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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法律己明确了招股说明书的性质为招股要约.本文从合同法传统要约理论出发,通过分析招股说明书与传统要约的异同,说明招股说明书是如何兼具传统与现代特征,并突破传统,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要约。   相似文献   

2.
近代德国法系法律行为理论认为,要约意思表示像其他场合意思表示一样,在到达之后即发生效力,既产生对表意人自身的拘束力,也赋予受领人通过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资格。我国《合同法》在采用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理论的前提下,既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又规定要约原则上不具有对要约人的拘束力,于是,第16条的含义与第18条便发生文义冲突。本文认为,虽然从统一的意思表示到达理论以及利益衡量角度考虑,要约到达后对要约人具有形式拘束力更具合理性,但在法解释论上,应当对第16条第1款文义中"生效"一词做限缩解释,使其含义在原则上仅具有赋予受要约人承诺资格的效果意思,从而使《合同法》第14条、16条以及第18条、19条的含义在逻辑上保持一致。正在制定的《民法总则》应采用统一的意思表示到达理论。1  相似文献   

3.
要约收购是国际上经常使用的一种收购方式 ,分为强制性和主动性要约收购制度两种。截止到 2 0 0 2年底 ,我国从立法层面正式确立了强制性和主动性相结合的要约收购制度。 2 0 0 3年我国出现了四起要约收购案例 ,对上市公司收购模式的创新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 ,我国要约收购制度尚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 :真正实现对流通股要约收购的条件尚不成熟 ;强制要约对收购方存在较大风险 ;要约收购程序仍须完善  相似文献   

4.
目前,理论界对于网上交易过程中的意思表示区分尚无定论。正确界定网上零售交易合同的要约、要约邀请、承诺等概念,可以解决网上零售交易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是否可以撤回、撤销,消费者单方解除权与承诺撤销权的区分等问题,因此,讨论并解决相关问题很有必要,可为构建网上交易基础理论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律未明文规定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在缔约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时,要约或承诺的效力是否受影响.根据比较法的对比分析和理论研究,应区分要约或承诺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有无相反意思等特殊情形而定要约或承诺的效力.从立法论上看,要约或承诺的效力一般不受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影响的规则应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下来.  相似文献   

6.
要约的撤销是合同订立中可能存在的行为,在实践中使要约撤销权,很有可能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和社会效益安全,但不允许行使要约撤销权又可能给要约人造成不必要的合同损失和浪费,因此,能否正确行使该项权利,对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7.
两岸要约收购制度在要约收购期限及要约撤销、竞争要约收购、一致行动人的界定、要约收购价格、被收购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保护等具体规定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大陆方面应当结合国情,借鉴台湾地区经验,通过鼓励竞争性要约收购、强化目标公司管理层的职责、调整要约收购的定价方法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要约收购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制,主要以持股比例为依据,没有区分收购与并购的界线。不管持股人的目的是为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还是为了公司分红、股票交易收益。只要持股达5%,每增持股份达法定比例,都必须履行举牌义务;持股达30%以上,都必须采用要约收购方式。我国要约收购以全面要约为主,协议收购、间接收购持股达30%的,只能发出全面要约。要约收购人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的收购、以及因收购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终止交易的,都必须改部分要约为全面要约。  相似文献   

9.
强制要约收购是我国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要约收购方式的一种形式.该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公开、公平、公正地保护每一位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我国证券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了强制要约收购的条件、强制要约的对象、强制要约收购的效力及法律后果,但在法律实践中,我国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应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强制要约收购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合同法》将商业广告的法律性质界定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这一性质界定的成立,有赖于两个条件的满足。其一,商业广告所体现的确实是广告主“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样一个意志内容;其二,如果广告主持有上述意志,则广告主的这种意思表示确实能够为他“召唤”来要约而不是别的什么。但是,分析表明,这两个条件并未得到满足。分析还表明,商业广告主的意志内容可分为作为主体部分的积极意志,即“邀请”要约邀请和作为次要部分的消极意志,即邀请“要约”。由此可见,商业广告的法律性质是相对复杂的,《合同法》对商业广告的法律性质的界定并不准确。  相似文献   

11.
世界各国关于要约生效制度的差异包含着各国确认要约生效时间的不同.对于外国关于要约生效时间方面的做法,我国合同法论著通常认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采用到达主义",这一观点未能准确反映国外关于要约生效制度的全貌.作为大陆法系典型代表的法国对要约的生效时间不是采用到达主义,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是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时间作为要约的生效时间,以及在要约有效期的起算方面,美国法院具有的"到达主义"特点和大陆法系以及国际商事合同统一法所具有的"发信主义"的特点等.  相似文献   

12.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作为西方证券市场上成熟的资本手段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借鉴英国和美国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要约收购制度的政策建议,对我国现行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法律制度及我国与国外要约收购制度的差异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3.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意思表示;作为事实行为的要约邀请当然具有法律意义,只不过不可能产生如同要约一样的法律拘束力;要约邀请作为一种事实行为具备法律意义,是意思自治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利益平衡的结果。  相似文献   

14.
学术期刊"稿约"的法律责任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学术期刊"稿约"是期刊社与投稿方(作者)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特定对象稿约具有要约的性质,而非特定对象稿约则是要约邀请,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稿约"中涉及的权利义务条款体现了"稿约"制定方的利益,而投稿方或者接受或者走开的被动地位,使得重新审视这些权利义务条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就要约的构成要件作了规定,其中关于要约内容的确定性的规定,引起了很大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一项要约是否必须包含货物、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才算明确?特别是对价格要素而言,在缺乏价值条款的情况下能否有效订立合同,以及第14条与第55条的关系.对此,公约第14条应和第55条结合起来加以理解,只要当事人的订约意图很明确,价格条款的缺省不会对合同的有效成立构成障碍.  相似文献   

16.
悬赏广告在日常生活及经济生活中应用非常广泛 ,但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其予以明确规定。就其法律性质来讲 ,出现了要约说、要约邀请说、单独行为说、契约说等争议。笔者认为 ,悬赏广告的性质应属单独行为。本文并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招股说明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内容、格式和披露程序具有法定性,性质为要约。要约本质性在于合同主体作出的允诺。在合同缔结中,法律强制将当事人事实陈述与保证纳入合同条款。对此问题的研究对理解招股说明书的要约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现行立法已经借鉴国际上对招股说明书要约性质定位的理论经验。  相似文献   

18.
任何法律制度均有其特有的立法价值取向(即目的、目标)与基本原则,要约收购制度亦然。总体而言,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利益乃要约收购立法的主要目的。相对于收购人来说,目标公司股东处于弱者地位。这一点可以说是对要约收购进行立法规制的主要原因所在,也可以解释目前的要约收购立法以规范收购人为主的事实。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要约收购立法来看,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三项,即目标公司股东平等待遇原则、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与充分披露原则。  相似文献   

19.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意思表示;作为事实行为的要约邀请当然具有法律意义,只不过不可能产生如同要约一样的法律拘束力;要约邀请作为一种事实行为具备法律意义,是意思自治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利益平衡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试论我国要约收购制度的缺陷与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法》第81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虽然《证券法》已明文规定了要约收购制度,但在实践中从未发生过收购者因该制度而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造成实然与应然相距甚远的尴尬状况。对此,应该从我国证券市场整体制度出发,对进一步完善要约收购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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