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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体器官移植犯罪主要包括人体器官买卖罪、强制摘取人体器官罪、非法使用尸体罪和异种器官移植罪。我国刑法对此类犯罪存在立法缺失,是导致这些犯罪日趋增多的主因,因而刑法有必要对这些新型犯罪进行规制,并将其分别置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 相似文献
2.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惠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1(4):24-29
人体器官移植为人类医学救死扶伤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本文认真分析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之必要性与可行性,深入探讨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的基本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人民健康第一原则、效用与公平原则、规范程序与便于操作原则、违法必究原则。进而对与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相关的几个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3.
熊永明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2(2):70-74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关涉的犯罪包括可以直接进行理论解释的犯罪和需要修补、增设的犯罪两种情况。通过刑法解释,《条例》第25条"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刑事责任不能全部在刑法中得到回应和落实,因而无法做到全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而,我国刑法需要增设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刑法条文,修正增补的方式可以继续采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增补这方面的犯罪既可以严密刑事法网,又有利于刑法典与附属刑法之间保持协调,同时也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刑法典规定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4.
董邦俊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1):95-98
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是当今社会人们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体现了一定价值追求。本文通过对新旧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立法的比较,指出环境犯罪立法应以生态价值为核心,对我国刑法典关于环境犯罪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为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对现行刑法典的体系提出构想,对法条规定提出若干设计。 相似文献
5.
熊永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8(2)
现行器官移植刑事立法的合理之处表现在犯罪圈的适度扩大,刑罚配置的合理化,与器官移植法衔接的一体化,刑事政策的宽严相济化。但其也存在设置的功利性、仓促性和应急性、刑事政策的单一化、立法的协调化不够和刑事法网编制不严密的不足。我国器官移植刑事政策需通过强化刑法解释、拓展犯罪种类以及增进刑法与器官移植法律法规的"无缝对接"等方式不断调整。 相似文献
6.
杨立琼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5):136-141
随着现代医学水平的不断发展进步,器官移植已成为脏器功能衰竭终末期的有效治疗手段。然而,由于人体器官移植是现代生物医学发展的新领域,相关法律规范缺失、制度尚不完善,这些因素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器官移植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宪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体系已经建立且相对完善,已经具备了器官移植立法的伦理、法理和社会基础,器官移植立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纵观世界各国的器官移植立法,我国必须从中吸取有益的成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器官移植法律。 相似文献
7.
陈靖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4(5):40-43
1997年刑法典加强了惩治环境犯罪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其严密性、针对性较强,但在立法体系的科学性、主观归责的合理性、严格责任制度、完善客观归责、犯罪规定的范围上还有缺陷,因此,应当将环境犯罪单独分为一类,引入严格责任制度,增设危险犯,拓宽立法保护的范围。 相似文献
8.
李颖红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6(4):67-69
由于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立法起步较晚,社会实践的丰富多彩越发彰显出刑事立法滞后.文章通过对我国立法现状分析,借鉴国外相关理论,指出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规定的不足之处,对完善相关立法问题进行深入的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顺万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11):45-51
本文对中美两国在器官移植数量和质量方面的差距进行了分析 ;对我国器官移植落后的原因从法律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论证 ;从生命伦理学和法学的角度对活体器官移植在我国开展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对人体器官移植行为的法律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体器官移植由人体器官植入行为和人体器官摘取行为构成.其中人体器官植入行为属于传统医疗行为范畴,适用医疗服务合同法理;人体器官摘取行为则仅是医疗援助行为,但因存在合理的受害人同意而阻却了其违法性,在适用上可准用医疗服务合同法理. 相似文献
11.
