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原有的“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已不能满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本文基于个体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的不同,初步设想了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新模式,该模式在减少争议处理环节,防止行政干预,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权威性等方面均有一定效果。 相似文献
2.
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争议案是劳资矛盾上升到一定程度后的表现,能更直接体现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总数量、总人数、集体争议案件总数量和总人数迅速增长的主要责任者是雇主或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利、社会保险权利被侵犯,劳动合同问题、劳动者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比较低,是引起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降低劳动争议案件总数量和增长率,只有通过劳资关系制衡机制和劳资双方沟通机制的创新、提高劳动合同的规范性以及建立和完善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才能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3.
我国以《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个别劳动法具有特别私法的本质属性,它主要将劳动关系当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个体利益冲突来处理,进而以劳动者个体向用人单位主张权益以及权益遭受侵害后寻求司法救济的机制来运行。个别劳动法并不能强制用人单位履行劳动法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设定的义务,劳动者个体大多选择放弃维权导致法律保护不能直接辐射到劳动者集体(特别是无法给予劳动者积极、有效的预防性保护),鼓励劳动者个体积极实施"私人执法",特别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带有很强的悖论色彩。故此,倚重集体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是未来我国劳动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4.
Chang Kai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2014,(3):82-99
中国的劳动关系正由个别劳动关系调整向集体劳动关系调整转型。《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劳动关系的个别调整在法律建构上已经初步完成,同时也开启了劳动关系集体调整的新起点。现实中的个别劳动关系建构和调整,已经无法解决劳资矛盾和维系劳动关系的稳定。在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过程中,有两种互补的力量和途径:一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建构过程,二是劳动者自发的自下而上的促进过程。从权利争议到利益争议,是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重要特点。中国的劳工政策亟待调整和完善,内容包括劳动关系理论指导和调整模式的选择、集体劳动法的健全、劳动者集体权利的确认以及两种劳工力量的关系处理等。 相似文献
5.
6.
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上,我国通过嫁接商事仲裁制度,形成国家强制干预纠纷解决的劳动仲裁前置制度。劳动争议前置程序的立法初衷是好的,但随着司法实务的不断推进,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机制存在诸多弊端。为此,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在实务及理论方面都有所矫正。综合劳动争议仲裁及司法实践的新形势,建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应当进行大胆改进,劳动仲裁机构的功能应当由裁决向调解进行转变。 相似文献
7.
为了解决目前劳动争议机制中存在的弊端,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下,基于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一般理论,参考国外立法例,应当借鉴ADR机制的核心价值,以"本土化"为具体原则进行制度重构。首先要完善法制,建立完备的劳动标准;其次要建立灵活应用ADR的要义,建立法院附设劳动争议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实现其便捷性、独立性、公正性和自愿性,改善劳动仲裁与法院附设ADR的衔接。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颁布实施后,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快速上升态势,尤其是一些群体性、突发性、疑难复杂性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旦处理不及时,就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去年以来,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创新性地建立多部门联合调解机制,先后对某国有企业职工追索十几年中夜班津 相似文献
9.
10.
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日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劳动损害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建立一套由劳动法与侵权行为法互相配合调整劳动侵权法律关系,以工伤保险补偿与劳动侵权损害赔偿相结合,根据具体情况判令雇主、承包人(承租人)、非法用工主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下的股东、具有重大过失的相关劳动者等承担劳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劳动损害救济机制,对于解决前述问题就尤为必要与急迫。 相似文献
11.
世界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经济下滑,企业倒闭、裁员、欠薪、断保甚至雇主欠薪逃匿等问题不断发生。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金融危机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远胜于对企业的影响。在危机应对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系到我国劳动关系能否和谐稳定的终极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要依据国家统一立法,贯彻劳动法倾斜保护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应当积极推进劳资协商对话机制,使之成为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主流模式。 相似文献
12.
13.
新就业形态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是当下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关键一环。不完全劳动关系是一种处于类型过渡中的用工关系类型,而不是可以用构成要件确定的用工关系形态,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类劳动关系”,其引入是类型(Typ)方法运用的结果。只有在类型序列中通过与标杆的比较才可以准确理解不完全劳动关系的内涵并对其进行法律适用。在现行法体系中,不完全劳动关系应归于民事关系范畴,基于其与劳动关系的一些相似性,对其可以进行一定的劳动法适用,但这些适用都需要主张方承担论证义务。不完全劳动关系可以适用民法中的保护性规则以及现行其他法中以劳动中的人的保护为目的的规则。根据《民法典》第467条,不完全劳动关系还可以参照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劳动基准的规定。在参照适用过程中应拆分规则群而适用,遵循相似性比较的要求,运用类型思维和价值评价思维并根据新就业形态特点对相关规则进行必要修正。根据不完全劳动关系是否具备人格依附性,对劳动法的适用还存在原则和例外的差异。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具体到劳动能力问题上,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也就是法律所禁止的"童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工"。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童工"和"未成年工"给予特别保护。 相似文献
15.
马来西亚是东盟重要的成员国之一,经济和法律制度比较发达。其劳工争议处理法律制度比较成熟与完善,明确区分了个人争议和集体争议以及相应的解决机制,很有特色,在许多方面值得中国借鉴和学习。 相似文献
16.
随着当前就业形式的多元化、就业主体的多样化给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员在实际工作中受理了一起诉讼加班费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此引发了一些思考。案件:申请人李某(回族)于2014年5月诉称:其于2013年6月入职被申请人本市某物业公司工作,2013年8月8日"开斋节"被申请人要求其到岗工作且未依法支付当日加班费。对此申请人不服,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诉至仲裁委要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按照法定节假日标准支付少数民族节日加班费。被 相似文献
17.
对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劳动就业市场上出现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对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收入分配制度及职工相关权益落实都产生了消极影响。从长远的角度看,对企业、劳动者和政府而言都是不利的,最终将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因此,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从立法上有必要采取措施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 相似文献
18.
中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纳入规制范围,是中国劳动立法在制度构造上的重大转变,对劳动法的理论发展与制度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劳务派遣相关规则虽然已经修改完善,但现行规则在适用上仍面临诸多疑难和困惑,需要在解释论上予以排解。面对派遣实务中的膨胀、变异等乱象,在立法论层面继续探寻法治化之路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