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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准确定性是改革和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切入点。既有的定性都不具有法理和实践上的可行性。只有大胆借鉴英美法系的联合所有制度,重构大陆法系的共有形式,才能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准确定性。新的共有形式———集合共有,与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以集合共有规则来解释和处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既符合学理和逻辑的要求,更贴近中国的实际。  相似文献   

2.
产权是包括所有权的一系列权利的总称,而所有权是产权的核心,只有所有权才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国有产权的界定、约束、激励功能;国有资产划分为中央和地方分级所有,有利于明晰产权,形成发展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多元投资主体,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主体虚置,权能不完整,客体不确定,承包经营合同性质不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完善,需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内涵;构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明确农民集体成员的权利内容以及成员资格获取及退出机制;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法律权能;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征用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  相似文献   

4.
产权是包括所有权的一系列权利的总称,而所有权是产权的核心,只有所有权才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国有产权的界定、约束、激励功能;国有资产划分为中央和地方分级所有,有利于明晰产权,形成发展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多元投资主体,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相似文献   

5.
19世纪以来,随着信用经济的兴起,所有权保留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所有权保留的性质如何,直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性质,学术界主要有部分所有权移转说、担保权说和双重所有权说等几种观点。本文认为,所有权保留是一种附停止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最后,本文基于对所有权保留是一种附停止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认识,提出了所有权保留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6.
对空间地上权的性质认识有两种不同见解,一种观点认为空间地上权是一种特殊地上权,权利客体是土地,权利来源为土地所有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空间地上权是一种新的物权种类,权利客体是空间,权利来源为空间所有权.文章认为基于立法考量、保障土地所有权人利益以及增强法律的通俗化等原因,应当将空间地上权的性质界定为:产生于土地所有权的特殊地上权.  相似文献   

7.
土地权利生态化是生态时代土地权利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主要经由土地权利外部限制立法路径,已初步建立了土地权利生态化制度。但现有的土地生态化立法成果尚不能满足生态时代土地权利生态化的目标。权利内部限制与土地权利生态化的内在需求契合,可在已有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借由"所有权负有义务"之理论工具,将所有权所负义务向生态延伸,拓展所负义务的性质;针对土地权利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义务制度构造缺失,构建以土地权利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义务为中心的制度体系,弥补生态时代土地权利生态化制度构造之不足。  相似文献   

8.
《宪法》第9条规定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既不能解读为私人的所有权,也不能被解读为国家的财产性权利,加之《民法》《物权法》等私法并不能完全揭示其特殊性,因此《宪法》中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有了存在的基础和必要.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主权宣示,重在资格而非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公权.“全民所有”突出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公共属性,由此引出国家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管理和保护职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构建应当区分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区分自然性自然资源和人为性自然资源,在此基础上严格界定公权的存在界限和介入领域,以保证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义务得以履行.  相似文献   

9.
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是野生动物领域中一切问题的基础,但野生动物资源是实行专属国家所有抑或是多重所有权结构素有争议。针对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结构单一且实效性偏低的问题,在域外法考查基础上并结合中国国情,阐述了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的法律制度:坚持以国家所有为主体的多元化所有权制度,创建野生动物私人所有权制度,即经过驯养繁殖成功的野生动物或通过狩猎权而获得的野生动物可由私人或单位所有、经营的多元化所有权体系,以提高法律关系主体的积极性与野生动物资源的配置效益。  相似文献   

10.
土地征收是《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在我国,土地征收是对集体土地权利的剥夺,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全民土地所有权地位不平等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未有效解决,这对土地征收中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权利保护不利。为此,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主体是集体成员共同共有,但又必须结合成员权制度加以生成,以保障团体性权利和个人权利相互为用,保证土地公有性质。土地征收制度设计要建立在国家土地所有和集体土地所有平等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集体土地产权可流转机制,贯彻契约精神,并完善土地司法审查制度,确保土地征收制度设计的公正诉求。  相似文献   

11.
异产毗连关系是基于异产毗连房屋发生在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异产毗连法律关系的主体拥有区分所有权、共有权、相邻权和成员权.区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人对其 单元房(套房)内使用面积和阳台面积范围内房屋结构所拥有的权利.共有权是全体共有人或部分共有人对整栋楼或其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范围内的房屋结构、地面等所拥有的共有权.  相似文献   

12.
现有农村土地双层权利制度没能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也没有使农村土地做到物尽其用。究其原因,一是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名为私权,实为公权;二是《物权法》的颁布也没有真正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债权转变为物权。中国土地权利制度改革应当沿着市场化的方向,并坚持"明产权,促流转,合规划"的原则重构土地权利制度,一方面虚化集体所有权,并剥离所有权上的公权力;另一方面实化农地利用权,并去除附加于土地之上的各种社会义务和社会保障利益。  相似文献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近现代各国民法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均明文规定。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住房、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发展迅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归属、变动、使用和限制、区分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纠纷不断增多,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进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我国有必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等三要素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就其性质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不同于传统民法理论的按份共有,又不同于共同共有。而是以专有所有权为基点发生的权利,是由多种权利构成的复合性的不动产权利。现阶段我国立法机关的思路是仍采民法模式,从完善法制建设和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考虑,宜在时机成熟时,尽快制定独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14.
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从法律上看,任何投资都是所有权的实现.投资采取的法律形式不同,投资者对其投资的权利属性也有性质上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运用“单纯所有权”、“最终所有权”等称谓概括投资者的权利是不确切的.实际上,在多样化的投资方式中,投资者因投资而获得的财产权利或为债权请求权,或为单一所有权,或为共同所有权,或为一定股东权.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的深入推进,我国房屋所有权单一化的模式得以改变.同时由于建筑水准的提高,高层建筑物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更加纷繁复杂.建筑物区分所有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制度,在解决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各国立法比较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主要内容等,兼谈我国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土地制度经历了几度变迁后仍然存在权利行使方面的缺憾。针对如何排除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障碍,提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的完善应在坚持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微观改造;从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定性分析中得出对集体概念的理解,并就土地权能的完善提出建议。最后提出应赋予我国农民集体以独立法律人格并完善相关权利行使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视野中的林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虽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但已被我国的林业政策和实务部门普遍接受。现行法上的林权制度,具体包括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以及森林或林木使用权,虽然其中有些权利的法律性质或权利内容在物权法中尚未明确,但是应当认定这些权利均属于物权,具有物权的法律效力,可以适用或类推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矿权是指因矿而产生的权利的总称。我国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探矿权不是物权,也不是知识产权,而是具有债权和行政权混合性质的权利。采矿权是他物权,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统一。我国矿权的体系,包括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采矿权。采矿权,又包含若干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性质的权利分支。  相似文献   

19.
所有权变动模式以行为人是否享有充分自由为标准可分为“意思自由”和“公示要件”两种模式,“公示要件”模式的交易安全优势并非如通常所说得那样明显,而其对私法自治原则、生活的“自然”状态却导致较大的损害,产生“所有人”自己都不承认为自己是所有人的所有权等违背生活逻辑的现象,与社会生活逻辑难以一致,与权利的本质相悖。而意思自由模式是权利本质的要求,反映了生活的实际,学界对意思自由模式的批评多不成立。考量两者的价值损益,意思自由模式为优。  相似文献   

20.
基因的生物学定义和发展为我们对人类基因法律属性的界定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参考,有助于我们了解基因权利人对基因所拥有的权利性质及范围.人类基因虽然带有一定的人格利益,但我们不能否认它是作为一种无形财产而存在.对于由此而引发的所有权归属和处置权限制等问题,也需要认真对待,同时还应该积极进行基因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构建,对基因进行合理研究与开发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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