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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法院有限变更指控罪名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真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22(10):168-169
关于法院能否直接变更指控的罪名,无论是在司法实践界还是在法理学界,均围绕对"不告不理"原则的不同理解而展开激烈的争论.其实,法院能否变更指控罪名,关键是看是否有违"程序参与"原则,而不在于"不告不理"原则.换言之,法院享有有限变更指控罪名权,而其"限"就在于"程序参与"原则能否得到切实体现.而且,法院享有建议检察院变更指控罪名权,是消弥法院享有有限变更指控罪名权的"有限"盲区的有效的、合理的途径. 相似文献
2.
顾彬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1,30(2):131-134
在法院能否变更指控罪名以及如何变更问题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着立法上的差别和理论上的分野,我国目前在程序设计上对法院的罪名变更权缺乏制约.文章通过举例子、作比较等方法,对法院能否直接变更指控罪名以及如何变更问题作了回答,并对如何构建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3.
对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限制大体上分为实体限制模式和程序限制模式两种.我国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允许法院变更起诉罪名,但缺乏明确的立法规定.因此,可以结合当事人主义的诉因制度和职权主义的"告知-防御"程序,对我国法院变更起诉罪名进行相应地完善,以确保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顾彬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在法院能否变更指控罪名以及如何变更问题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着立法上的差别和理论上的分野,我国目前在程序设计上对法院的罪名变更权缺乏制约。文章通过举例子、作比较等方法,对法院能否直接变更指控罪名以及如何变更问题作了回答,并对如何构建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5.
罗真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1,31(1):26-31
"实体限制型"和"程序限制型"罪名变更模式分别为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都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在各自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实体限制型"罪名变更模式在程序公正方面保障较为充分,但忽略了实体公正;"程序限制型"罪名变更模式则相反,在顾及了实体公正时,未能充分兼顾到程序公正。为了更好地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罪名变更模式进行结构性调整,构建一种新型的罪名变更模式———公诉事实同一的诉因变更模式。 相似文献
6.
张倜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6(3)
无论根据公诉事实理论,还是当代的诉因理论,在审判中均允许法院一定条件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进行变更.民事诉讼中的法官释明权制度对刑事诉讼中的罪名变更程序有借鉴意义.在罪名变更程序设计中,应注重辩护权的保障和审、控、辩三方的意见交流. 相似文献
7.
王春燕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2):123-125
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在于可以弥补实体法高度不确定的普遍缺陷,并在规范、公开的运行刑罚过程中向公民和社会体现程序的公正无私。因此,执行变更程序的价值内涵亦须体现自由与秩序、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并契合以人为本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王春燕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3)
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在于可以弥补实体法高度不确定的普遍缺陷,并在规范、公开的运行刑罚过程中向公民和社会体现程序的公正无私。因此,执行变更程序的价值内涵亦须体现自由与秩序、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并契合以人为本的价值。 相似文献
9.
张庆旭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1,(3):88-89
“法院判决改变起诉罪名”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可以或不可以所能够概括的。应当区别情况加以判断。一、人民法院不能擅自改变起诉罪名为被告人作出罪重的有罪判决。二、人民法院自己可以直接改变起诉罪名为被告人作出罪轻的有罪判决。三、刑事诉讼的职能决定了人民法院可以采纳被害人、被告人或辩护人符合事实和法律的意见,从而改变公诉机关的起诉罪名。 相似文献
10.
吴旭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7(6):181-183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审判机关变更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其中很多变更都未经控辩双方辩论,而是审判机关根据自己理解而作出的裁判,这样的裁判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本文主要论述了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变更指控的各种情形,并对其正当性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以保障被告人的权利特别是辩护权利为视角对我国的变更指控制度进行了构建,将变更指控分为不能变更、直接变更及协商变更三种情况,并逐一论述了各种情况的条件和程序. 相似文献
11.
张弘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3):83-87
起诉制约裁判,是现代不告不理原则的基本体现。在起诉方式上,英美法系采用诉因制度,大陆法系采取公诉事实制度,两种起诉方式在公诉效力方面存有差异,尤其体现在法官变更罪名之裁判权方面。两大法系起诉方式与公诉效力的差异主要源于诉讼理念以及诉讼制度的不同。我国在公诉效力问题上尚缺乏明确立法规定,实践中法院越权裁判时有发生,确立公诉效力原则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2.
