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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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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力 《学术界》2022,(12):47-61
“元宇宙”概念并不具有自洽的时空范畴,而是产业界基于牟利目的提出的一种关于“虚实相间”经营模式的语境。所谓元宇宙法律关系应锁定在一种现代互联网交互技术平台开发运用所引发的媒介型法律关系架构内。元宇宙语境下数字财产关系的客体包括普通数字资产、明确追求金融功能的同质化通证即数字代币,以及隐含金融功能的非同质化代币(数字藏品)。在我国,元宇宙平台中的“数字藏品”只能在不涉及一般等价物功能、不侵害主权数字货币主渠道的前提下发挥其一般数字资产功能。元宇宙财产关系中的“数字人”无从获得独立财产权及责任主体地位,而只能是自然人借助平台媒介技术的行为支持与归责指引机制。元宇宙中的“去中心化组织”只有置身并符合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结社与治理监管体制,才有可能获得法律上组织化地位,并由此防止其对所运营数字资产的隐匿金融化企图。  相似文献   

2.
元宇宙经济是一种深度创新的数字经济,其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在元宇宙中生产、交易数字产品能够给权利主体带来客观的经济利益。我国现行所得税法没有对元宇宙中虚拟化身或虚拟实体的税法地位和数字产品交易收入进行规制,这会导致国家税源的流失,不利于数字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数字公平的实现。为引领元宇宙健康发展,在构建及完善我国元宇宙收益所得税制时,由于源自元宇宙数字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收益具有经济上和法律上的可税性,应当对该收益征收所得税;应穿透虚拟化身或虚拟实体,对其背后的真实权利主体征税;所得税法应将数字产品转让所得和许可使用所得分别纳入“转让财产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来课税。  相似文献   

3.
数字货币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重要性日益凸显。尽管数字货币相关称谓与概念众多,但其本质特征在于具有数字化形式、采用分布式账本和密码学技术。根据发行与信用背书主体差异,将数字货币划分为主权与非主权数字货币具有概念稳定性。数字货币在实践中表现出与传统货币相似的经济功能潜质,有赖于信息科技和商业模式的发展甚至产生了深化资源配置、实现私人融资等特殊功能。主权数字货币处于起步阶段,但具有法定货币的法律属性已成共识,部分司法管辖区开展了探索研发并通过“监管沙盒”积累经验。非主权数字货币发展更成熟,呈现多样化功能定位与业态设计,存在财产说、证券说、商品说、数据说等争议。非主权数字货币法律属性识别应从形式主义转向功能主义,立足最大共识——财产属性,综合使用场景、功能目的、法律关系与效果等因素甄别特定个体。作为财产,非主权数字货币在实践中衍生出支付与融资功能。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监管、证券监管、税收征管成为监管治理的关键。中国采取非主权数字货币禁止政策是在监管技术与经验相对缺乏的情形下所作的过渡性安排,适时推动法律规制由禁易转向管制,实行有效监管是未来趋势。针对数字货币治理,对内应采取包容审慎态度,...  相似文献   

4.
数字资本竞争的加剧,推动资本不断开拓发展空间,催生元宇宙数字资本空间新场域。元宇宙的本质是数字资本的空间扩张、底层生产扩张与国际资本扩张,促进资本对空间的创新利用,扩大资本再生产并提高资本增殖能力。就空间与资本的关系而言,空间可以脱离资本而存在,资本却无法脱离空间独自增殖,资本的扩张须以一定的空间为其物质性载体。空间要素资本化与资本空间化是元宇宙数字资本扩张的显著特征。元宇宙的发展与生产促进了数字技术的应用,不断推动现有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虚实相融”是数字资本生产的新业态。然而,元宇宙在提供数字资本发展新空间的同时,也暗藏资本无序逐利所招致的诸多风险隐患。面对元宇宙中未加规制的“蓝海市场”以及未曾开发的潜在高额利润,元宇宙可能成为数字资本剥削的新工具,发达国家或将借此扩大自身与数字弱势国家的“脱轨”,实现在元宇宙中的数字霸权与话语支配。在积极拥抱数字技术和元宇宙的同时,主动进行数字资本风险管理,是元宇宙数字资本风险治理的辩证法。基于此,对元宇宙数字资本的前瞻风险治理,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统一有序、资源合理配置、发展集中力量等方面的固有优势,有效管控伴随元宇宙而来的工具性风险、脱轨...  相似文献   

5.
作为“人造物”,虚拟数字人在元宇宙中快速涌现是人的数字化及数字人进化的结果,其数字化成长既受元宇宙又受自然宇宙的影响。在元宇宙中,虚拟数字人成长要面临三重技术难题:元宇宙自身成长和治理的复杂性;元宇宙和虚拟数字人共同构建的复杂性;元宇宙算法控制的复杂性。从自然宇宙来看,虚拟数字人的数字化成长还面临角色设定、人性和功利等因素带来的社会难题。来自“双重宇宙”的难题都会影响它们的健康成长,相比之下,由人性引发的社会难题是根本难题。随着虚拟数字人逐步替代自然人承担社会角色、发挥社会功能,它们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虚拟数字人的“社会命数”具有不确定性,这就要求理论界对虚拟数字人的发展给予思想指引,实践界要加强对开发者和使用者的规范和监管。  相似文献   

