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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一法律以调节社会关系为神圣使命。人们的社会关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传统的法学按社会关系的内容把它分为政治社会关系、经济社会关系、军事社会关系、家庭社会关系、国际社会关系等等,从而形成调节政治社会关系的宪法和行政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民法和经济法,调节军事社会关系的军事法,调节家庭社会关系的家庭法、婚姻法,调节国际社会关系的国际法等等。横跨上述各种社会关系的还有刑事社会关系、诉讼社会关系等,与之相应的则有刑法与诉讼法。以上大致可以视为第一层次的社会关系及因法律调节而来的相应的法律。还…  相似文献   

2.
刍议经济法概念及调整对象———兼论中国的经济立法周梁云经济法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现象,至今仍是充满希望同时也是争义颇大的法学问题之一。否定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强调经济法没有自己的特定调整对象,而我们认为经济法是重要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恩格斯指出:“法不仅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不仅必须是它的表现,而且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88页)这就是说,经济法应当反映经济关系的要求,又应当具备法的科学性。如果只具备前者,不具备后者,就不成其为法;只具备后者,不具备前者,法就没有生命。经济法是经济合理性和法科学性的统一。我国经济立法的历史还比较短,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探讨非常不够,而且在经济立法实践中又存在着经济法同其他独立法律的复杂关系,存在着经济法自身内部相互交错的关系。这样,研究经济法的科学问题,就成为完善我国经济立法的理论前提之一。本文主要是就经济法的特征、内部结构和分工等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我国学界关于涉外经济法律的部门归属和学科划分主要有六种观点,即独立部门说、国际经 济法组成部分说、国际商法组成部分说、国际私法组成部分说、民法组成部分说、国内经济法组成部分 说。涉外经济法律的部门归属和学科划分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环节对法律体系的规划性不强、学 界对法律关系的多重属性缺乏研究、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不清、部门法与学科和课程三者之间的关系 不明。我国涉外经济法律应当属于国内经济法,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不应划入国际经济法、国 际商法、国际私法、民法或其他部门法。  相似文献   

5.
立法后正当性评价包括伦理评价和历史评价两个尺度。这两个评价尺度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其对立统一的基础在于法的制度道德。法的制度道德兼具理想性与现实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沟通立法后正当性评价的尺度和标准的桥梁和纽带。法的制度道德可以进一步具体化为不同的价值标准,这些标准可用于检验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正当与否。  相似文献   

6.
作为我国现阶段经济法的描述,国家干预法说的定义大体上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给经济法下一个“通用”的定义,以至于其能适用于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法,它应该是指,国家在自然经济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价值考虑,在经济各部门、各主体间重新配置生产要素与经济利益,重新分配其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此,笔者提出“重新配置说”。本说不以调整对象为定义的基础,强调经济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层次性。  相似文献   

7.
舒畅 《南方论刊》2014,(10):40-41
从某种程度而言,法律具有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而经济法的不确定性则更加的显著。正是因为有比较复杂的成因,才形成了经济法的不确定性,如自身的非完备性、突出的政策性、经济法时空性和二元思维等。若立足于经济法体制的整合功能,从规范法视角分析经济法的不确定性,它的优势功能非常的特殊,同时社会价值也比较巨大,对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的需求给予了满足,同时对市场经济中集体理性的实现作出了保障。经济法的不确定性的功能,包括了外在功用和内在功能,但它其自身也存在着很大的功能局限。因此,我们应该从实施法律和立法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不确定进行深入的探讨,为人们对经济法不确定的正确认识,提供诸多的启发和例证。  相似文献   

8.
市场主体权利包括消费者权利和生产者权利两个方面,它们各自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门经济法对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禁止、限制和促进,是影响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重要因素,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文章通过历史考察,认为经济法对市场主体权利的保障,经过了民商法的补充法阶段、与民商法共同调整阶段和当前的引领阶段,并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有着特定的定位与作用.在新形势下,经济法应着重在4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以社会整体利益保护为原则,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市场行为;完善经济调控政策与法律,为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提供相应的政策法律环境;完善对外贸易法,保障对外贸易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途径.与此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经济立法任务的完成,将更加有利于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指经济法通过其规范和调整社会经济生活所追求的理想目标.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它是经济法的最本质、最深层的东西,是经济法的核心和灵魂,是经济法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实践中的基本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10.
在对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进行批判和补充的基础上 ,可以从多方面给经济法的地位进行明确的界定。这种界定立足在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革新和发展之上 ,并从经济法独立的条件和标志以及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方面确定经济法的地位  相似文献   

