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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人体器官移植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先进医疗技术。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过程中,会涉及到自然人多种具体人格权利,如何使人体器官移植与人格权法律保护有机统一,法律应当作好制度设计。本文以自然人人格权的不可侵犯性和优先保护为基点,论述了人体器官移植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知情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关系,并对上述权利的具体保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袁日新 《理论界》2007,15(5):86-87
从传统民法到现代民法,始终充满着浓郁的人文精神。民法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关心人、尊重人和发展人。现代民法的人文精神具有了崭新的表现形式和鲜明的时代特色,主要体现在:人格权保护的强化;弱者权利保护的加强;国家强制的扩张。  相似文献   

3.
沈云樵 《学术研究》2006,2(6):72-77
人格权的问题,实际上是人的、从而是对人的认识的问题。从罗马法到当今民法,对人的法律塑造始终受到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近代人格权概念的承认亦然。而近代以降,民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更是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两种进路的缠绕博弈。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人格权立法,首要问题是厘清对人格权的传统的认识,其次才涉及立法体例与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4.
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容侵犯的神圣权利。但由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高校存在管理权的绝对化和知情权的盲目扩大化倾向,导致实践中高校有意无意侵犯学生隐私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当前我们应不断健全社会法律、完善高校管理和强化学生维权行为,切实保护高校学生隐私权。  相似文献   

5.
真实人物形象商品化权的域外法律保护模式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保护真实人物形象商品化权的实践中,各国存在不同的法律保护模式。人格权保护模式与财产权保护模式是通过实体性权利提供保护的,但前者在法律适用中面临着难以摆脱的困境,后者则体现出较强的适用性及有效性。仿冒之诉保护模式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中不存在关于人格标识要素的实体性权利,在法律保护方面具有各自的局限。真实人物形象商品化权宜通过财产权性质的实体权利予以保护,同时应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6.
法人应否享有人格权应取决于裁判利益冲突的实用考量。相较于财产权,法人人格权在人格利益的保护上更具优势,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本质区别在于其与特定主体的不可分离。法律承认法人人格权具有正当性。现阶段立法仅应承认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法人具体人格权,不宜赋予法人以一般人格权,但应以非财产损害赔偿救济法人人格权。  相似文献   

7.
企业数据是企业所持有的且能够以符号或代码形式表现出来的数据,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性利益的稀缺性资源。企业数据与个人数据、公共数据在构成要件、法律属性以及权益保护路径三个维度上均存在差异性,不同数据类型之间的差异性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是完全孤立不可转化的。与个人数据"强人格权弱财产权"属性、公共数据"社会属性"不同的是,企业数据体现的是"强财产权弱人格权属性"。对个人数据及企业数据的法律保护应当作精细化的类型区分,进而实行差别化保护;公共数据采用的是管理化保护路径而非财产权化保护路径,维持私有权益与公共权益之间的平衡。厘清企业数据与其他类型数据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推动企业数据权益法律保护制度的建构以及数据产业的崛起。  相似文献   