6.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意义毋庸置疑,但其在应用中也会存在市场信用风险、法律风险、财产损失和隐私泄露风险等伴生风险,不利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会对金融市场造成不确定性影响。当前不少国家如英国、新加坡、瑞典、美国等都开展了探索和研发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实践,并尝试以“监管沙盒”模式、探索搭建多平台模型等方式破除发展瓶颈。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视角来看,我国防范法定数字货币应用的金融风险,应健全法定数字货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体系,完善法定数字货币金融消费者的信息保护和救济机制,完善法定数字货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数字货币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在我国得到了持续性的发展。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推行央行数字货币将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货币流通环境的改善、法律制定与法律监管、信息技术实现以及对其他性质货币的监管带来挑战。因此,我国应该对数字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进行保证,对数字终端市场和应用场景展开配套建设,对法律和监管进行相应的完善,加大信息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积极参与超主权数字货币体系的构建,以应对并解决推行央行数字货币面临的挑战与风险,最终实现其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元宇宙作为时下新兴概念,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为社会各个方面注入新动能,但同时也带来新风险。对于这一概念,互联网巨头公司和科研专家分别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分析各种定义间的异同,可给出一个元宇宙概念的综合定义:元宇宙是融合多种科技手段创造的虚实结合的广义网络空间,具有用户主导的特点,能够促进学科融合和空间融合,推动社会形态的转变。与之前的互联网时代相比,元宇宙的发展推进了科学技术融合进步,推动了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文化繁荣,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同时又带来了信息泄露、金融诈骗升级、虚拟人格界定不明等问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对元宇宙进行社会治理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多个国家和地区针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律治理体系和行业自治方案,涵盖网络安全、个人隐私保护、数字经济等方面,可以作为元宇宙社会治理的参考。在元宇宙发展过程中,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根据本地发展状况和元宇宙发展趋势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以维护健康的元宇宙社会环境并追求利益最大化。根据先前经验和现有针对性政策,可以推出元宇宙治理的未来路径。在推动元宇宙进步的同时,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为社会各个方面带来更多的机遇和福祉。  相似文献   

9.
“元宇宙”是整合多种信息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数智化应用和社会空间建构形态,是一个与人类现实世界嵌套又独立并隐匿于现实世界的立体化虚幻空间,是映射现实世界的数字虚幻世界。在身份、经济、文化和社会系统的系统变构中,“元宇宙”将虚幻世界与现实世界充分接榫,构镜了界域地平线的时空和阴阳对接,实现了人类世的镜像重构和超度再生;其数字孪生、虚拟原生、虚实融生和虚实联动所建构的融宇宙和超宇宙的虚实重生在时空幻象中超越了现实宇宙;其形成的叙事空间激发了人类的技术思维和时空探骊,使得“元宇宙”在解蔽数字平台异化的枷锁形态时,解构了人类“数字内卷化”的桎梏状态,释析出“数字合作主义”的生命政治姿态,牵引出“数字主义”宰制下对人的解放变奏的空间反思。为此,“元宇宙”引领者要发挥其功能性制导作用:打破传统发展逻辑,走出数字内卷;打破传统技术异化模式,实现统摄性数字幻象;颠覆资本增值统治,实现数字加持下的商业生态化;突破传统人类体验需求,实现具身交互联动的智识化空间运行。  相似文献   

10.
张爱军  贾璐 《学术界》2022,(12):62-71
元宇宙是一个相对自由、独立并平行于现实世界的深度沉浸式的虚拟空间,在发展中与现实社会不断交互、融合甚至共生。人类对其探索过程中元宇宙虚拟空间不仅演变成了新的政治意识形态汇集地,更是发展成国际传播中国家形象建构的新场域。作为成长型技术的元宇宙虚拟空间也为国家形象建构的“自塑”与“他塑”过程带来了巨大挑战,使得国家形象以碎片化、刻板性的方式呈现。改变元宇宙虚拟空间中国家形象传播的窘局,实现国家形象的高质量建构,需从不断改善传播技术来塑造新虚拟形象,改善传播模式来突破单一路径,进而推动国家形象在建构中虚实结合。健全传播规范促进虚实相生,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中建构国家的良好形象,实现“虚”与“实”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1.
作为集成多种数字技术而生的新型平台,元宇宙的出现不仅意味着新的时代转型节点即将到来,同时有望开启数字化生存的下一阶段。当前,技术发展、用户需求和资本利益三者相互交织,共同助推数字化生存的“元宇宙转向”。与现阶段的互联网平台相比,虚实交互、多元开放和人机融生的元宇宙将为用户提供沉浸式体验的同时拓展其生存时空并变革其生存形态。然而,元宇宙在带来诸多颠覆性变化的同时也隐藏着一系列风险。其中,全方位和深层次的数据收集可能加深资本隐性操控,极致性的虚拟沉浸体验可能加剧个体瘾性依赖,高维度人机交互与融生可能引发深层伦理困境。基于此,为了更好地应对元宇宙时代的数字化生存,在元宇宙的建设和发展中,需要加快技术突破,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正效应;强化风险治理,探索元宇宙的有效治理机制;加强数字教育,提升公民数字素养。  相似文献   

