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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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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亮  张璐 《理论界》2012,(9):68-71
公开审判原则在实践中贯彻不力,公民旁听要求未得到合理满足,侵犯了公众对于司法的知情权。这在很大程度上系因公开审判的真正价值未被有权机关切实体认。同时,法院体系设置存在的缺陷以及庭审规则的不合时宜也恶化了该原则的境遇。但要从根本上扭转公开审判神秘化现象,进行制度变革,应观念先行。  相似文献   

2.
美国的司法缄口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的司法缄口令是指法院颁布的要求不发表言论的事先命令,包括三种类型:针对被告的缄口令、针对媒体的缄口令、针对律师的缄口令.1976年以后,美国联邦法院废弃了对媒体的司法缄口令,除针对被告以外,现在的缄口令主要是针对律师.律师也享有言论自由,所以针对律师的缄口令还必须遵守四大规则:有害性规则、安全港规则、回应权规则、真实性规则.我国立法可以借鉴美国经验,一是不应当采取法院直接限制媒体的做法,二是应当颁布中国特色的律师与媒体关系规则.  相似文献   

3.
杨华  邓涵 《江汉论坛》2022,(12):114-119
渔业权制度是渔业资源的根本法律制度,完善的渔业权制度有利于保障传统渔民的生存权利和渔业发展权,有利于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养殖业与捕捞业分别作了单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养殖权和捕捞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但当前立法并未规定渔业权,也未解决养殖权、捕捞权以及海域使用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应当在总结我国渔业权制度演变的历史进程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渔业权制度中养殖权和捕捞权的落实方式与渔业发展结构,强化渔业权理论研究,通过修改法律明确渔业权的内容,界定渔业权的范围,完善相关渔业权制度,切实保障渔业权利。  相似文献   

4.
田屹 《兰州学刊》2009,(2):195-197
文章以非政府公共部门的经济干预权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干预权的角度探讨非政府公共部门权力的来源,行使干预权的手段和方法,提出除政府行使经济干预权外,非政府公共部门也行使一定的经济干预权,因此应当对非政府公共部门行使的经济干预权予以规范和监督。文章针对中国特殊的市场和政府失灵,提出解决我国的市场和政府失灵需要政府逐渐退出不应当由政府调控的社会领域,通过间接的方式治理社会,培育和发挥社会的自治空间,形成市场——国家——社会三足鼎立的局面,使中国形成如同西方国家那样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格局。而这种良性格局的形成需要依靠非政府公共部门行使一定的公权力,补充政府干预不当。  相似文献   

5.
我国企业并购对目标企业职工利益的忽视以及相关法制的缺位使职工反对并购的意志无法表达,职工在公司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难以实现。基于劳动力产权论、企业合同论等理论,确认和构建目标企业职工反并购权不仅能缓解劳资之间的冲突,更有助于提高并购整体效益,促进私事领域的自我救济。职工反并购权是一种"推定"的权利,由职工反并购共同决策权、反并购经济罢工权、反并购诉权等权利构成。在权利救济方面,对诉讼主体、庭审程序、举证责任、法律责任等条款的设置应有利于保障职工反并购权,追究违法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7,(9):187-194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能参与信息的发布与传递,云计算和社会化媒体等技术促进数据融通与共享,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来保护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与在其基础上产生的财产权不同,人格属性仍然是其本质特征。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宜采用"基本法+特殊法"的立法保护机制,在立法上应当确立个人信息权及其权利与义务的内容;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及其界定标准,针对不同类型个人信息进行分层保护;采取有效救济措施,切实保障个人信息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7.
优先购买权所具有的效力内容,直接决定了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救济方式与内容。对于优先购买权的救济因债权性优先购买权与物权性优先购买权而有所不同,对于债权性优先购买权的救济不能通过宣告合同无效来实现;对于物权性优先购买权,则可以通过请求宣告合同无效来实现。优先购买权人提出宣告合同无效之诉的同时,应当直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与出卖人之间形成以同等价格为内容的买卖关系。从理论上讲,以请求撤销合同代替宣告合同无效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8.
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具有手段的非强制性、调查范围的有限性和目的的监督性的性质。针对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调查核实权行使的范围不同。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行使,有依当事人申请和依职权两种启动方式,同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只能采取非强制性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张卉林 《东岳论丛》2022,(10):184-190
“宅基地资格权”是由中央政策性文件创设的新概念,实践中对于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性质、主体认定、权利内容等存在诸多争议,资格权的确认、登记和退出等环节的制度构建也不健全。根据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目的及宅基地资格权的功能设计,宅基地资格权应定性为成员权的衍生权利,权利主体和行使主体分别认定为“集体成员”和“农户”,权利内容包括宅基地分配请求权、监督管理权、取回权、优先受让权、政府征收补偿权和救济权。在制度建构方面,应当在尊重各地区实际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对统一的取得、登记和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0.
在宪政的视野之下,社会救助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确认和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对直接援引宪法保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必要性进行探析,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受侵害的现状,为和谐社会创造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1.
罗艳 《天府新论》2007,(Z1):185-186
商品化权主要源于美国的判例法,中国学者从历史的角度、权利的属性等多方面对商品化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商品化权的客体指向的对象及其概念的阐释,可以看出,知名权,形象权及公开权指向的对象均小于商品化权的对象范围,不包括其它财物,也可说,知名权、形象权和公开权是狭义的商品化权。  相似文献   

