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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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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贝马斯考察了康德的理性兴趣概念。康德为了说明自由是如何可能的而提出了理性兴趣概念,这一概念是康德从道德情感中引申出来的,然而,难以解释纯粹理性何以伴随着感性经验的因素。哈贝马斯认为,康德在解释理性兴趣和自由时处于困境的要害在于,康德割裂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仅仅强调后者优于前者而不是前者从属于后者,这是需要修正的关键环节。哈贝马斯则重新对兴趣概念进行定位和规划,来说明自由如何可能。  相似文献   

2.
文章尝试对康德道德法则"人性公式"的有关研究所探讨的重要问题作一些清理和辨析,对克里斯汀·考斯佳、艾伦·伍德等国际权威研究者的观点进行商榷,并试图揭示康德某些独特的理路与运思方式.在康德哲学中,人格中的人性是纯粹实践理性,也就是人通过法则先天规定意志、设定道德目的的能力.在根本上,人首先应当做的是出于对已有的绝对价值--它体现在每个人的人性--的尊重而行动,而不是为了实现某种有待实现的价值而行动,而后者要以前者为限制性条件.把人格中的人性看作目的是指以这种人性为一切经验目的设立的最高依据;康德不否定人应该出于某种目的而行动,也不否定行为应具有某种经验性目的.  相似文献   

3.
康德的“人是目的”伦理学口号,出于他的伦理学著作《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第二节:“人,总之一切理性动物,是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的,并不是仅仅作为手段给某个意志任意使用的,我们必须在他的一切行动中,不管这行动是对他自己的,还是对其他理性动物的,永远把他当作目的看待。”康德把这一思想归结为他的“道德律令”的一条基本原则:“实践的令式是如下:你须要这样行为,  相似文献   

4.
康德论意志的动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讨论了三个概念,即道德法则、意志和行为,并指出只有使道德法则决定意志,意志又决定行为,我们的行为才会有道德性。义务也是行为,它是出自道德法则的行为。康德分别在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中两次定义了义务的概念。  相似文献   

5.
此文以售“良心油条”的事迹作为引子,进而分析康德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善良意志”的深刻内涵.“善良意志”是以善良本身为目的意志,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善良全在于意志本身是否善良,或者说其动机是否善良.责任是“善良意志”的具体体现,道德价值是出于责任,责任与义务一样具有强制性;责任是对道德法则的服从,而这种服从法则的意识,是对道德律的尊重.今天我们提倡的“良心”德行,要从出于责任和对道德律的尊重高度来认识,使这种善行得以持久和成为普遍规律.康德认为人是理性存在者,自由和道德自律是实践理性的根本出发点,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是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当下我们社会讲道德不能只停留在“良心”的善行上,应从理性和人是目的的维度加以审视,把这种善行变成社会绝对命令与自律的道德规范.  相似文献   

6.
康德是伦理学史上著名的义务论者。他以义务为中心建立了自己的伦理学理论体系,并试图以此给道德立大法。由于他思想缜密、理论深邃和逻辑严谨,特别是强调义务范畴在伦理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种独树一帜的理论使人耳目一新,所以他成了伦理学史上颇有影响的人物。这里,我们仅就他的义务论理论体系作一简要的分析。(一) 康德哲学的划时代的意义,是他的以三种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批判力的批判”)开路的批判哲学,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阐述了他的先验论的认识论,为他的批判哲学体系奠定了基础。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则在先验论的基础上论述了他的道德哲学。也就是说,他在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基础上,把自己的先验的道德模式完整和系统化了,这种模式就是他所谓的“实践理性”。当然,康德所讲的“实  相似文献   

7.
白文君 《兰州学刊》2007,(11):102-104
康德的道德应当体现其先验主义伦理的特色.其道德应当体现了一种基于理性理念的秩序,它源自作为可能世界的智性世界并对现实世界施加影响.正是基于此,才能厘定道德应当与善的关系,即道德应当先与善.并对"应当意味着能够"命题的一些的错误理解作了批判分析,认为"应当意味着能够"命题不是在逻辑上和现实上,而是在意志意向道德法则的可能性上理解.  相似文献   

