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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2 毫秒
1.
在当前我国突出强调民事审判监督的社会背景下,检察机关仍应慎重拓展民事监督领域,事后监督为主的基本制度框架仍需坚持。而就比较成熟的民事抗诉制度而言,适度的模式转换成为当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走出困境的突破口。出于对法院独立审判的尊重,以及实体监督情境性和监督标准不确定性的考虑,检察机关应逐步放弃实体监督为主导的监督模式。比较而言,程序公正的重要性使得民事检察程序监督地位更为突出,同时,监督标准的确定性也使程序监督较为便利。因此,由实体监督为主转向以程序监督为主的监督模式,同时兼顾实体裁判显著错误案件的监督,是当前我国检察机关顺利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2.
现行民事执行制度的设计存在着内生性缺陷,导致实践中大量问题难以解决.这种内生性缺陷是排斥外部监督的必然结果.欲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将其纳入检察监督的体系中.而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担当这一重任有着天然的正当性和可行性,是实现执行规范化的必由之路.检察机关对于民事执行的监督能够有效地督促法院纠正错误的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维护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3.
民事执行权是对生效民事裁判强制执行的一种国家权力,它包括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民事执行权应当在彻底分权的基础上接受检察机关的专门监督,以充分有效保护执行当事人、第三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秩序,保证民事裁判顺利执行,遏制“执行难”、杜绝“执行乱”。我们应当针对我国民事裁判执行中的现实问题和民事执行监督中的不足,科学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4.
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的监督工作是民事执行能够有效实施的保障。目前,我国的民事执行监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完善立法,确立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监督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笔者从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能出发,从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进行监督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如何完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黄小雨 《理论界》2011,(3):61-63
在我国民事执行实践中,"执行乱"现象一直未能缓解,这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直接相关。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2008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研究分析,为学界提供一手实证资料,并分析提出构建检察撤销权的建议,以期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6.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理念、路径与规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民事执行实践,长期以来受到"执行难"和"执行乱"的困扰."执行难"者,要言之即难于有效实现执行根据的内容;"执行乱"者,则有违法执行之意.在这两者长久都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前提下,它们极易互为因果,进一步加剧民事执行的困窘局面.这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还会使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侵害,而且也使国家的司法权威遭受损害.当然,产生"执行难"和"执行乱"的根源,是多方面的,例如执行程序的不足、当事人及案外第三人权利保护的不周等.  相似文献   

7.
自198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定以来,我国民事申诉的表现形式、启动方式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的演变。与此相对应,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经历了从抽象到具体、从局部到全面的发展;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也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的发展。应对新形势下的民事申诉新挑战,人民检察院应调整内部工作机制,更新观念,以协同主义思想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指导思想,完善民行检察部门的考核方法,完善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程序,创新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方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在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当起诉权受到了人民法院不当限制或剥夺时 ,往往找不到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民事立案检察监督势在必行 ,它应以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为根本 ,在监督模式上采用纠正式  相似文献   

9.
路志强 《兰州学刊》2014,(12):123-127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作为一项中国独有的检察制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该制度长期以来的质疑,影响了立法关于制度的立场和制度的发展,是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在实践中阻力较大、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文章针对质疑焦点,在辨析民事检察监督性质、功能、法律定位的基础上,对民事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司法终局性、一事不再理、当事人处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等相关民事诉讼原则的统一性、协调性以及民事检察监督如何促进这些原则的贯彻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0.
邓和军 《南方论刊》2011,(12):38-40
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行为无论合法与否都可进行监督,但重点应放在诉讼中已介入的案件和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其他已发生违法行为的案件。为了使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在司法实践中能正常实现,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当遵守以下一些基本原则:检察权正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维护私法主体处分权原则、确保执行权正当行使原则和依靠群众原则。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权运作中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方式进行事后监督。因此。检察院即使发现了在审判乏前的民事行为和审判活动存在错误也无法及时进行监督,从而使这种监督形同虚设。为使检察机关具有广泛的法律监督权,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必须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方式以及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对检察监督制度做出具体设置。  相似文献   

