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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体系建设滞后;补偿机制不灵活,补偿标准偏低;投资主体单一,后劲不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过于单一等。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同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森林资源在发挥三大效益的过程中,其价值消耗应该得到补偿,提供生态服务是森林资源的重要功能之一,森林生态价值补偿就是解决森林生态功能再生产的价值补偿问题。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及资金筹措都是建立森林生态价值补偿制度时应予充分考虑的因素。进一步明晰生态公益林产权是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前提和基础,促进生态公益林的扩大和恢复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根本目的,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监管则是程序层面的保障条件。  相似文献   

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于提高森林生态建设者与维护者的积极性,维护林地所有者合法的经济利益具有促进作用,能够协调"绿水青山"保护者与"金山银山"受益者之间公平性.综合梳理了国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机制,包括补偿范围、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的研究进展,总结了森林生态系统效益的测算方法,包括物质量评价法、价值量评价法、能值分析法和生态模型法的特点和应用研究进展,论述了补偿标准测算依据的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近年国外森林生态服务付费的起源、研究重点、进展及多个国家森林生态服务付费的机制.最后针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一方面需要通过市场化的多种途径来拓宽资金来源,科学评估森林生态效益;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实现有差异的补偿等级或补偿区间.  相似文献   

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地位和立法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制度是协调森林资源经营者和受益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为林业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的重要保障。这一制度已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分地方法规中得到体现,但其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该文在分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生态效益补偿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立法措施。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江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现状分析,针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过程中存在的补偿范围比较狭窄和补偿资金投入不足,补偿标准低,补偿资金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若干建议:按森林生态区位和生态功能合理布局补偿范围;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补偿资金来源;规范运作补偿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6.
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生态效益有价值没有价格 ,属于公共产品 ,被无偿享用 ,使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得不到补偿 ,影响森林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笔者分析了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的理论依据及现实基础 ,并从森林生态效益税的纳税人、课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征收管理及使用等方面提出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的设想  相似文献   

7.
对我国西北生态脆弱区森林生态补偿政策实践实证调研的结果显示,现行政策存在补偿标准、补偿期限、补偿资金、政策监管评估、配套保障政策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构建统一、协调的西北生态脆弱区森林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其制度设计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在生态环境基本法中明确规定生态补偿的基本制度;完善《森林法》中关于森林生态补偿的原则性规定;适时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西北各省(区)依据具体的省情、林情完善本地区森林生态补偿的地方性立法。  相似文献   

8.
采用法经济学分析中的波斯纳分析范式,即法律的经济分析,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法律冲突为分析对象,以各主要行为主体的成本收益为分析工具,探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法律冲突背后的经济逻辑。  相似文献   

9.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城镇对土地的需求剧增,林地已成为城镇用地的重要后备资源,但现行林地征收补偿标准偏低,且林地具有其他自然资源无可替代的巨大的生态功能与生态效益,在国际民生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以黑龙江省现有森林的翔实数据,分析、计算出黑龙江省现有森林的一系列生态功能和生态效益,提出了以森林生态效益作为确定其征收补偿的依据和具体标准,构建了林地征收补偿费模型。  相似文献   

10.
宁夏森林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较为单一,立法层级较低,在补偿分配机制、分类补偿机制等方面相对不足,这在实践中不利于森林生态补偿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因此,宁夏应将公益林管护和生态补偿结合起来,实行统一立法,明确补偿分配机制,考虑权属关系、生态因素建构分门别类的补偿机制,形成符合宁夏实际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公益林生态补偿基本原则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的基本原则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公益林生态补偿应首先确定基本原则来指导公益林生态补偿的立法及实施。文章立足国内原有公益林生态补偿的基本理念以及国内公益林生态补偿的具体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提出了确立效益原则、公平原则、利益权衡原则,利用者补偿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为公益林生态补偿基本原则的构想。  相似文献   

12.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开始了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逐步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和改进。目前,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生态补偿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不清、补偿范围窄、补偿标准低、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及缺乏市场化机制等问题。建议生态补偿立法应明确界定生态补偿的主体、建立科学的补偿标准、采取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完善立法,为加强森林生态补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我国不同领域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中,森林生态补偿开始得最早,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可为其他领域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构建江苏沿海防护林补偿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分析建立江苏沿海防护林补偿制度的意义和理论依据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江苏沿海防护林补偿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从补偿的主体、补偿的对象、补偿的标准以及补偿的途径等方面建立了江苏省沿海防护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提出政府是最主要的补偿主体,补偿的对象主要是林农和林场的专职护林员,以及一些因保护沿海防护林而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投入的成本、建设和保护海防林的机会成本等诸多因素,以构建一个以政府主导、市场推进为补偿途径的可行的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4.
完善我国重点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对于建立我国自然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完善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是新时期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国家战略的优先领域。本文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为对象,阐述我国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形成的主要阶段和政策内容,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简要评价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绩效,分析了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重点从完善政府筹资机制、诱导形成市场机制、创新补偿标准形成机制和严格补偿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设计了我国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框架,并提出了实施补偿政策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在江苏平原林业生态建设模式描述的基础上,提出了绿色江苏建设中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对森林生态补偿的方式、对象和标准进行了设计。并根据生态作用的不同,从资金来源、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内容等方面,针对江苏林业建设的不同模式构建了不同的补偿模式。  相似文献   

16.
试论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是实现和谐社会生态的途径.企业是其运行的基础,遵循生态补偿机制把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融为一体,实现生态补偿和自身的科学发展.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需要协调区域共同发展,完善补偿方式和税收制度,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将生态补偿机制法制化.  相似文献   

17.
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在我国已经践行了5年有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补偿的客体限于部分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补偿标准确定不科学,补偿金的利益分配不均衡。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应当从制度和软环境建设两个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建立多层次的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的补偿主体,建立各种地方性、自治性生态补偿条例;在软环境建设方面,应该建立过硬的森林管护队伍,加强群众森林生态意识,积极申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国家的林业项目。  相似文献   

18.
我国区域生态补偿实践中的制度改进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还原生态以价值,不仅是环境降压的出口,而且有利于缩小区际间的差距,促进环境建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时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笔者在回顾我国区域生态补偿实践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生态补偿体制与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完善我国区域生态补偿的体制做了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确定补偿资标准是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关键,也是难点。实物期权二叉树模型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出项目预期收益,而项目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差额就是生态补偿额中的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此模型对湖南花垣县生态补偿额度中发展机会成本的年补偿额进行核算得知,目前矿区生态补偿额的征收标准过低,远远不能满足生态补偿的要求,因此,国家应增加生态补偿资金的拨付或加大税费征收力度,以达到对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和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应采用公法上的财团法人模式建立生态补偿基金,以实施生态补偿中货币补助方式的直接公共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补偿条例》应构建行业性生态补偿基金、专门性生态补偿基金与综合性生态补偿基金相结合,地方性生态补偿基金、区域性生态补偿基金与全国性生态补偿基金多层次组成的生态补偿基金体系。生态补偿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一般应包括运作机关、监督机关、审核机关和收支审议机关,并明确其各自基本职能。应建立以财政拨款为基础的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基金资金来源制度,财政拨款必须作为该类基金的基本资金来源。生态补偿基金法律制度还应包括基金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也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补偿条例》予以明文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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