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2.
非正规就业--家政服务员权益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红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2(2):72-78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和吸纳农村妇女及城市下岗女工劳动就业的重要领域。在人们感叹家政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的同时,却很少有人能说清楚家政从业人员这一群体的生存和权益缺失状况。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家政服务员这一群体不利状况的调查以加深社会对她们的认识和关注,探讨维护家政服务员权益的对策以促进女性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3.
毛天平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36-41
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家政服务业在西部地区开始崛起。家政服务员作为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重要人力资源,其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前景。以四川省德阳市为例,以家政服务人员为研究对象,以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基础为依据,根据问卷调查分析发现,德阳市家政服务员基本现状及主要存在的问题: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道德素质偏低;收入贫困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且流失现象严重;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和足够的职业素质培训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大家政服务员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升其素质;健全家政服务员培训体制机制,提高对家政服务员的社会支持度;完善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行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化管理;着力解决家政服务员的收入贫困问题。 相似文献
4.
黄涛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4):87-90
“家政服务”、“家庭服务”和“家事服务”,这三个概念使用的语境不同,内涵和外延也有所不同。基于关系的理论辨析,家政服务业应采用分类保护、逐步立法的路径来保护家政劳动者权益。由于家政服务业“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关系的不明晰和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的欠缺,家政劳动纠纷日益增多,因此,分析家政服务业用工关系的法律性质,梳理家政服务业用工中产生的法律关系,立法保护家政服务业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已成为家政服务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5.
针对我国妇女的合法权益频爨侵害的现象,我国立法部门及各级政府制定了促进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公共政策。但现行的立法未能对妞女权益提供全面维护,妇女权益的保障在显性层面和隐形层面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从社会性别角度出发,针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公共政策,分析其中关于妇女在人身权、财产权方面的劳动保护、计划生育、性骚扰、产假等内容,指出了我国现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政策在决策成员、信息通道、概念界定、特殊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性别缺失,并就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相关思路: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引入社会性别分析;修正现有不合理的公共政策,并构建有利于两性和谐发展的公共政策;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引入社会性别分析。 相似文献
6.
我国关于家政服务机构在经营模式、市场准入条件、法律性质及其法律责任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了家政服务关系中的很多法律关系不明确,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依照法理和相关法律规定中介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属于居间人,会员制的家政服务机构从事居间行为属于居间人,从事派遣行为属于用人单位.居间人承担合同法规定的的居间人责任,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家政服务员应赋予劳动者应有的法律地位,并通过完善监督、保险、诉讼等法律救济路径保障其权利. 相似文献
7.
在对商业活动中志愿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未能适应志愿服务的发展,存在现有法律体系不完善、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性质及法律地位不明确、法律监督不完备、缺乏法律救济途径等问题,需从进行全国性的统一立法、设立专门的保障基金、完善监管机制三个方面对与商业活动中志愿者权益相关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家政工人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产生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就业结构中呈现出"易受伤害性"面相。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体系和地方家政服务规范文本从理念到逻辑无法规制这一特殊群体的内在利益诉求。关涉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无论将来制定专门性的《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法》抑或修改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体系,需要以社会法理念为导引,重塑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的基准制度和建立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的监察制度。 相似文献
9.
王竹青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1):65-69,74
我国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人约有150万,其中96%以上是女性。家政行业因不具有正规就业的特点而被《劳动法》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目前又无其他相关法律保护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因此家政工超时工作、休息休假得不到保障、食宿条件低于一般标准、遭受性骚扰、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缺乏社会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在很大范围内存在,严重侵害了家政工的劳动权益,进而影响了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文章从劳动者保护、雇主和家政公司的利益实现、社会性别平等三个方面论证了家政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必要性,以期引起社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推动家政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10.