12.
围绕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正当性问题在学术界形成了"立与废"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在主张"废除说"学者的理论体系中,认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破坏了诉讼构造的平衡是其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如果对此进行深入分析,会发现检察监督不但不会破坏民事诉讼构造的平衡,相反还会对失衡的民事诉讼构造起到恢复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行政检察监督因受“重刑事、轻行政”观念的束缚,对行政检察监督的理论问题研究不够,行政检察监督制度供给不足,司法实践又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严重制约了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结合我国行政检察监督实践,须重塑司法理念,改革检察体制,保证刑、民、行检察监督均衡发展,完善行政抗诉机制,赋予检察机关有权提起或参与行政公益诉讼,明确规定检察建议为法定检察监督方式,赋予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监督中相应的职权,重构行政检察监督制度,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法治化。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具有行政与司法双重属性。我国检察机关应定位为司法机关。根据其角色定位 ,应遵循司法规律 ,推进以“主诉检察官责任制”为突破口的检察机关司法化改革。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侦查活动的独特属性决定了侦查行为很容易出现滥用的情况,因此,为了保护侦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侦查监督就成了侦查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而我国检察院自侦程序却恰恰缺乏这种外部监督,这就使法律的公正性受到了挑战。宪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同时检察机关又肩负着侦查犯罪的职责,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自侦案件的监督缺位。因此,对于自侦案件,必须借鉴国外的做法,从立法上进行约束,并且赋予人民法院、辩护律师相应的权力对之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6.
从世界范围看 ,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是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现行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的缺陷 ,这些缺陷主要是立法原因造成的。重构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必须与再审制度改革相衔接 ,以加强监督、完善监督、有效监督为目的 ,对现行民事检察制度进行合理改造。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障碍的解决关键在于如何协调民事诉讼理论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殊性及特殊需求之间的关系,而不在于如何处理民事诉讼理论与检察院的实体身份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其监督权并不矛盾,环境民事诉权是环境民事监督权的具体体现,环境民事监督权是目的,环境民事诉权是手段,环境民事监督权是形式,环境民事诉权是内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会对被告造成诉讼权利的侵害。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民事公诉,其诉讼地位是原告。应认真研究突破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途径以及推广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国内外经验,以推进这方面工作。  相似文献   

18.
目前 ,我国司法界展开了检察监督制度的废存、检察监督范围问题的大讨论。究其实质就是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哪些职权、每项职权的范围有多大存在分歧。对此 ,笔者认为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寻找依据不仅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反而会陷入“以命题的正确为已知条件来证明该命题的正确性”的逻辑怪圈。鉴于此 ,本文从国外立法入手探讨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问题 ,旨在确立关于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正确的职权观 ,并为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作点贡献。一、国外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的    比较与评析国外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  相似文献   

19.
论检察机关对行政权的法律监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田凯 《学术界》2006,43(6):61-68
人类社会对权力制约的探索,存在权力分立与制衡以及独立设置监督权的两种路径。中国法律监督制度正是后者的一种现实体现,其诞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都呈现出制约权力的基本特征。从制度渊源看,中国古代言谏制度和御史制度、前苏联和现今俄罗斯法律监督制度、西方议会监察专员制度都与之息息相关。我国承担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应当恢复法律监督的本来含义,采取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和查办职务犯罪的形式,尝试对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20.
我国检察机关应当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提起民事诉讼 ,是在社会化大生产高度发展的条件下 ,国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也是各国司法体制发展的一般趋势。对于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 ,这项制度更有其重要意义。担负着法律监督任务的我国检察机关 ,对侵犯国有资产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使我国的国有资产置于国家直接保护之下 ,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也有利于实现诉讼法的价值目标——公正、效率和效益。我国应当扩大检察机关的权限 ,使之有权代表国家和社会公众对一切不法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以维护社会的经济法律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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