回应型司法下的程序选择与程序分类——民事诉讼程序建构与立法的理论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4):2-12
当前,我国正处在从政策实施型司法向回应型司法的转型过程中。民事司法结构和模式的转型呼唤程序自治性、程序主体性的制度建构,呼唤程序规则的独立性和经由程序的正当化机制的回归。价值取向和技术特征迥异的各类程序,如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私益诉讼程序与公益诉讼程序、财产诉讼程序与家事诉讼程序等,分类入法,可以满足当事人不同层次的实体权利和程序利益之保护的需要,以程序主义视角和程序利用者视角为导向的程序选择权由此获得新生。 相似文献
13.
杨洪梅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1):95-103
在检务公开中,权利救济制度的构建应当依照"权利→侵害→救济"这个逻辑主线进行分析和论证。按照权利内容的不同、权利属性的不同和权利主体的不同,在检务公开体系中,共涉及知情权和隐私权、诉讼权利和非诉讼权利、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三对范畴。在构建检务公开权利救济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分别理清这三对范畴,从而根据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和权利属性的各自特点,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14.
刘海蓉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123-129
在股东的权利意识日益凸显的今天,小股东起诉董事等公司经营者的案件已大量增多。但是,由于小股东地位弱小,加之现有法律规定失范,股东诉权的实现障碍重重。文章从程序法的角度,分析比较了国外派生诉讼制度的主要程序问题,提出我国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为了切实保障股东诉权所必须面临的制度革新。 相似文献
15.
田圣斌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6(1):95-98
沉默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否应当确立沉默权规则,我国存在三种观点,即赞同说、否定说和限制说。文章认为应当确立沉默权规则,并从诉讼价值角度作出了分析。 相似文献
16.
赵琳琳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1):61-65
被追诉者的知情权是指被追诉者对公安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依法享有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及法律依据的权利。被追诉者的知情权是其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基础,体现了被追诉者的诉讼主体地位。充分保障被追诉者的知情权,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和诉讼民主。 相似文献
17.
论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程序公正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YANG Zheng wan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3)
惩罚犯罪的制度诱因导致了被害人诉讼地位的低下 ,在提升被害人诉讼地位的世界潮流的推动下 ,我国赋予了被害人以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然而仍然有学者主张被害人的非当事人地位 ,导致这种认识的原因之一是对被害人诉讼地位价值认识的不到位。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程序公正价值的研究应从程序中立性、程序平等性、程序参与性、程序公开性、程序对话性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8.
陈庆安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8(4):42-45
沉默权是我国法学界目前讨论的热点 ,其先进性和科学性不容置疑 ,但由于我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强势作用 ,以及目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 ,又使得许多人对实行沉默权制度心存疑虑。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的前提下 ,笔者认为 ,沉默权制度应该尽快在我国立法中予以确认 ,但要作出适当的限制 ,并就限制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服务于个别化矫正罪犯、保护受害人、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等多重目的,作为一种实体性法律程序,社区矫正程序有限制恣意,引导和规范主体行为,弥补和发展实体法,保证民主参与的作用,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承载着权力制约、提供效率、制度生成和民主参与等多项功能。 相似文献
20.
苏仲庆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4,(3):21-25
法与诉讼法相伴而产生并决定着诉讼法的理论体系,因而从法发生学角度,将诉讼法界定为法之产生过程中第三者公共权力、双方当事人基于一定的原则和目的来确定各自地位,使第三者公共权力根据良心、风俗习惯和传统作出裁决,以及为使第三者公共权力作出具有合法、合理的裁决,三者共同完成沟通、说服及其所需的方式、方法和顺序而形成的规则体系总和。诉讼法的基本特质为对话性、自治性、三角形架构性、道德性与强制性的双重性、诉讼场域性。诉讼法含义在诉讼法理论体系中处于基础、核心的地位,是诉讼法理论体系的基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