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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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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求是学刊》2013,(6):91-97
人格权私力救济缘于人格权的自然权利属性,符合人格权固有性、防御性等与财产权相异的权利特征。人格权私力救济可以弥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普遍适用性与灵活性等的不足,克服公力救济在人格权保护与实现方面的滞后性与有限性。人格权私力救济的制度化有助于完成人格权法与刑法相关制度的对接,为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法律适用提供必要的制度依托。在民法典总则部分设立民事权利私力救济制度的基础上,人格权法总则亦应将人格权私力救济制度设立于"人格权的保护"条款,并在其项下分设专门适用于人格权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与自助行为,进而实现法律对人格权私力救济行为的有效引导与合理规范。  相似文献   

2.
诉权作为从私力救济向公力救济转变的理性选择,是进入法治国家的必然路径;其作为人类社会不断追逐正义的必然结果,也是保证社会结构公平正义的基本元素。诉权本身所具有的道德权利属性决定了诉权应进入到宪法保护和规制的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3.
没有救济的权利是纸面上的权利,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私力救济既是国家维护自身权益,也是维持国际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全面肯定或全面否定私力救济均不可取,为建构稳定公正的国际社会秩序,对国家的私力救济行为进行属性上的归类和辨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薛志英  彭葵葵 《探求》2018,(1):87-93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力救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具有正当性基础,遵循了法治规律,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基于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目标的一致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互动成为必然趋势。本文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以及检察权与行政权二者的关系出发,结合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探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及效力。  相似文献   

5.
刘一 《社科纵横》2006,21(3):72-73
随着家庭暴力案件的增多,传统观念中的“私领域”行为已影响到整个社会。当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尤其是女性转变为刑事犯罪的主体后,家庭暴力就不再是一个家庭问题了。法律改革和法律保障、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公力救济是应对家庭暴力最好的保护和惩戒方式。笔者试图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和结合本国实际,从法律角度对反家庭暴力作出有可操作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正处在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易发和多发的时期.如何解决这些不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各种社会问题,有两种思路:一是运用打压和安抚相结合的人治思维和人治手段;一是运用依法行政、依法解纷、依法监督和依法救济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不可不再度审视行政诉讼的功能和作用.行政诉讼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即是解纷、监督和救济.要有效发挥行政诉讼的此种功能和作用,并处理好行政诉讼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树立法治平衡理念,运用法治平衡原则指导行政诉讼中的解纷、监督和救济.  相似文献   

7.
缺乏对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法律制度是当前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根源,这种缺失有违环境法环境保护的目的。环境侵权损害救济只是解决了受损生态环境中人的损害问题,对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却无能为力,因而建立生态损害救济的法律制度是解决人类环境问题不可或缺的举措。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来看,生态损害的救济也是必要的。与环境侵权损害的救济相比较,生态损害救济具有公法性、补偿性和国际趋同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8.
张鹏飞  张小华 《社科纵横》2005,20(6):114-115
社会救济制度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济法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的社会救济制度尤其是农村的社会救济法律制度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对策为一:着手建立官方救济与民间救济相结合的二元社会救济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民间救济的积极作用;二、在科学选优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救济标准体系的测算与调整方法,通过法律手段加以推行;三、完善社会救济争议处理机制,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庭,适用特殊的社会保障争议处理程序,以更科学的处理社会救济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商业秘密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虽然我国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将商业秘密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措施不得力,在理论研究上又存在商业秘密法律属性的不确定性、原因的复杂性,使商业秘密侵权的事例层出不穷.因此,通过法律救济遏止商业秘密侵权已经成为当前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0.
本文围绕着环境权受到侵害后如何给予其相应的法律救济机制这一问题,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三种法律救济机制,即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刑事救济;进而分析了这三种法律救济机制所存在的缺陷;最后简单探讨了如何完善现有法律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1.
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赋予了法律保留原则新的内涵.法律保留当中的"法律"应作广义的理解.该原则在行政指导中主要体现在调整的密度上.本文认为,作为非强制新型行政行为的行政指导,法律保留的调整密度保留至组织法.对于非关税壁垒行政指导的法律保留问题的解决,除了依据法律保留在行政指导的保留密度理论以外,还要从指导的行为模式、程序控制和法律救济等技术层面进行突破.  相似文献   

