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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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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多哈发展回合以来,WTO成员方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诸多建议,承认和接受了"法庭之友"制度。从"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实践看,其陈述的公共性、专业性、代表性和相关性,有利于提高争端解决机制的透明度,有利于全球性经贸问题的有效、公正解决。我国作为WTO的重要成员国,对"法庭之友"制度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适用问题不能视而不见,它对我国积极参与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以及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经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赔偿救济的两种主要形式,贸易赔偿和货币赔偿都具有临时性、自愿性和非强制性、符合性、优先性、预期性的特点。贸易赔偿和货币赔偿各有利弊,同时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为了使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赔偿救济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应在WTO《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中明确货币赔偿的形式,保留赔偿的自愿性和非强制性;同时引入保障货币赔偿执行的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3.
争端解决机制作为WTO的重要制度,在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促进国际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入世后,可以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应对与反倾销有关的国际贸易纠纷.  相似文献   

4.
争端解决机制作为WTO的重要制度 ,在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 ,促进国际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入世后 ,可以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应对与反倾销有关的国际贸易纠纷  相似文献   

5.
论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策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WTO争端解决机制为WTO体系的顺利运行,以及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该机制在实践操作中也暴露出了众多需要修改和完善的方面.为此,WTO成员方相继提交了改革提案,我国亦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利益以及促进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采取正确的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策略.这就是"参与、研究、争取、妥协"四大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6.
齐飞 《中国社会科学》2012,(2):147-163,207,208
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该机构之所以有能力造法,是因为它作为一个常设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可以增强成员方承诺的可靠性。这种特性赋予其一定的能量,可以独立于成员方追求自己的价值观。同时,WTO争端解决机构自身也通过机构建设和法律技术手段增强自己的造法能力。面对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成员方可以采取的有效反制手段包括:严格审查WTO争端解决机构的上诉机构成员人选、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庭审、通过WTO总理事会及其下属的各种专门委员会表达意见、审慎执行WTO争端解决机构报告。中国应谨慎应对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造法对贸易自由化的推动,维护自己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中国入世需要履行的特殊义务之一是接受WTO总理事会对中国的过渡性贸易政策评审.在人们更多地关注该制度给中国带来歧视性待遇的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该制度存在的制度缺陷,以致该制度的运行并没有能有效地避免中国与WTO其他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一个不能有效运行的机制最终将逐渐地被可以有效运行的机制所补充甚至替代.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该制度无论对中国抑或对今后其他可能加入WTO的成员方都是不必要的,制度设计者们应当引以为戒.而作为承诺方的中国,仍然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  相似文献   

8.
申华林 《学术论坛》2005,(7):121-126
中国在法治、市场经济、投资自由化等方面承担的"超WTO义务"对WTO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它填补了WTO法律制度的空白,为WTO规则和贸易自由化设立了新的标准;另一方面,它破坏了WTO的法治理念和行为规则的统一性,制约了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运转."超WTO义务"与以法治为基础的TO法律制度是格格不入的.  相似文献   

9.
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WTO各成员之间因争端而提出的诉讼请求.然而,从根本上讲,企业才是争议措施的直接受害者.国家只是代表企业、为维护企业权益而提请诉讼,企业与WTO争端的解决密切相关.然而,在发展中成员方的企业诉前参与WTO争端解决的过程中,存在着探明WTO成员违规措施的障碍、说服政府起诉的障碍以及发展中成员内部行政申诉制度缺失的困境,这些都需要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10.
孔庆峰  张萌 《东岳论丛》2006,27(3):63-67
争端解决机制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核心机制,比GATT时代的争端解决机制有了很大进步。发展中成员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收益。然而,该争端解决机制仍存在着很多的缺陷,这些缺陷使得发展中成员方的利益还不能得到完全切实有效的保障。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四年,在应用其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做得还不够,中国应该注意国内国外政策的调整,加强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保护自身权利的力度。  相似文献   

11.
叶玉 《兰州学刊》2007,90(7):96-99
WTO法上的救济"前瞻"而不"后顾",在国际法上是一个独特的体制,这是实践发展的产物.保存未来关系的考虑并不意味着救济在WTO法领域没有意义;损失难以计算也不是WTO弱化救济的充分理由.以救济的弱化为代价,换取争端解决程序上的越来越司法化,这是问题的实质.救济不足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问题,但是在WTO法领域确立完全的救济制度过于理想,在现有框架内提高救济的效率更为可行.  相似文献   

