选举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公民选举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途径,不仅对于完善我国选举法律制度,而且对于保障与救济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都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自然灾害应对中的行政征购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征购是行政主体为达法定目标而强制购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产品或服务的单方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主体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及生存权不可或缺的手段.然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防止行政征购权的滥用,法律必须规定行政征购的适用条件、简捷程序及事后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5.
给付行政作为政府运用公权力保障公民基本生存问题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显得日益重要。它不仅能够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生存权,而且能够调控经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本文在研究我国给付行政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给付行政制度的完善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社会救助权是社会保障权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并作为生存权的核心内容,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社会救助义务是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在其无法以自力维持生存时而给予物质帮助或非物质上的帮助,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维持生存之最低生活水平的义务。保障公民生存权、实现公民社会救助权利是国家的当然义务,推动社会救助的进步,实现公民生存权也最终有赖于国家救助义务的有效履行。国家救助义务履行的程度是公民权利保护实现程度的关键,有效履行国家救助义务首要的是需将国家义务法律化,具体包括宪法、条约和法律途径;其次是需要厘清具体履行义务的主体,完善履行义务的具体方式;最后是完善义务不履行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7.
公民养老权即是一项基本人权,又是一项宪法权利。在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建立并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有效实现公民养老权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但是纵观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依然存在六大问题,导致实践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与推行困难重重。  相似文献   

8.
现阶段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法定保障责任缺失和补充性保障不完善的状况,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究其原因,既有法律与制度的设计缺陷,也与企业和员工的能力、认识不足有关。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的背景之下,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保障责任是遵守市场劳资契约的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也是企业自身实现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构建良性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保障机制,需要政府加强法律与制度建设,强化法律监督与政策实施;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以及新闻传媒的作用;不断提高企业主道德素养,革新管理方式;加强员工保障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维权能力。  相似文献   

9.
财政补贴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满足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构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正是由于政府责任缺失导致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失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战略思路之一就是要明确政府责任、落实财政补贴机制.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采取"最低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并通过整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机制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创造性地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  相似文献   

10.
论公民的知情权及其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民主法治社会里,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公民知情权的确认和保障已成为政府的基本义务。中国现有法律中已有一些关于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规定。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中国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方面还存在着缺陷。因此文章最后从立法层面上对中国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是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是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财政手段。财政转移支付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实现财政的纵向和横向公平、政府权力的分权与制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均等化。但是,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缺陷,政府间事权划分不合理;政府间事权与政府财权、财力不匹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不高。这可通过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体系、科学划分政府间的事权、优化政府间事权与政府财力的匹配关系和规范政府财政行为来弥补其不足。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失地农民的数量逐渐增多,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当前,应围绕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就业权、社会保障权等方面,克服现有法律规定的缺陷,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社会保障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初步建立起了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缺乏整体统一性,讲求效率公平不足,立法层次低,权威性、稳定性不够,责任划分欠合理。健全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应确立社会保障是公民生存权的理念,以公平为首要原 则,强调国家的主导作用与责任,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加紧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险法》,并注重相 关法律部门的协调配合。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实行退休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国家根本大法所作的规定,具有法定的效力,我国企事业和一切国家机关乃至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循不渝。随着干部制度的改革,我们国家每年  相似文献   

15.
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国家以立法方式确立和保障公民的住房权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鉴于我国现行住房法律制度存在效力层级不合理、基本性法律缺失等问题,使得制定一部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住房法》成为必需。在这一立法进程中,应坚持保障人权、权利义务配置均衡、系统性解决住房问题等原则,就与住房权有关的法律制度作出设计与安排,为根本解决我国住房问题和保障公民的住房权提供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16.
残疾人是人类多样化的构成部分,而基于身体与心理的原因导致他们与健全人相比在生活、工作、社会交往中存在诸多的障碍。我国在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的人权保障进行了规范。残疾人因残疾的特殊性而需要法律赋予其特定的权益。政府应将残疾人的生活保障责任承担起来,社会与公民是残疾人权益保障多样性和充分性的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17.
公民知情权法律保障之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知情权是现代民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在我国有关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法律制度已初步建立。但是,公民知情权宪法地位尚未明确;知情权法律保障制度还不能形成一个系统而完善的体系,其法律保障效力难以发挥。确立公民宪法和法律上的知情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是完善公民知情权法律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介绍我国目前有关召回制度的法律及规章,详细阐述我国在召回制度的立法和实施方面的现状和不足,论述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并介绍我国最新的立法动态。在此基础上,从产品召回制度与我国现有产品责任法律体系的协调方面论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模式,并从具体制度层面对缺陷的鉴定标准等方面进行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9.
物质弗助权被大多数国家确立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也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基本人权。它是指公民享有的获得国家生存保障的权利,是公民基于生存权而享有的重要人权。对于物质帮助权的立法保障在国际法和各国国内法中均有体现。物质帮助权的法律保障将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公民基本人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核心。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并不完全一致,贫困线只是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重要参考依据,而导致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不等同的根源在于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影响因素。因此,在全国性法律文件中重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方法时,应当授权地方政府在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30%之间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不得低于当年国家贫困线;如果因为直接将当年国家贫困线确定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超过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立法时应当强化中央、省、市各上级政府特另日是中央政府的救助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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