8.
康德先后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和《实践理性批判》采取两种不同的策略确证自由的实在性。在前者,康德试图通过自由和道德法则的演绎来确证自由的实在性,然而,这种演绎因陷入隐蔽的循环而以失败告终;在后者,康德最终通过理性的事实确证了自由的实在性。  相似文献   

9.
齐贵云 《兰州学刊》2007,(9):37-39,69
康德以善良意志为其道德哲学的逻辑起点,以自由意志为最终依据,超越经验的局限,建立起以内心信念和道德律令为原则的道德王国即日的王国.文章通过对康德目的王国的建构进行逻辑的梳理,试图阐明:人是理性的存在,具有内在的、无与伦比的尊严和价值,理性人必须遵守道德法则.  相似文献   

10.
《理论界》2016,(10)
康德道德义务所面临的困境:第一,它过于理想化,未能充分考虑道德义务相互冲突的复杂性,单凭道德义务无法有效地解决道德问题。第二,道德义务基于实践理性自身的实践性,并未给予合理的证明。面对这些困境,赫尔曼提出"中层理论"的康德式辩护,旨在阐明如何超越道德义务论。一方面"中层理论"能够顾及到道德复杂因素以及与之相关的事实,另一方面"中层理论"能够把先验实践理性概念运用到实际经验世界中,并表明实践理性本身即是一种价值概念。  相似文献   

11.
世界正义(或全球正义)乃是当前世界的一个重大而迫切的理论问题,政治哲学在对这个问题的跨学科研究中,起着提供思想和原则的基础作用。康德的世界公民主义是现代一切世界正义理论的思想源泉和经典样式,而罗尔斯的万民法则是当代最有影响的世界正义学说。本文通过分析康德与罗尔斯两人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指出尽管康德的世界公民主义因其面临的现实障碍而必须得到调整,但与罗尔斯的社会—国家等级制相比,康德以公民权利为原点的思想不仅具有更深远的理论意义,而且更具现实的可行性。他关于人类自私倾向成为理性实现自己法则的工具的思想,为欧盟的实践所证明。  相似文献   

12.
康德从先验自由的逻辑前提出发,讨论了先验自由与实践自由的关系.前者只具有自由的消极意义,后者体现了自由的积极意义:自由即自律.先验自由为认识实践自由提供了前提条件.在从先验自由到实践自由的过渡、自由与道德法则的相互规定中实现了自由的积极意义.正是由于康德对这些问题的深刻论述,决定了他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伟大地位.  相似文献   

13.
在探讨道德的本质的过程中,尽管对道德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但学者们几乎都认为道德是一种用实践精神把握世界的方式,并以此作为自己言论的依据。因此,廓清实践精神的确切含义很有必要。本文拟谈谈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并借此说明应从更深的层次上理解道德。实践精神,依笔者之见,是由康德的实践理性演化而来。康德的实践理性就是表示道德的。在康德看来,纯粹理性可以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所着意的,主要在于认识对象直到认识先天的最高原理;实践理性则着意于规定意志,规定它最终的和完全的目  相似文献   

14.
在西方伦理学乃至哲学中,实践都是一个边界清晰的范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是指因我们的行动而成的事物,进一步地,又可将其分成以外在的善为目标的行动,以灵魂的善为目的的行动,只有后者才可以称为实践.与实践活动相对应的是实践理性,以区别于创制理性和理论理性.在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中德性与幸福是统一的.康德把质料哲学按所研究的对象及其所服从的规律分成两种:关于自然规律的学问称为物理学,关于自由规律的学问称为伦理学.于是,康德便把实践严格限制在主体可以依照先天实践法则、靠着实践理性而必然行动的范围内,因实践行动是自明、自主、自觉的,因而是必须担负责任的行动.  相似文献   

