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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随着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业的飞速发展,在航空器上不循规旅客案件数量也呈现激增趋势. 仅仅依照1963年《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东京公约》)已远远不能实现对该类案件的有效规制:因其在管辖权方面的规定过窄,导致很多案件出现"管辖空白"的情况. 国际民航组织2014年通过《关于修订〈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的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作为《东京公约》现代化的最终成果,对管辖权方面做出了新规定,在原有的航空器登记国管辖权基础上增加了航空器降落地国和航空器经营人所在国的管辖权规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东京公约》管辖权规定的不足. 在系统梳理国际民航不循规旅客管辖权规则的历史演变的基础上,探讨现有规则的积极意义及不足之处,建议中国相关规定亦需要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2.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民用航空运输安全形势,2014年,修订1963年《东京公约》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获得通过,其中,对民用航空器上的机长权力以及机上安保员的法律地位进行了重新界定. 通过对公约和议定书进行分析,指出机长与机上安保员的职责各有侧重,二者的关系既相互合作又相对独立. 目前,中国关于机长权力以及航空安全员与空警法律地位虽有法律规定,但其法律等级较低,存在权力冲突的情况,因此,亟待完善中国相关立法,保障民用航空运输安全.  相似文献   

3.
《东京公约》确立了国际航空罪行管辖的航空器登记国管辖原则以及并行管辖体制,这一制度直接肯定了对国际航空罪行行使管辖权的域外效力,并且避免了由于缺乏双边引渡条约而导致的引渡难题,但它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尤其是管辖权的消极冲突。在应对公约管辖权缺陷方面,主要国家提出了各自的主张,这些主张存在一定的分歧。国际民航组织结合国际社会的实践以及各个国家的主张对《东京公约》中的有关罪行的管辖权进行了修订,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对管辖权作出了相应的变革,这对未来应对航空领域的有关罪行具有积极意义。对此,我国应对公约的相关修订进行立法转化,以切实履行国际义务,从而有效地维护国际航空的安全和秩序。  相似文献   

4.
机上安保员最早是各国国内为打击劫机等恐怖犯罪而设立的,后来被更多国家采纳.随着国际航空安保形势的发展,国际民航组织启动了《东京公约》现代化的进程,并在2014年通过的《关于修订〈关于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议定书》中增加了机上安保员的内容.研究和分析了机上安保员的发展历史、设立的法律依据以及议定书对机上安保员的规定,指出机上安保员是国家公权力的代表,法律地位特殊,建议在中国国内法中建立机上安保员制度.  相似文献   

5.
2010年国际保安公约外交大会最终通过产生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这两项文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加强完善了现有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加大了打击恐怖行为的力度并增进了国际反恐合作。对于其中存在的管辖权冲突及修改年限等问题应当设立相应条款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组织下,历经3年《东京公约》现代化最终取得了成果,通过了2014年《蒙特利尔议定书》. 其中,不循规行为类别是议定书制定过程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 经过多次研讨和专家的研究,最终在新议定书第15条之二中列举了最受关注和危害性较大的不循规行为,同时发布了对国际民航组织颁布的第288号通告进行更新的决议. 中国依据本国实际情况,参考新议定书及相关通告的要求,在近期的立法中,将更多的不循规行为纳入立法,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处置.  相似文献   

