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以来,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经历了政治倾斜型、政治从属型、经济从属型以及全能型和引导型五种职能模式.社会需要是政府职能模式选择、确立和调整的基本依据.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需要有了新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这种新型的社会需要给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能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以构建适度平衡型和引导型的职能模式为目标,推进其职能模式的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根据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了适应国家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职能做出相应的调整.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以来,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经历了管制型和服务型职能模式的建设,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民族自治地方的环境和社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本文认为,为了应对各种新变化,新时期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职能模式应采取以提供公共产品为目标,建设“规制-服务型”地方政府职能模式.  相似文献   

3.
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及其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是自治权中的重要内容,是民族自治法规立法的灵魂。本文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基本理论,阐述了其基本性质、价值、原则和主要内容。最后就进一步用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力,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提出了具体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过30多年的探索,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丰富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仍然存在着诸如法条制定较缺乏连续性和条理性、立法存在诸多空白、法条与当地实际情况存在差距等问题。进入新时代,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有效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填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空白;要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立法体系,完善立法程序;要强化当地人民的参与,深化立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促进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5.
杨芳 《民族论坛》2013,(6):69-72
根据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中的民族自治区既享有作为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立法权,也享有制定自治法规的立法权。因此,民族自治地方在立法实践中,由于所行使的立法权性质不同,所创制的立法成果形式在立法权限、立法内容、立法程序及立法作用等方面均有所区别。本文拟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成果形式进行法律分析,以期对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法制建设进行一些有益的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6.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民族地方的经济工作,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民族自治地区的经济立法工作要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宗教特点,紧密结合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人文优势,使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立法成为逐步缩小的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差距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7.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的原因是资本形成不足。本文通过详实的资料比较了民族自治地方资本形成的历史和现实状况,分析了资本形成不足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在此基础上,本文还探讨了资本形成不足的制度背景和原因,提出了加速资本形成、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对策思路。  相似文献   

8.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目前我国民族地区共同面临的时代主题。本文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视角对此进行研究,较深刻地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及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若干问题新探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本文探讨了有关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三个重要问题,即:自治法规的报批;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的关系;变通、补充规定的定位。着重指出:在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以自治法规的制定权的基础上,改自治法规的报批制为备案制,是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体制的需要;理顺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的关系,有助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均衡发展;取消变通、补充规定这种立法形式,突出和强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作用,有利于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规范化、简约化和科学化。  相似文献   

10.
吴斌 《民族研究》2007,(3):1-10
宪政是研究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的逻辑起点、理论基石和价值准则,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制度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应在宪政原则指导下建构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体系.文章从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及内容、监督形式等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制度存在的疏漏及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实证分析和探讨,以期为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操作方法.  相似文献   

11.
王允武  王杰 《民族学刊》2015,6(1):62-70,113-116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的主体、内容和方式上均有着特殊性,带有明显的本土性、民族性和"自治性",也离不开国家的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同样要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由"管理"转变为"治理",在社会政策决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自治"等方面实现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作为民族自治地方一个特殊的人群,自治主体少数民族在具体政治参与活动中客观上处于较优越的地位,在代表性、政治表达权和参与权等方面,自治主体少数民族都靠近政治权力中心,在政府主导的利益分配体系和相关公共政策中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3.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发展的形成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改革开放及其导致的社会转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发展呈现出了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态势,即形成了广泛、深入的政治发展。这样的政治发展是党委和自治机关的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促进、民族政治精英的促成、外部政治的输入以及群体性事件的触动等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其具体的形成过程中,党委和自治机关推动机制是主导性的,但其他机制也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变通权有其权利、制度和社会的法理基础。在权利角度,依据权力应当来自权利的原理,立法变通权来自少数民族成员在法律规范中表达其社会性文化的权利,也是实现各民族成员权利平等的必要方式。在制度角度,为了构建立法变通权,《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做了原则规定,《立法法》和相关法律做了具体规定,但在制定形式、制定机关和批准机关三方面存在不同的具体规定,应当根据宪法精神对相应法律规定做目的限缩解释。在社会角度,少数民族的习俗规范构成了民族共同体的秩序,立法变通权既尊重少数民族习俗规范,又有利于发展民族经济。  相似文献   

15.
王杰  王允武 《民族学刊》2014,5(2):53-61,122-124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必须立足于自然资源优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权利并未得到实际保障。究其原因,不同利益主体在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中存在利益冲突。分析利益冲突与相关权力博弈表现,理清问题成因和解决思路,在认清相关分权机理的基础上,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权利相关的顶层制度设计,同时,采取托管式有限自治的模式,是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权利实现的当下路径。  相似文献   

16.
陈云霞 《民族学刊》2013,4(4):62-70,120-122
一直以来四川民族自治地方开展了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形成了国家、省、市(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后申报时期",四川民族自治地方应力争实现民族自治地方文化资源与优势资源结合、民族文化资源带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常态化、产业化、多元化、专业化、制度化的发展策略和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17.
浅谈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力求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的基本内涵、客观基础、法律依据、现存问题及对策入手论述自己学习的体会,同时阐述了国外不同国家对财政自治的具体做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及表现形式,论述了财政自治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具有“一元二级多层”的特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主要内容,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9.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是中国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机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具有鲜明的特色,在行政管理环境、行政职能、行政权力、行政组织、人事行政方面,较之非民族自治地方有显著的不同,具有双重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
立法法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规定了民族自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法律规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待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可结合实际变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对于法律中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的规定,制定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由于立法的不足,造成实际上无法操作和无法可依。特别是在民族自治地方对法律法规的变通权限、自治法规的批准生效、公布、备案和审查撤销等方面问题突出。立法法的须布实施对上述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这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制建设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