12.
在女性劳动权益救济领域,其主要难题是社会排挤.对女性劳动权益的社会排挤,不仅表现为性别歧视,而且也表现为基于性别歧视而引发的户籍歧视、行业歧视、年龄、容貌和身高歧视以及婚姻和怀孕歧视.上述歧视的发生,漠视和剥夺了女性的劳动权益,导致女性劳动权益保障的弱化.对女性劳动权益予以法律救济,就是要消除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和社会排挤,确保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劳动权和其他基本人权,使男女两性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救济女性劳动权益的法律路径,在于厘定法律救济的观念基础和法律救济的制度架构,为女性劳动权益的切实保障奠定观念基础和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3.
中国法律将高等学校定位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高等学校特殊的法律地位.但由于事业单位位居公法人与私法人之间,地位模糊,目前中国还没有法律进一步明确其究竟为普通民事主体.还是行政主体,因而高校的法律地位也十分模糊.这致使众多涉及高校管理行为的纠纷难以得到司法救济,影响了高校内权益的有效保护.应该借鉴欧美国家对高校公法人定位的理论与经验,探索中国高校公法人的定位与发展,做到既尊重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利,又珍视高校构成人员、利用者的基本权利,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  相似文献   

14.
女性性自主权是人类性道德观念及平权意识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立足于权利本位,是对封建社会贞操义务不平等分配的根本矫正.然而,即使在现代社会,女性性自主权仍是在男权社会主流意识影响下的自主权,该权利的实现因传统公私领域的划分和女性身体尊严的缺失而趋于弱化,其特殊性及保护的必要性被埋没于男性社会的话语霸权之中.我国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刑法和行政法中,民事法律对此几乎没有提及,对该项权利的保护不仅缺乏意识基础与经济基础,也因民事救济措施不利而缺乏法律基础.因此,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应从社会救济与民事救济两方面着手,既要促进社会性别观念主流化及财产权益保障平等化,又要健全我国相关民事立法和程序立法,最终实现对女性性自主权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5.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一种违反法律与善良风俗的暴力行为,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家庭暴力案件的增多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然而,法律在打击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还处于消极和被动的状态,现有的救济体系缺乏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不利于制裁和惩罚家庭中的施暴者,不能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因此,应建立完善科学的防治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框架。从宏观上,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从微观上,一方面,完善民事救济制度。引进民事保护令制度、实行非常财产制和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另一方面,完善刑事救济制度。增设家庭暴力罪罪名、提高家庭暴力犯罪法定刑、适当调整家庭暴力犯罪追诉权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从而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张夺  王桂敏 《社科纵横》2013,(8):107-111
传统社会中的公与私,无论体现在社会秩序还是在价值标准上,都缺乏理性思考和系统的理论架构,有其内在的悖论。"公"的绝对至上性与"私"的模糊性,使传统社会中政治权利主体与利益分配主体不明确,一方面造成公私领域的截然不分,另一方面又导致公私价值的绝对对立。在传统公私观的影响下,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只重义务不重权利的单向性社会关系,公私领域截然不分的一体化社会结构,以及重德治、轻法治的泛伦理化社会形式。  相似文献   

17.
赵庆鸣  张娅 《创新》2011,5(4):78-80
见义勇为是社会之义举。当英雄事迹层出不穷之时,见义勇为者因该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能否得到充分合理补偿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对现行见义勇为救济制度的分析,认为应该在法律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见义勇为者的救济,要在明确救济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民事、行政、社会保障等救济途径,以确保"英雄流血不流泪",进而大力弘扬有利于社会和国家的积极行为。  相似文献   

18.
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仲 《社科纵横》2009,(9):80-81,67
法律是一种文化,法治同样是一种文化。但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一对范畴。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都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性、发展性和借鉴性等特性,法律文化是法治文化发展的基础,法治文化是法律文化发展的结果。法律文化是植根于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律现象的总和,法治文化是指文明的、先进的法律文化,不但指先进的法治物质存在方式,而且指人们的一种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一种文明的法治生活方式,二者在建立的基础、价值取向、普世程度、实现难易程度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相似文献   

19.
《日本学刊》2021,(4):35-61
日本将巨量核污水排入海洋的计划可能危及全人类整体利益、相关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从而同时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上责任救济的相关规定。保障跨界损害的"国际和国内救济"是国际法委员会有关责任条款草案中的原则要求,也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诸多条约的相关内容所确认。统筹国际法和国内法上的责任救济路径来分析日本核污水排海问题,有助于更全面地解读相关法律问题并考量应对方案。从国际责任救济的角度看,日本承担的国际义务来自诸多条约和习惯国际法规定,而获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支持并不能证明日本履行了所有国际义务。从国内责任救济的角度看,日本行为存在触犯各国的国内法律规定并面临各国政府和国民进行国内追诉的可能性。不管是通过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寻求司法救济,均有其局限性,有必要结合法律、外交和舆情手段做好综合法治战略预案。  相似文献   

20.
郭燕 《社科纵横》2005,20(2):128-129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不作为的地位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仅在有关条文中规定了某些行政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形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 7、5 6条,则首次将行政不作为以专门的法律术语形式予以规定。对行政不作为概念的明确,是进一步作深入研究的前提。行政不作为的概念,应当恰如其分地反映其内涵,并契合该事物的本质,以作为探讨监督和救济理论的共识性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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