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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一个病弱的女弃婴有幸得到一对大义夫妇收养。不幸的是,这个女婴长到13岁时,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生命危在旦夕。为了延长她的生命,善良的养父母不惜花光积蓄,变卖所有家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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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泽慧走了,享年97岁。人们熟知的是,她是中国第一位物理学女博士、中科院第一位女院士、中国第一代核物理学家。18岁时,何泽慧考入清华大学,26岁时,她在德国柏林高等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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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商家在商场门口搞促销时大多喜欢拉巨幅冲气广告垫和广告伞进行宣传。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在南昌市洪客隆铁路店商场门前搞促销时,现年70岁的胡梅(女)经过门前小广场时被广告伞砸成伤残。事故发生后,对赔偿问题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胡梅运用法律武器,诉请法院处理。近日,经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一次性赔偿伤者4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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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溺婴习俗看福建历史上的人口自然构成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晓望 《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3,(3):52-56
福建在历史上是一个流行溺婴习俗的地区,从唐宋延续至明清,一直到民国时期,溺婴习俗尚存在于福建一些地区。宋代闽人溺女婴,也溺男婴,但溺女婴多,溺男婴少。明清时期,闽人溺女婴而不溺男婴。闽人溺女婴的原因是害怕厚嫁破产。因此,造成明清福建社会男多女少的自然构成,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许多男子无法娶妻,家庭中女性掌权,童养媳习俗流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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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敏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3,(3):55-60
溺婴在中国主要表现为溺弃女婴,也称作溺女。这一陋俗在中国由来已久,直到民国时期,"溺女"现象在民间依然以各种形式存在。近代以降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人"的意识逐渐觉醒,知识分子更进一步有了对于"女人非人"的历史的新的审视、批判和考量,"溺女"这一现象也才进入不少现代作家的创作视野,成为被呈现的对象之一。现代作家们用他们的笔记录下了女婴们可悲的命运和短暂的生命,并在思想不同、风格各异的文学作品中对这一陋俗予进行了深刻的书写,这对于当代社会现象的思考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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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华北地区的溺女习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剑利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4):79-81
溺女习俗是封建社会的一项陋俗,此项习俗盛行于近代华北地区,从其盛行地区、被溺女婴数量来说都令人惊叹!这种行为发展成为一种风俗,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而且溺女习俗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去反思,从而为今天的社会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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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岁的老母亲70年的操持,也没能换来两个智障儿子喊她一声“妈”。但她从无怨言,她说,自己过得很幸福……在许多人看来,95岁的麦容欢生活可谓苦不堪言。她7岁时父母双亡,20岁时嫁给年长17岁的丈夫,婚后生了两儿一女,两个儿子都是弱智,唯一健康的女儿壮年早逝。可是麦容欢觉得,她终于熬过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