15.
张剑抒 《社会科学战线》2007,145(1):301-302
康德对人的理解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方面。一方面,人是有理性的存在者。与自然物不同,人具有总是试图超越自然的必然性而追求超验本体的性格,人自身具有绝对完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人同时还现实地处在时间、空间中,人的生存是有限的,人在现实中总是不完善的。这种人的二重性存在就是康德自由思想理论建构的逻辑前提。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和《实践理性批判》中主张,作为一个行动者,我应当遵从道德法则的要求。康德思考“我应当做什么”这样一个问题时,也思考了“我事实上能够做什么的问题”。康德强调人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者,与动…  相似文献   

16.
魏月  程彪 《北方论丛》2016,(6):156-159
探讨近代自然法理论和黑格尔法权思想的关系时,以往的研究主要关注后者对前者的批判,本文则尝试换一个角度谈谈二者的承继关系。黑格尔将自由意志的理念规定为实现社会生活与政治结构中理性法则的存在论起点,这是深受近代自然法理论影响的结果,这一影响突显于近代自然法对黑格尔的三个启示:霍布斯认为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无法彻底施行,我们要贯彻自然法就要把自然权利的世界转变为市民法的世界,这启示黑格尔关注自然状态的否定作用;卢梭提出通过普遍意志为社会生活与政治制度的奠定基础,在普遍意志之上建立一个新的自然法,这启示黑格尔思考用新的自然法来保障现实社会的自由;康德提出通过个体的理性自由意志构建合理的社会生活和政治体制,这启示黑格尔把自由的理性法则归之于意志,并且采用自由的理性法则来显示权利或法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康德认为,美德就是按照道德法则来决定行为动机的意志的力量,这与通常把美德看作优秀的情感欲望品质的美德观有着较大的距离.康德指出,再优秀的、令人羡慕的情感、欲望品质也不能保证其本身绝对的善.唯有纯粹的、客观的道德法则才能确保意志的善的价值.但正因为康德的美德理论绝对地排除情感的来源,所以其美德理论中也存有内在困难,他把理性世界作为本体界是失当的,但将康德的美德理论应用于公共美德的探究中却有指导性意义.  相似文献   

18.
针对罗尔斯提出正义理论属于理性选择理论的见解,批评者表示,罗尔斯是康德主义者,康德道德理性学说冲突于理性选择理论的理性人假设。罗尔斯在康德的道德人观念基础上构建一套细致的正义原则证明程序。他的两个基本理念"自由平等的道德人"理念和"社会合作体系的社会"理念,与理性选择理论倡导的理念截然不同。后者将社会视为基于个人理性的竞争性协调体系,生活于其中的理性人以追求效用最大化为目的。通过考察可知,罗尔斯提出的是一种双重理性假设,它既源于康德道德哲学,又超越康德道德哲学。单从理性选择视角批评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辩护逻辑有失偏颇。罗尔斯描绘了这样一个良序社会,正义感是生活于其中成员的首要美德;公平正义是自由平等且通情达理者的理性选择。罗尔斯晚年对公共理性的推崇,改变了其早期对个人理性的偏好,其公共理性观念是"通情达理的人"观念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至善”是伦理学中的最高概念,康德与朱熹都对此概念进行过阐发。康德认为人既是感性的人,又是理性的人,理性的人要承担道德义务,而感性的人需要幸福,因而,道德虽是至上的善,但还不是圆满的善,道德与作为道德之结果的幸福结合在一起,才能够达到“至善”。朱熹认为,道德就是“至善”,“至善”与感性幸福无关而且截然对立,道德就是“至善”的一切。  相似文献   

20.
道德标榜和伪善与道德价值相关,涉及严格的义务论和功利主义的理论分析语境。严格的义务论强调道德价值的形而上学本质,追问道德主体的行为动机,排除自我利益的感性因素,为道德标榜建立了先验基础,使独断论意义上的道德标榜成为可能。与道德标榜不同,行为是否出于善良意志不能成为伪善的认定标准。在功利主义视域中,道德标榜的理由是虚假的公共利益,伪善的外在表象既可以是公共利益的假象也可以是特定受害人的利益假象。道德标榜的认定领域,既可以是感性世界也可以是超感性世界,而伪善的认定只能限于感性世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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