12.
法定数字货币是网络技术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产物,兼具数据、财产和货币属性,现行《刑法》对数字货币犯罪的规制应对凸显不足。数字货币应纳入《刑法》中的货币范畴,作为货币犯罪的对象进行规制。根据数字货币的形式特点和技术特征,数字货币犯罪可分为生成型和事后型两种类型,呈现出伪造、使用、买卖、运输数字货币钱包,以及侵入数字货币发行系统等新型犯罪形式。因现行《刑法》难以对部分新型数字货币犯罪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故建议在《刑法》的伪造、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犯罪中增加行为对象为数字货币钱包的表现形式,对生成型、事后型数字货币犯罪规制予以补充;同时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增设破坏数字货币管理秩序罪,以在数字货币情境下对国家货币管理秩序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元宇宙认知莫衷一是,似乎是一种观念创造的虚拟新世界,但印证观念言说创造某种现实追求的典型所在却凸显其聚合虚拟现实的魔力。科技进步、商业需求和人的梦幻创造推动其风靡一时,正视科技时代虚拟现实的真存在、防范商业逐利的真虚幻、实现艺术梦幻的真实现,需要哲学思维和艺术创造的探源助力。元宇宙已然成为这个时代的显学,但从艺术理论层面去研究艺术本真也是一种元宇宙构造实现。认识教育的新观念需要从这里去深入,艺术理论的新揭示才具有深入的可能。  相似文献   

14.
数据挖掘作为大数据技术,是信息增值的必要条件、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引擎以及政府数据开放的内在要求,具有正当性.但其同时产生隐私侵权、社会歧视、利益分配等个人自治以及社会治理难题,引发正当性困境.对此,应构建数据挖掘的法律规制路径,确立"鼓励挖掘—安全保护—平衡协调"相统一的规制目标,完善数据立法以明确数据挖掘规制的规则,选择个人数据主体、数据挖掘主体、政府合作规制的规制方式及规制手段,赋予个人数据主体事后选择权,明确数据挖掘主体的保护义务并落实政府的数据推进和监管职责,以期实现技术与法律规制的互动融合,促进我国数据产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5.
仝鲁闽 《文史哲》2003,1(1):130-135
宋元时期货币形态的多样化 ,以及金属货币与纸币在流通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消长演变 ,既为货币金属主义的发展 ,又为货币名目主义的兴起提供了条件。金属主义学说侧重于货币本质中的商品性问题 ,反映了金属货币流通时期的阶段性认识 ,而名目主义学说侧重于货币本质中的社会性问题 ,经历了一个从强调兑换到强调政府信用、从强调称提之术到注重信用制度建设的认识深化过程 ,同时也注意到信用授受双方的互动与协调 ,使其对货币本质观的探求与思考更加深入 ,也更接近实际  相似文献   

16.
元宇宙集技术集成、生存空间和数字媒介于一体,它将带来人、世界及其人与世界的互动中介的变革,形成不同于自然人的“智能人”、不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现实世界和不同于传统媒介的数字媒介。这些变革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自然人叙事主体面临“智能人”叙事主体的挑战,现实叙事场域主导的叙事思维面临虚实融生叙事场域主导的叙事思维的挑战,传统叙事媒介主导的叙事方式面临数字叙事媒介主导的叙事方式的挑战。积极主动应对元宇宙给思想政治教育叙事带来的挑战,构建不同存在样态叙事主体的协同叙事、新叙事思维引导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叙事和数字媒介支持下的沉浸式交互叙事,可以让思想政治教育叙事化“危”为“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17.
欧元启动后兑美元的汇率一直高开低走,但从2002年7月中旬开始,欧元在纸币与硬币顺利流通、美国经济滑坡等利好因素下,汇率持续上扬。欧元是一种没有统一政治实体的“联盟货币”;区内统一的货币政策与独立的财政政策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英镑不可能在近期加入欧元;这些是影响欧元汇率长期走势的主要因素。今后欧元汇率仍会在长期的振荡调整中徘徊并缓慢上升。  相似文献   

18.
数字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我国一向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然而,数字经济的特点也给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带来了新挑战.未来需要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政府服务和治理的数字化能力,落实司法数字化支持,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法治化、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三个层面的评估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有效的企业合规体系的建构,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加强数字领域的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努力优化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也为推动世界数字经济的法治化进程作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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