12.
大陆和台湾在入世时均未援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3条的"排除适用条款",表明WTO规定的贸易救济措施在两岸间具有相互适用的法律基础.当前,反倾销仍是两岸贸易争端的主要形式,但由于历史的因素两岸反倾销实践,屡现独特之处.在保障措施争端首开两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磋商先河的同时,"特保条款"很可能成为未来两岸贸易争端的重大诱因.尽管基于政治、经济及法律等诸多因素的考量,两岸暂未出现反补贴争端,但是大陆仍应未雨绸缪.为有效应对两岸贸易救济争端,大陆企业应立足以实力开拓台湾市场,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以避免贸易争端;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协调联动的作用,为企业有效应对贸易救济提供服务;政府也需内外兼修,多层次、多渠道地解决两岸贸易救济争端.  相似文献   

13.
“法庭之友”这项古老的制度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争端解决机构扩大解释了DSU的规定,接受和考虑了成员和非成员提交的“法庭之友”。这一实践遭到了WTO成员的抵制,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带来了利弊两方的影响。中国对“法庭之友”应坚持维护国家利益,谨慎对待。  相似文献   

14.
由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严重缺陷,WTO上诉机构为了完成其迅速解决WTO争端的宗旨,在专家组没有作出评价及上诉机构作出了不同于专家组的法律解释的两种情形下,逐渐形成了继续完成专家组评价的做法.上诉机构的这一临时性做法有利于解决一些依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无法解决的争端,然而,该做法受到了诸如忽视了法律的公正价值、违反了WTO成文法规定、随意性较强及仍然遗留了不少无法解决的争端等质疑.因此,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改革,在上诉机构中创设发回重审制度,无疑是最有效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WTO王冠上的明珠,正如前任WTO总干事鲁杰罗所说,“如果不提及争端解决机制,任何对WTO成就的评论都是不完整的。从许多方面讲,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做出的最独特的贡献。”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管辖权是国际法的一个  相似文献   

16.
法定赔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定赔偿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非严格以实际损失为基准的赔偿额计算方式.法定赔偿制度旨在确保一定的司法判决准确率的前提下,降低社会为诉讼支付的成本.法定赔偿制度受制于一国立法所确认的赔偿原则,但又对之产生反作用.Trips协议并未强制要求成员方在国内法中确立法定赔偿制度.法定赔偿制度的适用,不应考虑侵权人的主观状态.对当事人就法定赔偿提起的上诉或再审请求,应当分别情况加以处理.  相似文献   

17.
WTO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对该机制的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指出我国加入WTO也意味着我国要接受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因此要深刻把握其运作规律及中国运用该机制的有关问题。随后文章全面分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及其运作程序,并结合我国对外贸易的实践,分析了有关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特别程序,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如何利用用尽当地救济规则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邱国侠  张红生 《学术界》2006,(6):204-207
本文着眼于WTO(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的贸易与环境政策,结合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贸易与环境问题纠纷中所采用的基本原则,分析了下列贸易与环境中的典型性法律问题: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多边环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生物多样性;以及转基因生物体和生物安全等,并提出,能否有效地解决贸易与环境中所凸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方及有关国际组织如何博弈。  相似文献   

19.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成员间的争端,然而CAFTA的成员除老挝外均为WTO成员,这就意味着WTO对CAFTA大部分成员间的争端也具有管辖权.WTO和CAFTA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的费用,当事方对争端的控制程度、适用法律,上诉、争端解决的时限、执行措施的力度等方面各有优缺点.中国在涉讼时应立足于其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定位,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同时,结合案件本身的特点和性质,决定诉讼场所.  相似文献   

20.
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构成了民事侵权救济的两大模式.鉴于环境侵权行为具有特殊性,现行立法对环境侵权救济仅规定补偿性赔偿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在实践中无法从根本上制裁环境侵权行为;只有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才能达到遏制与预防的效果.并且,就国内外立法现状而言,在环境侵权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有着充分的实践可行性.但是由于惩罚性赔偿本身的惩戒性与严苛性,其运用应当局限于一定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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