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农民对土地权属的认定及其理由与法定产权存在差异,这种差异虽然体现了农民的利益诉求,但其背后深层诱因更值得深思:农民对确权文本和相关法规进行了有利于自身的解释,实现了自身的产权建构。继而从更深层观之,农民的产权认知则成为是产权建构的社会文化基础。这是农民在土地利用中的约定俗成和历史延续中塑成的,并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冲突。不过,农民并未完全排斥国家法与确权文件,而是将其与地方性知识共同作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农村土地制度的实施与改革必须要充分考量农民的生活实践。  相似文献   

2.
利用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检验农地确权对农业生产正规借贷投资和非正规借贷投资的边际影响和可能的作用机制.结果表明:农地确权对农业生产正规借贷投资和非正规借贷投资均有促进作用,但其对非正规借贷投资具有一定的挤出效应.具体作用机制有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地权稳定性的产权激励效应,二是提高信贷可得性的信贷供给效应,三是促进土地流转的要素配置效应.同时,土地流转要素配置效应的中介效应比例显著大于产权激励效应和信贷供给效应,应该说农地确权对农业投资促进作用的关键在于土地流转.进一步研究发现:土地流转中仅有土地转入具有促进农业投资的作用,而土地转出则显著抑制农业投资.基于此,建议强化农户地权稳定性预期,完善农村正规借贷市场,提升农户正规借贷可得性.同时将制定促进农业投资政策的着力点聚焦到土地流转上,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秩序规范和信息充分的土地流转市场,以高效有序的土地流转带动农业投资的增加.  相似文献   

3.
4.
在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来自国家层面的政策供给往往会被农村基层组织创造性地使用,使得确权实践体现出一种村社内部“结平衡账”的现象和功能,即基层组织通过召集村民多次开会研讨、民主协商,兼顾村社内部已经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最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土地确权方案。如此,不仅完成了国家“自上而下”要求的土地确权任务,而且也实现了农民“自下而上”要求理顺村社内部关系的目标。村社共同体内部成员构成的不断变动与我国农村地权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是需要进行以土地调整为主要内容的“结平衡账”的关键原因。村社内部“结平衡账”机制是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核心机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乃至国家涉农政策下乡过程中的诸多困境的有效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5.
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2011-2012年数据,采用Probit和倾向得分匹配方法,系统考察了农地确权对土地转出价格优势的影响。结果发现,在不考虑选择性偏误时,农地确权使得农户转出价格优势显著上升10%。在使用PSM方法消除偏误误差后,农地确权可以使农户转出价格优势提高约14.2%。研究表明,确权颁证有助于转出户获得市场价格优势和增加财产性收入,因此,为切实发挥农地确权提高土地价格优势的作用,要厘清土地产权边界和权属关系,形成有保障的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6.
基于国内学者对我国农地流转问题的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对国内与农地流转相关性较强的文献进行梳理,描绘1996年至今20年间该领域研究重点的变迁。结果发现,国内学者界定了农地流转的定义,对其特点、分类、动因开展过深入的探究,特别是对现阶段我国农地流转过程中所存在的种种困境,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提供了多种解决思路。但是,关于农地流转我国学者在研究方法、研究对象以及基层政府职能等方面还研究得不够全面和深入。  相似文献   

7.
8.
9.
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城镇化发展迅速,传统农村受城镇化和社会其他多元化思潮的影响,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意识得到畸形发展,涉农土地纠纷事件愈演愈烈,成为农村基层治理的难题之一。本文基于P镇涉农土地纠纷现状的调查思考,分析其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给农村基层治理带来的问题,这种过渡型农村基层治理需要理清城镇化与土地确权的关系,将二者相互影响关系下所产生的社会冲突做一个系统、全面、深入的分析,在充分理解农村社会的基础上,充实农村基层治理的研究。  相似文献   