12.
刘欢 《理论界》2013,(3):93-9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引入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已经成为学界共识,现阶段对于消费者撤回权的探讨应当集中于其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撤回权产生于上门交易、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形式下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其理论基础在于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涉能力的落差的前提下对消费者意思形成自由的保护。在撤回权的制度构建方面,我国应当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进行撤回权的一般性规定。在未来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立法者应当在一体化消费者概念的基础上,在债法中类型化消费者撤回权的保护范围。我国现阶段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撤回权的一般性条款时,应当一并规定撤回权的形式要件,撤回权的期限和撤回权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3.
"民生权"是公民个人为确保其生命得以延续并有尊严地幸福生活而要求国家、社会提供条件、给予帮助、实行保障的权利。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是社会现实、理论发展和立法实践等方面的内在要求,更提供了一种理解中国式社会主义宪政本质的全新思路。保护民生是社会主义宪政的根本任务,以民主形式表现出来的民生政治才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实质。因此,应当将"民生权"上升为宪法意义上的公民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4.
“无障碍”概念起源于为使残障人士出行便利而研发的建筑领域内的特殊设计,现今已发展至法学领域。国内外皆通过立法明确了“无障碍”概念及内容,但“无障碍”应从福利模式转变为权利模式,才能更有利于保障无障碍需求者权利的实现。同时,保护主体也应从残障人士、老年人扩大到所有对无障碍有需求的群体。无障碍权的实现首先应当明确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是其义务主体,其次二者通过分别承担着主要义务及补充义务来保障无障碍权的落实。  相似文献   

15.
虽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某些具有特定身份的证人免于强制出庭的义务,但我国并未因此而建立起证人拒证权制度。本文拟从“亲亲相隐”这一儒家传统礼法制度展开,认为无论是基于天理伦常的亲属拒证权,还是基于社会分工和职业伦理的职业拒证权,抑或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及公务秘密的公务拒证权,以及为了保护人权的不强迫自证其罪拒证权,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均具相应的伦理基础和现实意义。进而,本文从证人拒证权的主体、拒证权行使程序及拒证权之例外情形诸方面,尝试对证人拒证权进行制度建构,认为近亲属、享有保密义务的专业人士、持有公务机密的公职人员或曾经担任公职的人员及可能因为作证而受到刑事追诉或处罚者,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拒绝以任何方式作证;但是,在证人自愿放弃拒证权,以及在某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中,或因证人兼具被害人或共犯等其他身份时,亦须对证人拒证权进行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环境拓展了审判公开的空间,使审判公开“选择权”的重要性越发突显.它一方面关系到社会公众是主动获取,还是被动接受审判信息;另一方面关系到社会公众获取“一手的”、全面的,还是“二手的”、部分的审判信息.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选择权”不仅有立法上的,而且有理论上的存在根据.以“利益保障说”和程序正义为理论根据,明确公开“选择权”主体,包括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内容进一步分为传统公开方式、网络公开方式的方式选择权和庭审情况、裁判结果的具体内容公开选择权,人民法院在进行利益衡量后最终行使审判公开“决定权”.针对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选择权”行使提出建议,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17.
被追诉人反悔权是指被追诉人签署具结书后,有权不再认罪认罚,之前达成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不再有效。其有利于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有利于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主体地位,防范冤假错案。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单方声明,而不是公法契约,是被追诉人反悔权的制度基础。对立法的教义学分析表明,我国规定了认罪反悔权、量刑反悔权,限制了程序反悔权。被追诉人对认罪认罚的反悔权应当主要采取明示的方式,不能基于辩护人的辩护推定被追诉人反悔。被追诉人反悔之后应当否定认罪协商之后取得的供述。  相似文献   

18.
社会权作为基本权利,不仅具有主观权属性,也具有客观法属性,这为社会权可诉性的"司法与准司法"路径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诉讼是社会权在宪法层面可诉性的本源路径,我国宪法诉讼应采用"最低限度主义",通过运用宪法明示性条款直接保护社会权、通过审判发现宪法中的默示性社会权等方式缓慢稳妥地促进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宪法解释是中国语境下社会权可诉性的路径,我国宪法解释宜采用"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在宪法层面,通过对宪法条文涵义与国家政策的宪法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民法层面,通过对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的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行政诉讼法层面,通过肯定性行政救济手段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保护社会权。  相似文献   

19.
针对当前建筑施工项目中安全风险管理现状,综合考虑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技术、环境、管理等六大影响因素,构建安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采用熵权理论计算指标权重,引入物元可拓理论综合评价模型,得到建筑施工项目安全风险等级。最后通过实例验证了模型的可靠性和科学性,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评价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0.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了一般性的个人信息拒绝权,从法律中拒绝概念的内涵、《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3款、第27条中所规定的两种具体拒绝权来看,个人信息拒绝权就是在选择退出的逻辑下,由个人所享有的针对法定权限、无溯及效力的终止形成权。这一内涵理解也与比较法上个人信息拒绝权的内涵特征相契合。个人信息拒绝权的外延则不仅包括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3款、第27条中的具体拒绝权,而且包括了针对第13条(四)项下无因管理型合法权限的具体拒绝权。此外,第13条(二)项下是否存在具体拒绝权也有解释的空间。个人信息拒绝权作为形成权,其生效时点的认定应当采取到达标准,其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和期限。拒绝权的例外实际指明了限制个人信息拒绝权的三种思路和方法,但这三种方法的适用本身也受到限制。在第24条3款、第27条下具体拒绝权适用的特殊问题则主要体现为特别的构成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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