7.
论民航机长的权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确机长法律地位对航空器安全飞行至关重要,《东京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都规定机长在飞行中拥有最高的权力。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一系列涉及机长法律地位的问题随之出现,而现有法规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存在一定的疏漏。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重新审视。立足司法实践,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民航机长权力的属性、范围及限制予以探析,从理论上对机长权力所涉及的法律规则进行梳理。与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的规定相比较,中国现行立法存在规定过于分散、法律位阶衔接性差等问题,尤其是对机长的决策权、治安处罚权以及权力的限制等规定尚有缺失,应当进一步完善,以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和机上人员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8.
空间资产这一与航天产业融资人担保权益密切相关的关键概念首次由2001年《开普敦公约》引入,并在2012年《空间资产议定书》中详细定义。通过细考空间资产的定义与范围,比较其与联合国诸外空条约中空间物体的区别与联系,可以认为,公约项下空间资产的界定方式具备实践优势,在扩展可能涵盖之资产范围的同时避开了尚无定论的外层空间划界争议,但《空间资产议定书》于特定情形下延伸适用至航空器标的物的规定存在缺陷,可能引起规则适用上的不确定性。此外,空间资产在立法导向、价值考量与界定方式上区别于空间物体,且在范围上与后者存在部分重合。对空间资产概念的分析与考察有助于准确理解其对现行外层空间法带来的影响与挑战。  相似文献   

9.
面对国际航空运输面临的新风险与新威胁的变化,《北京公约》对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及其机场议定书规定的航空犯罪行为类别进行了系统更新。为了推进《北京公约》在中国获批后与国内立法的有效衔接,有必要对新增犯罪行为所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进行探讨。对此,就国际公约规定的犯罪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衔接中存在的方式、适用理论和差异性等问题,以及《北京公约》对新型犯罪行为、威胁行为、参与犯罪的规范等进行分析。同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探讨每类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以及罪名认定的要点、难点。  相似文献   

10.
《北京公约》将使用航空器作为武器、运输危险物质等针对民航的非法干扰行为确定为犯罪,补充了三项管辖权,吸收了其他联合国反恐公约中的有益规定,实现了对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更新。同时,在确立新的罪名、融合规范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规定、妥善处理公约关系方面推动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且即将对中国生效。该公约的获批,对进一步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和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规则,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33条一方面继承了1929年《华沙公约》第28条规定的4种管辖权规则,排除了不方便法院说等其他普通法系特殊规则的适用;另一方面又加入了旨在保护漫游的美国人的第五管辖权规则。美国法院在最近的判决中却试图割裂两个公约的内在联系,试图通过美国化的解释将不方便法院等特殊规则适用于所有管辖权规则。在条约法的视角下看,无论是从约文对原告在不同管辖权规则下的诉讼权利采取不同的措辞、从条约管辖权规则的统一性及旅客倾斜保护的目的追求、还是从条约的缔结过程对不方便法院说的妥协来看,不方便法院说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第五管辖权而不能扩及其他4种管辖权规则。  相似文献   

12.
2014年7月17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在飞越乌克兰东部交战区域时被导弹击中坠毁,机组人员与乘客全部遇难。基于相关事实,认为根据现有国际条约,故意击落他国民航客机属于严重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且违反了1949年《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的规定,构成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中的“战争罪”。限于种种因素,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法院很难对涉事的国家和个人实施管辖,但犯罪发生地国、航空器登记地国、罪犯藏匿地国乃至受害者国籍国等都可依普遍管辖权或其国内法的规定对本案实施管辖并对罪犯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3.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6增设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设立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一大创举,并且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和重要的地位。比如,它确认了争端当事方资格,克服了海洋法本身的缺陷,实施了强制性的管辖权等。目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实践中主要处理"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于中国也有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有关法律对解决涉外民事管辖权冲突最为有效的措施--协议管辖原则进行了规定,但却存在限制过多的问题.应尽可能减少对协议管辖的不当限制,最大限度地扩大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同时,我国立法还应增补一些其他的能够有效解决管辖权冲突的原则和措施,诸如先受理法院管辖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等,以协调国家之间关于涉外民事管辖权的纷争.  相似文献   

15.
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需要坚实的法律依据,而现存的海洋立法,如《生物多样性公约》仅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内的生物多样性养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仅针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在此背景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应运而生,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个执行协定备受国际关注,势必影响到今后国家管辖外海域的资源分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领头人也应当在此局势中承担大国责任,在保护海洋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的同时争取更多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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