11.
张辉 《社会科学》2012,(9):90-98
上市公司的相对独立存在以及上市公司法律规范在公司法之外的体系化使得中国公司法制结构性改革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中国公司法应当打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以上市与否作为公司类型化的标准.针对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规范功能弱化的现象,应通过法律技术的处理解决证券市场监管性立法的合法性问题.以闭锁性公司的概念统一非上市公司,并在闭锁性公司内部再区分立法.肯定关联关系的经济价值,并通过公司法规范的形式有限度地给予承认,以单体公司为模型的公司法结构面临调整的压力.  相似文献   

12.
由于经济公益诉讼案件不能通过传统诉讼方式很好的加以解决,这在客观上产生了对经济诉讼法的需要,经济诉讼法的实质是经济公益诉讼法,经济公益诉讼不同于经济法上的诉讼。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生活的复杂化.我国应构建经济公益诉讼法。经济公益诉讼只是各类公益诉讼中的一种,经济公益诉讼法也只是公益诉讼法中的一种。因此。我国应构建一个涵盖各类不同公益诉讼,跨越部门法的新型综合性的诉讼法——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作为一个整体应成为第四种诉讼程序法。  相似文献   

13.
环境污染侵权与恢复原状的调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卫 《理论界》2014,(12):111-120
恢复原状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适用中常遭遇可行性证明困难,并在环境污染生态损害、污染场地治理方面难以直接适用。为充分发挥恢复原状对环境污染侵权的救济功能,须从恢复原状标准的分类构建、经济合理性例外规则的确立、最佳可得技术的获取、恢复原状实现方式变化及环境修复责任独立化等方面对民法上恢复原状制度进行改革与调适,方可有效运用于环境污染侵权中。  相似文献   

14.
综合我国学者对经济法本质的研究成果 ,特别对较有影响的“干预主义”和“协调主义”进行如下评述 :协调主义忽视矛盾分析法 ,把各种矛盾或矛盾两方面平均看待 ,貌似全面 ,但否认重点 ,是“均衡论”的表现。“干预主义”对经济法本质的认识过于细划 ,不利于经济法学界统一认识。通过对经济法本质的辩证思维法分析和矛盾论分析 ,应将经济法的本质与经济法概念、经济法调整对象等其他基本理论的研究范畴加以区分。经济法的本质只能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法的理念是指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法的价值是指在作为主体的人与其客体的法之间,法对人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法的价值导向是以法理念为基础的,法的全部价值都渗透着或贯彻法理念。解读经济法的理念与价值,明晰其中的内涵,有益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提炼和塑造。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有关经济法调整对象属性的种种说法进行辨析 ,通过区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规范对象 ,界分部门法与社会关系的对应关系 ,指出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针对目前对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的不同界定 ,从国家作用于经济的客体、方式和要求上分析 ,认为将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界定为“协调型经济关系”的提法较为妥当。  相似文献   

17.
以往关于经济法诉讼模式的学说,忽视了对经济法诉讼价值目标的关注,难免会造成错误或缺憾的存在。经济法诉讼,以维护整体经济利益为价值目标,但该目标超出了现行诉讼体系保护能力的范围,导致在当前实践中经济法效力的缺失。因此,只有建立起独立而又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相协调的经济法诉讼,才能更好地保障经济法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政府适度干预简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黄明欣 《齐鲁学刊》2012,(5):112-115
自由竞争经济下,资本家的过分自利行为造成了市场失灵,因此政府以一种"调控人"的身份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而长期的政府干预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政府失灵"。传统政府干预理论认为这种现象是由于经济法未完全生效的原因,并依此提出双向干预说,期望利用经济法克服政府失灵。但实际上政府失灵是经济法的一部分,对政府失灵的克服只能是完善经济法自身,具体措施可以引入适度干预学说:第一,引入契约机制的互动干预体系;第二,建立责任与干预相统一的问责制度;第三,将克服"政府失灵"列入除经济法以外的合适法律形式。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中介组织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还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争论不休,究其原因,是因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含义界定不清、特征分析不透、分类不明确造成的,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含义的清晰界定,这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原点、前提,含义界定清楚了才能解决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域问题,最终解决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与法律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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