家政服务公司:从传统模式中突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顾名思义,家政服务公司销售的商品就是“服务”,家政服务的特殊性在于服务员进入到用户家庭生活中,同服务对象建立一种相互信赖的关系,因此服务员的人品价值(如善良、诚实、忠厚、热情、责任心)越高,其服务的附加值也就越大。但是,家政服务公司经营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是来自服务员的风险,例如服务员因为培训不到位,在使用煤气时发生意外事故,使用户的人身及财产受到损失,或者发生偷盗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来自用户的风险,例如用户虐待、伤害服务员,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两方面的风险,家政服务公司都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家政服务… 相似文献
11.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平等保护”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林均昌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7,(3):12-1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城市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少数民族的法规、条例或管理办法关注的是常住人口权益,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自由迁入”是写入宪法的公民基本人权,理应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因此,应给予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特别的关注和特殊的政策。 相似文献
12.
13.
企业负债的债权治理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满四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8):31-34
负债的代理成本包括事后改变红利政策问题、债权侵蚀问题、资产替代问题、低投资问题等;从企业治理的角度也即从降低债权人所面临的代理成本的角度,可将债权治理机制概括为市场机制、合同机制和共同治理机制。文章试图从负债的代理成本出发,对债权的治理机制做出相关分析。 相似文献
14.
田钒平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88-91
采取特别保护政策协调与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是我国落实民族平等理念的基本手段。通过实施特别保护政策保障群体权利的实现,消除特定区域或特定群体的公民权利实现的现实制约因素,促进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公民真正拥有平等的法律权利,是落实民族平等的根本目的。在实践中,针对特定的群体在经济、文化、社会方面与其他群体存在的事实差异,根据理... 相似文献
15.
刘立明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9(5):31-34
生存权不仅仅包含生物式生存的权利,还包含着社会性和文化性的权利。发展权是谋求人的全面发展的权利,尤其强调发展的机会均等。生存权的实现离不开发展权的实施,发展权的实现又以生存权的存在为前提和基础。离开生存权谈发展权或者离开发展权谈生存权,都不具有现实意义。国家对生存权进行法律保护所承担的乃是一种直接责任,对发展权的保护承担的是一种间接责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是一个既保护生存权又保护发展权的系统的救助工程。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把生存权具体化为最低生活保障权,使贫困人口拥有法律上的请求权,对于发展权的保护还是主要要依靠政策来实现,这些政策当然要逐步的实现法律化。 相似文献
16.
针对我国煤炭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矿业权整合有其必要性,本文对矿业权整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对矿业权整合的政策进行了梳理,指出在矿业权整合中应坚持私法本位、公益优先、程序正义、利益平衡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7.
关于生育权的纷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学术界、司法实务界以及新闻媒体对于生育权的主体、内容、性质以及生育权纠纷的解决等问题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生育权的主体理应不F~--i--k-性,当为所有公民;生育权的内容体现在生育自由上,包含众多的内容;生育权从本质上来说属于人格权,在处理生育权纠纷时应当避免限制女性的自由,同样,男性生育权的实现也需要具体可行的制度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应为总则——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的三编制,另加一个有关国际私法的附编,并应该把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纳入到民法典的民事权利编中;民事责任应该单独成编;国际私法作为传统民法的固有内容不应从民法典中分离出去。 相似文献
19.
陈英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95-99
住宅小区的车位(库)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动产,应该按照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进行权属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为了建立统一的车位(库)登记制度,需要清除理论和制度上的障碍,包括认可车位(库)作为独立物的法律属性,明晰车位(库)的权属确认规则,并且允许车位(库)取得土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中,应该统一登记机关,将车位(库)所有权和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纳入登记范围,同时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业主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保护农民地权,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体现,已成为十七届三中全会农村新政的重要内容,更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这一目标的真正实现,有赖于农民地权的扩大。但扩大地权的良好愿望不能仅归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变革,还需立足于当前法制体系的整体构架,以强化并完善地权的基础权利效力为根本,进而逐步取得所有权的改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