论犯罪预备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郝守才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6):101-106
我国的犯罪预备立法较为粗疏,且过于苛厉,与国外刑法原则上不处罚犯罪预备的普遍作法大异其趣。这种现状造成了刑法理论上的混乱和刑事司法中的困惑。从我国现行《刑法》对犯罪预备与预备犯是否作了区分这一问题切入,对如何准确理解现行法进行探讨,以揭示问题的根本症结,并借鉴国外有关的立法经验,这对完善我国犯罪预备立法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唐士梅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5(6):90-95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对环境犯罪,均要求以造成严重实害结果为构成要件,而对危险结果则不作规定,不利于保护我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针对该立法现状,提出在修改刑法或制定特别刑法时增设环境犯罪危险犯,并以处罚环境犯罪具体危险犯为主,处罚环境犯罪抽象危险犯为辅,同时对增设环境犯罪危险犯的立法技术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加强刑法对环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日本近现代破产犯罪的早期规定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近代立法最重要的成果是在借鉴德国立法的基础上制定1922年《破产法》罚则,破产犯罪第一次完整、系统地被规定在破产法中。1922年《破产法》实施了八十多年,直到2004年日本才通过新《破产法》即现行《破产法》。现行《破产法》之破产犯罪立法对1922年规定进行大范围的修改,新增了法人犯罪处罚,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维持了客观处罚条件规定,涉及刑法总论的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我国正在着手制定器官移植法规,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市场。黄洁夫在长沙举行的中国(湖南)国际移植医学暨胰岛移植治疗糖尿病论坛上指出,虽然中国的器官移植近年来在技术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多,“立法已到了非做不可的时候”。黄洁夫介绍,器官移植市场的混乱状态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5.
秦雪娜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1):140-147
将“对技术工具的不法利用行为”作为构成要件内容,属于手段型立法,不符合刑法的明确性要求。对于网络数据犯罪的构成要件,应采取目的型立法方式,要挖掘有明确法益指向的具体行为类型。准确定位网络数据犯罪的法益,才能确保立法的理性。数据法益不适合作为刑法上的独立法益,应通过刑法历来关注的个人法益,以及有具体内容且有公共危险指向的集体法益,对网络数据犯罪的法益予以限制性把握。在中国持续严密刑事法网以及社会高速发展不断催生多样化不法类型的趋势下,单一法典模式面临着现实压力,也存在“全而不专”的问题。应当重视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价值,逐步建设具有交互性的多元法源体系。 相似文献
16.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事物,为现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了传输的平台,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逐步普及,网络犯罪的种类和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并且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环境。然而我国刑法学界对计算机犯罪的研究起步较晚,虽然在新刑法中也规定了计算机犯罪的条款,但是由于刑法规范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使得完善网络犯罪立法成为当下刑事立法的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17.
网络犯罪作为与高科技相伴生的新型犯罪,对我国刑事法中关于网络犯罪的罪名立法问题、刑罚问题、犯罪构成问题、刑事诉讼制度等产生了诸多冲击.法学界应当正视面临的挑战,完善立法,以回应这些冲击.本文在我国刑法对网络犯罪规定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期货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期货市场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期货犯罪也沉渣泛起。现行刑法对期货犯罪的规定只是简单地用证券犯罪的条文来套用,致使期货犯罪与证券犯罪不分、期货行政法律法规与刑法之间不协调、期货犯罪分子量刑畸重等弊病的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刑法对日益多样的期货犯罪打击力度,因此,我国期货犯罪立法尚需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文章运用刑法理论,从界定国际犯罪的内涵出发,阐释了国际法上海盗犯罪的行为特征。为有效行使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对海盗行为的普遍管辖权,从法律价值层面上分析了制裁海盗犯罪国内立法的必要性及其内在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认为我国刑法应当与国际刑法全面衔接,并提出应根据我国已经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国际罪行,在刑法分则中增设新罪名,建立一个完整的惩治国际犯罪的国内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张智辉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3(2):91-98
加强和完善对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首先应当着眼于修改完善已有的刑法规定,使之更具严密性、合理性,以适应有效惩治网络犯罪的需要.同时应该把司法实践中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但具有合理性的解释性规定,上升为刑法规范.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讨论进一步增加惩治网络犯罪的新立法,才具有现实意义.制定新的刑法规范,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有必要规定为一个独立的犯罪,但应当进行整合,防止罪名过多,防止出现漏洞;对于网络犯罪的预备行为,应该遵循已有立法的规定方式,根据其目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来处罚,而没有必要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对于由单位实施或者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网络犯罪,应当视为自然人犯罪,直接处罚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宜作为单位犯罪来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