10.
基于2015年对全国东、中、西部7省190个村庄的调查数据,运用负二项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新一轮土地确权及土地调整对农村土地纠纷的影响。研究表明:(1)土地确权在明晰农地产权、赋予农民权能的同时,也显化了农村长久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激发农民解决各种土地权属争议的诉求,引发矛盾与纠纷;(2)土地调整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庄人地资源配置不均的矛盾,但带来的农地产权不稳定也易引发利益、权属等纠纷;(3)村庄的纠纷调处能力对土地纠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人均耕地资源越多、户主平均年龄越高发生土地纠纷的可能性越高,位于中、西部地区的村庄土地纠纷发生的概率显著高于东部。由此提出政策建议:第一,鉴于土地确权有激发纠纷的风险,各地在确权过程中应有效规避风险:一方面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确权时点,另一方面在土地关系复杂、矛盾较多、确地难度大的地区,尝试探索“确权确股不确地”模式。第二,保障农村地权稳定,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村干部和农民维法意识。第三,构建多元化农地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各方应对和调处纠纷的能力,及时根除纠纷隐患。  相似文献   

11.
该文对世界农地产权的演进与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表明了世界农地产权演进与发展的三个趋势,即产权逐步明晰,产权结构日趋完整;适时推动农地产权流动,由平均地权向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弱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与国家管理权。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载的生存保障功能并不是农村社会保障本身。农地保障严重削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功能,阻碍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利于农地经营效率的提高,还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政府对农民的社会保障责任意识。同时,当前的土地产权制度又导致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甚为薄弱,村集体也无力提供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应积极的适应并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为其提供资金积累,为其提供衔接的便利。  相似文献   

13.
在对农地承包经营权价值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农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流转方式所反映的价格表现形式及其价值基础,构建了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模型,并以广州市为例进行了初步的实证测算。经过模型估算,5年期广州市农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的价格分别为105 767.25元/hm2、699 841.50元/hm2、21 005.55元/hm2和104 311.05元/hm2,与区域典型调查基本吻合。研究表明,从承包经营权价值的角度来确定流转价格,在理论上实现了交易价格体现交换价值的经济学基本要求,在实证上估算结果合理适度。  相似文献   

14.
笔者借助产权学派提出的有效产权的四个特征,即排他性、可转让性、可行使性、可分割可剥离性,来具体分析我国现行的农地产权,指出我国农地产权结构中的农地所有权和农地使用权都是残缺的,残缺的产权给农地资源配置带来了负面影响,造成农地流失严重,农民权益受到侵害,农地违法现象多等问题。根据分析,笔者提出通过明晰农地所有权主体,加强土地立法,培育农地市场等措施来改进现行的农地产权结构的理论对策。  相似文献   

15.
农地产权是农民主体性发展的基础权利。农地产权不仅是正确界定农民和国家产权利益的关键,也是促进农民主体性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权利基础和保障。实践中农地产权存在主体不明确、权能缺失以及流转欠规范等现象。保障农地产权,不仅应明确界定其性质和主体,而且应实行按份共有;不仅应扩大农地抵押权,而且更要有效规范农地产权流转,实现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16.
农地确权:模式选择、生成逻辑及制度约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对象性质-制度装置-制度安排”的分析框架,分析不同农地确权模式的生成逻辑及制度约束条件,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农地确权存在确权到户、整合确权以及确权确股不确地3种主要模式,土地共有产权强度的高低决定了农地确权模式的选择。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发现,不同农地确权模式的生成逻辑各异;农地确权作为“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面临着确权成本、法律基础、村规民约、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条件约束,因此,应依据土地性质,综合考虑确权成本与收益,结合历史和现实,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的选择农地确权模式。  相似文献   

17.
党代会常任制、非公企业党建和民主恳谈是台州基层党建的3个典型实践,透过对其实践历程的系统梳理,指出其实践逻辑集中体现在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基础上:通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巩固和增强了党执政的经济基础;通过党代会常任制的实践,巩固和增强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通过民主恳谈的探索,巩固和增强了党执政的社会群众基础。分析认为,台州基层党建的精髓是组织正确引领,创新源于实践,制度激活拓展,群众有序参与。  相似文献   

18.
产权改革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建立产权明晰度的安排模型、产权效应模型、产权明晰度—产权效应模型以及产权明晰度—产权效应修正模型 ,分别对产权明晰度的决定、产权明晰度与产权的关系以及最优产权明晰度的修正进行了探析与验证 ,并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的产权改革状况  相似文献   

19.
劳动力产权是产权研究的重要研究对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及这种产权制度的形成后果作了深刻而精辟的论述。研究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的思想,对于我们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的地位与历史使命,以及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0.
利率市场化的产权意义极大,在金融交易主体产权中的其他权利有缺陷的情况下,如果单纯地实行利率市场化,会受到现有的公有产权的约束,这种约束将通过政府、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等不同的途径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