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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以其所独具的特色,载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为基本法)的第四章,成为基本法这个史无前例的独创性法律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最显著的特点在于,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在分别享有重要实权的同时,相互之间既制衡又配合。因此,它的组成方式和活动规则,既区别于现行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  相似文献   

2.
自1997年7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回归中国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规定,九七后的香港将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和贸易制度等)和生活方式,保留其现存的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法律。但是,由于法律与主权密不可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香港主权移交、香港由英国的殖民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转变,不可能不对香港现存的法律制度产生影响。为…  相似文献   

3.
今年2月2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以下简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确认包括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在内的香港原有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  相似文献   

4.
本文根据“一国两制”方针、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着重论述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包括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设置及与现今法院的比较,特别行政区法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未来特别行政区司法活动的原则,特别行政区法院的终审权与管辖权等。通过对上述问题的论述,说明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香港原有的司法制度基本予以保留;二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并享有终审权,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5.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在中国成功的伟大实践,是一部富有独创性的法律,它把“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规范化、法制化,既是“一国两制”的法律体现,又全面地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基本法》不仅是香港稳定繁荣的保障,也是实现“一国两制”的法律保证。  相似文献   

6.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简称中英联合声明,下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回归后依据“一国两制”的原则,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直辖中央人民政府,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香港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和法律基本不变。这就决定了回归后香港的法律具有许多新的特点。认真学习香港基本法,研究香港法律的特…  相似文献   

7.
本文作者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为我国宪法、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文件所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我国一个不可分离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高度自治权,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制度和政策。本文围绕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一基本性质,对其立法地位、行政地位、司法地位以及在对外事务中所享有的法律地位等方面作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欢庆香港回归,学好基本法黎学玲(中山大学)香港回归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确认的“一国两制”,从小平同志的伟大构想到国家立法机关的精心规范,开始在当代中国变为现实了。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和香港的回归,我感受最深的是从法律和事实上洗刷了100多年来中华...  相似文献   

9.
一、基本法构建了新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模式 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问题,是基本法的核心内容之一。纵观世界各国,无论联邦制还是单一制,都会面临一个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坏,决定国家的安定或动乱、统一或分裂、繁荣或衰败。因此,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历来为各国所关注。 基本法所构建的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既不同于联邦制国家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不  相似文献   

10.
九七在即,香港将回归祖国。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为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需要法律加以保障,因而,对香港法律发展研究,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为了保持回归后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我国政府做了大量、充分的工作。按照邓小平同志“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确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和政治、经济、法律制度。规定了回归后的香港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虽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但在社会制度上却与内地其它行政区域有着明显区别。香港仍保持原来的资本主义制度,特别是在司法方面,除收回了终审权外,基本上保留了原来的制度。本文就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审判制度方面的区别,谈五点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12.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为宪法性法律,关系着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实施和"一国两制"的贯彻执行,故最高权力机关对基本法进行解释是正当、合法和必要的。为保证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特区民主发展、维护特区繁荣稳定并兼顾港澳过渡期后的法律制度衔接,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四次释法实践,本文主张,全国人大常委会应以"决定"的形式规范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主动解释,并明确解释的范围和必要的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13.
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香港国安法》在第1条明确指出了该法律的立法依据,特殊之处在于其列明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决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香港国安法》的核心内容是为了防范、制止和惩处在香港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今年7月1日,我国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邓小平同志关于“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也即将成为现实,而充分体现这一伟大构想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为未来香港各方社会所要遵循的基本法典将发挥历史性作用。 基本法已经颁布七年了,七年来事态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出基本法的强大生命力和对香港稳定繁荣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显示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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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在即,香港将回归祖国.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为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  相似文献   

16.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计对香港的特殊地位,规定了有其自身特色的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于香港居民,无论是永久性居民还是非永久性居民,这些权利和义务都是必不可少的。《基本法》在赋予香港居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同时,根据香港居民构成的复杂性和香港长期以来所处的地位,也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以保证香港居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适应香港作为一个国际性金融商业城市的需要。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  相似文献   

17.
咨询制度是港英政府时期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香港社会的稳定,影响着香港人的政治参与方式和民主态度。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基础上仍保留了这一制度,咨询制度在回归后的香港有哪些方面的发展,政府又将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从国家权力的来源、地方是否分享有制宪修宪的动议与批准权、基本法与宪法关系以及基本法的性质、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之间划分管理事权的方式等方面看特别行政区自治的性质是单一制授权性地方自治。从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运行实践来看,国家权力事务的范围有纯主权的事务、可授权地方行使的自治事务和可委托地方管理的事务。地方自治包括可授权地方行使的自治事务和可委托地方管理的事务。特别行政区实际享有的权力包括授权的地方自治事务和授权的非自治事务(包括可委托地方管理的事务)两个层次,通过三种类型的授权来实现。地方自治事务范围的自治权国家通过一般性授权形式授予地方自治主体,这种自治权通过宪法第31条和基本法第2条规定的对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自治权力的设定来实现。非地方性事务的自治权可以通过基本法和其他法律授权来实现。这种自治权主要是拥有这种权力的机构(广义的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中规定的具体授权和其他法律文件的授权两种形式授权给其他机构(地方自治机构)来行使。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区际司法协助的若干基本问题出发 ,全面探讨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民事司法管辖权发生的冲突 ,并提出了解决的途径和方法。笔者认为 :在坚持“一国两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则的条件下 ,两者可以通过充分有效的协商 ,两地司法机关的司法协助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制等方法 ,减少和消除两地司法管辖权制度的冲突。  相似文献   

20.
论港澳基本法解释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港澳基本法所确立的解释模式既不同于美国普通法院解释的模式,也不同于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或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的宪法法院解释的模式,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最终立法解释权并授权特别行政区法院行使司法解释权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它符合我国完法之架构,又尊重港澳特别行政区之制度运作,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经验之结晶.由于港澳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政制的产物,在内地似乎缺乏移植的可能性.但是,笔者仍认为,港澳基本法所确立的解释模式不失为内地法律解释体制尤其是宪法解释体制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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