8.
贺平 《中州学刊》2012,(5):207-210
目前,我国行政法规的一些法律条文及一些地方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已涉及人格权的保护问题;但随着网络深入人们的工作生活,传统的人格权,如姓名、名誉、肖像、著作、隐私、信用权等具体人格权在网络上都以相对应的网络人格权的具体形态表现出来。网络人格权是人格权在网络上的表现形态,是现实中人的行为在网络上的展现。因此,把握网络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人格权利内容具有动态变化性与虚拟现实性等特点,加强对现行相关法律与社会问题发生的预见性及前瞻性研究,能使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即将出现的问题总是有所应对,也能最大限度实现对人格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人格权禁令可以在侵害发生或即将发生前为当事人的人格权保护及时提供更积极的制度方案,从制度定位上并不同于现行法中的诉前行为保全。《民法典》997条所设定的要件决定了人格权侵害禁令既不是纯粹的实体法规范,也不是单纯的程序法规定,而是实体与程序交叉的请求内容。中国诉前行为保全的程序理念主要参照英美禁令制度,并不具有程序独立性。就独立性而言,中国人格权禁令程序更贴近德日的保全程序。人格权侵害禁令程序中,迅速保护受害人的程序价值优先于适正公平。禁令程序的迅速性程度取决于人格权侵害案件的紧急性。人格权禁令更强调职权主义,并在程序保障上弱于普通程序。不仅应明确禁令程序的特性,更应探讨研究具体的程序设置与对接协调,从而在确保实现禁令快速保护目的前提下兼顾被申请人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0.
民法的人文关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比照近代民法以财产法为中心,现代民法强化了人文关怀,主要表现为从以财产法为中心到人法地位的提升,并广泛体现于民法中主体制度的发展、人格权的勃兴、合同制度的发展、物权法的发展、侵权法的发展、婚姻家庭法的发展等各个方面。中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以人文关怀构建价值理念,注重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充分保障以及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基于这一理念,在中国未来民法典中有必要增加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编。在中国民法的适用等方面更应强化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1.
安全价值优先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的全周期中,法律的制定及其实施应当优先考虑并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个案反思、实践问题及未来挑战三个维度考量,将安全价值优先确立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路径,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个人信息保护或利用的根本目的 均是为了维护个人尊严与自由,我国立法实践中已经构建起了体现安全价值的总体性法律框架,将安全价值优先确立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路径,在理论与实践上具有可能性与可行性.唯此,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个人信息的数据流通价值方可充分发挥,进而保障并促进人的尊严与自由.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高度概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理论品质和精神气质。"以人为本"思想是对人的个体价值的关照,也是人类发展的诉求。20世纪以来,随着人权运动的蓬勃开展,在"以人为本"立法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将人格权制度放到了重要位置,从立法上完善对人格利益的保护。本文从阐述"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入手,简单分析了人格权制度与"以人为本"理念的关系,并结合我国人格权保护的立法与实践,对现代民法中人格权制度的新发展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人格权与人格有本质联系,与其他民事权利有本质区别。人格权不能依权利人的意思、行为而取得或处分,不适用民法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期日、期间等的规定。如果人格权单独设编,就违反了民法典总则与分则的逻辑关系。认为只要民法典单独设置人格权编,就可以将人权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制定了民法典,其中仅有乌克兰民法典对人格权单独设编。该法典过度强调结社自由权和集会自由权,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内多次发生政治变革,因而不具有借鉴意义。德国、美国等国都是用侵权法保护人格权。中国民法典编纂应当尊重中国经验,在民法总则编的自然人一章专设一节规定人格权的类型。  相似文献   

14.
一般人格权是指超脱于具体人格权利类型的抽象人格权,德国法上因不得以而创设的一般人格权理论,在我国学界受到重视并成为未来人格权立法的重要条款.一般认为一般人格权是指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人身安全、人身平等等高度抽象的权益.但由于我国民事立法既缺乏对具体人格权的详细规定,也缺乏一般人格权的概括规定,司法实践中的法外人格权如人格尊严、隐私权、信用权、营业权以及人格法益如死者的名誉、遗体和遗骨等,都以名誉权的名义进行保护,使名誉权发挥着一般人格权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中国人极为重视面子,而面子在很大程度上与名誉的功能相同,在中国人面子观的作用下,使得名誉权在我国实际上成为了一般人格权.  相似文献   

15.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及其运用策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新闻出版自由同公民或法人的人格权发生冲突的产物。抗辩事由是调适这一冲突的法律武器 ,是保护新闻出版自由及舆论监督的一道防线。全面抗辩事由最基本的有三个方面 :传播内容的真实性、评论的公正性和报道的特许权 ;局部抗辩事由主要有更正和答辩。合法而正当地利用抗辩权既取决于新闻媒体对抗辩事由准确而全面的把握 ,也取决于策略运用上的适度和灵活  相似文献   

16.
主流观点直接将哲学上的“客体”移植于法学领域,不区分“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认为权利的客体是物、行为、信息等具体对象。该观点既导致了对人们作品及其权利性质的争论,更难以为个人信息商业价值与“特殊物”的法律保护提供自洽的理论解释,最终使得人格权与财产权区分理论陷入困境。在法学上,应该区分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前者是一个抽象的范畴,是指体现在各种权利对象上的人格利益或财产利益;后者是一个相对具体的范畴,包括物、行为、信息等承载各种财产利益或人格利益的载体。由于同一个对象上可以同时体现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因此,可以同时给予人格权和财产权双重权利保护。这样,既可以顺畅地解释作品及其权利性质问题,也可以为个人信息商业价值和特殊物的法律保护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又坚守了人格权和财产权区分的基本理论,还可以据此科学地划分民事权利体系。此值我国民法典起草之际,区分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有助于民法典体系的构建,也可以为知识产权等信息财产纳入到民法典中提供体系化的理论依据,从而为中国特色的民法典体系构建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7.
人格权的宪法意义与民法表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格权是人权的下位概念,而人权是近代宪政制度和人权运动结合的产物。人格权首先是一项宪法上的权利,没有宪法或宪法性文献的赋予与规范,便没有民法上的人格权制度;同时,人格权是一种具有宪法权利和民事权利双重属性的法律权利。人格权进入民事权利体系受制于人类认识规律以及人格权本身的性质;现有民法典未能对人格权作出规定并不能够成为判断人格权私权属性的障碍。不能认为宪法已经规定了公民的一般人格权,便可以得出民法无须对人格权作出规定的结论,更不能认为人格权是宪法上的权利而不能由民法典加以规定。基本人权由宪法创设,私权由民法创设,但人格权的创设有其特殊性,民法对人格权进行的是第二次赋权。  相似文献   

18.
随着《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的颁布实施,人格权法的立法问题成为立法和实务部门关注的热点。研究肖像权商业利用中的法律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人格权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肖像权商业利用中的"肖像"应具有真实可辨、特别性及一定的声誉或吸引力。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自然人肖像权商业利用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形象大使、作价投资、用作商标等。对肖像权的商业利用进行法律保护,要完善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增加保护肖像权商业利用的规定,健全肖像权商业利用侵权的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19.
《民法典》第997条新增了人格权禁令制度,但没有明确该制度的程序法定位,从而导致同案不同审的现象时有发生。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行为保全说”认为人格权禁令即行为保全,因其忽略了两者间的区别而受到质疑。“独立程序说”主张建立独立的禁令程序,却陷入效率与公正的程序互斥悖论。“非讼程序说”要求以非讼原理构建人格权禁令程序,其虽能实现程序效率,但极易造成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失衡和法院禁令裁判权的失控。事实上,无论是基于法律文本的规范解释,还是出于及时保护人格权的功能考量,人格权禁令均只能被定位成暂时、附随和略式的诉讼程序,并应遵循行为保全的程序框架。同时考虑到人格权的特质,《民法典》第997条在申请时间、适用条件、担保必要性等方面对行为保全制度实施了适度改造,即人格权禁令是行为保全制度在人格权领域的改造性运用。在后《民法典》时代,《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的衔接应充分利用既有的程序资源,实现程序创新与程序稳定之间的协调平衡。  相似文献   

20.
在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问题上,不宜构造出一个潜在地包含所有类型的人格利益的一元人格权.这种模式忽视了人格利益的特性,损害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来自德国民法的一般人格权理论,无法与中国民法理论和制度衔接,并且自身也存在过度限制法律对非典型人格利益保护手段的缺陷,不值得借鉴.比较合适中国的做法是确立人格保护的法律原则,当存在人格法益保护漏洞的时候,诉诸这一原则来实现对非典型人格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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