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2 毫秒
1.
气候司法是我国气候应对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可对气候立法、气候行政行“能动纠偏”之用。我国气候司法从被动、弱能动,当前呈现“强能动司法”的发展趋势,但司法政策和理论研究都对气候司法提出了“适度能动”的要求。本文意欲厘清中国语境下“适度能动”气候司法之实现路径。通过对中外气候能动司法实践与理论展开比较研究,本文认为,相较域外“造法型”气候能动司法,以“服务保障”国家气候变化应对政策为目标的中国“回应型”气候能动司法有着更广泛的“社会控制”意义,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中发挥司法的气候治理作用。但中国能动司法不可跳脱出其宪法定位,不可代位甚至超越行政权和最高权力机关之立法权。气候司法于气候立法“补位而非代位”,于气候执法“辅助监督而非代位干涉”。中国“适度能动”回应型气候司法有“气候规制监督”“气候损害救济”“气候刑事惩戒”和“气候政策保障”四条实现路径,故此应强化检察机关气候法律监督职能,探索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拓展“大环资审判”格局;减少公民个人承担气候刑事法律责任的情形;避免“绿色原则”之滥用,限制预防性检察行政诉讼的提起范围,审慎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2.
“双碳”目标的实现与能源法律的关系密不可分。从能源法律因应“双碳”目标的理论基础与范围限定出发,重新审视能源法律的制度逻辑,可发现能源法律存在经济化与生态化的理念异质、市场化与行政化的范式失衡、区域化与全球化的格局分化的存续危机。只有摆脱狭义上“能源供给”的传统观念,确立低碳能源治理策略的同质转变,调适能源利益关系的结构衡平,能源法律方能因应“双碳”目标之复杂性诉求。该逻辑转换为能源法律的结构和内容确定了优化方向,即能源法律应从法律体系的融贯性出发,坚持“政府—市场”的二元主体结构与“能源供应—低碳节能”的二元规制机制,塑造以环境法典、能源基本法、能源单行法、能源政策为规范承载的交织秩序,从而提升低碳能源的法律治理之力。  相似文献   

3.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愈发广泛,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趋势也普遍化。但由于技术不成熟以及智慧法院固有特性,其暴露出一系列风险,如人工智能审判重效率轻公正使得审判结果有失偏颇,程序代码的非文字化使智慧法院的判案过程不透明,人工智能辅助审判难以处理涉及道德与价值考量的纠纷,技术标准不一导致涉案数据存疑,系统漏洞引发信息泄露等。作为我国“全面推进数字建设,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智慧法院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从官方政策到司法实践都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面对存在的风险,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应正视智慧法院的工具属性,控制人工智能的司法边界,根据案件性质和疑难程度选择性适用智慧法院系统处理案件并积极反馈技术缺陷,通过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层应用回应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时代需求。  相似文献   

4.
人工智能正全方位且深刻地影响着司法审判。从世界范围内智慧司法实践来看,人机协同尚处于“人力主导,机器为辅”阶段。人机协作在智慧司法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立案阶段目的在于人民司法获得感的实践提升,智慧裁判目的在于对数字正义的司法追求,智慧执行的目的在于对胜诉权益的司法维护。然而,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仍面临着缺乏能动司法意识的问题,存在机械司法的法律风险、阻碍法官自主性的伦理风险、算法黑箱与技术鸿沟的技术风险。因此,在人机协作机制完善中应以“人”的实质性参与为前提,以“人”“机”协同为重点,充分实现技术赋能,促进法官与各类诉讼参与人共享技术红利,为智慧司法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5.
司法对人权保障需要几个环节,即接近司法的机制、程序保障机制、司法环境“净化”机制。民事审判与人权保障是紧密联系的,主要表现为:程序权利、实体权利内在一致,人权的存在是民事审判的前提,民事审判为人权保障提供发展空间。当前民事审判中人权保障还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如法院内外不适当的引导,司法权威和法官胆略不足,制度障碍造成人权保障失衡,观念错位导致民事权益保障不力等等。因此,需从推动民事审判改革、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已初步形成自上而下的国家政策体系与制度安排,启动法律规制体系的气候变化应对转型。流域是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系统,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功能。目前流域生态修复形成基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行政修复与个体担责的司法修复两条进路,但受还原主义规制逻辑影响,流域生态修复法律规制体系不仅与流域整体性特征冲突,行政修复与司法修复也相互割裂,且司法修复有倒置成为主导的趋势,忽略了行政机关的核心修复职责。为契合“双碳”目标对过程与结果的双重要求,明确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功能定位,流域生态修复需要从立法目的、规划目标、修复标准以及规制逻辑等方面转型,激活流域气候变化调节功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未来应通过行政主导、司法补足的地位分配实现流域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的衔接,进行气候变化适应性调适,并协调生态修复与发展权的关系,积极回应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打造气候变化背景下流域保护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国“双碳”目标的日益推进,碳金融作为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手段,其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受到重视。由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监管理念、监管主体以及碳排放权等基本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法律制度尚存在完善空间。因此,在明确界定碳金融监管理论问题的基础上,优化监管法律制度和监管模式很有必要。本文首先对“双碳”目标下的碳金融进行法律溯源分析,阐述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和监管模式。其次,本文对比分析了欧盟和国内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寻找对我国碳金融监管有益的法律制度经验。最后,本文通过全面剖析目前我国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境,结合我国碳市场的发展阶段和需求提出了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本研究有助于明确碳排放权法律属性及碳金融内涵界定问题,并为完善我国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提供可行的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8.
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行政法治建设研究”为主题,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研究、城市交通与治理法治研究以及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研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与会代表集中讨论了立法、执法与司法环节中的法律保障,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法律规制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苏经验等问题。会议还以集体土地征收为切入点,集中讨论了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在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方面,是否应当设立行政法院是与会代表讨论的焦点问题。此外,代表们对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制度也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本次年会还关注了道路收费、交通违法处理与出租车运营许可等城市交通治理上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作为法院核心的司法管理方法,“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经过司法实践探索已逐渐发展为一体化的“审判监督管理”,并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赋能,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较多的建设成果和创新做法。但迄今为止,关于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的理论架构尚未完全形成,整个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模式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其中尤其需要对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标准缺位、配套应用系统研发的技术限度、司法人工智能融入的价值失衡、粗放管理导向偏差的数据失真等问题进行反思。本研究基于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的改革实践和理论总结,尝试构建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的理论体系,从底层支撑、应用平台、管理维度、一体化管理模式等方面,为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实践架构。  相似文献   

10.
“认购碳汇”是近两年来我国在环境司法实践中创新的一种替代性修复方式,近期又被定位为一种司法服务“双碳”目标的保障机制在多地推广适用。“认购碳汇”是否能服务于“双碳目标”的关键在于其能否实现碳减排或碳汇增长的机制性效果。“认购碳汇”预期实现替代性修复,必须以无法直接修复为前提、契合修复策略的位序、遵循替代性修复责任方式适用的边界。实证分析当前的“认购碳汇”案件,“认购碳汇”的司法适用没有以直接修复为前置程序,没有体现生态环境修复策略的位序选择,未能彰显生态环境修复的核心目标,未能构建替代性修复与“双碳”目标的内在关联。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应当从构建“认购碳汇”与增加碳汇的关联、明确“认购碳汇”司法适用的条件、厘清“认购碳汇”司法适用的范畴、载明“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的方案等几个方面,规范“认购碳汇”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1.
新时代十年,中国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修订为标志,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立改废步伐明显加快,环境立法体系基本建成;以环境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各部门多措并举提升执法质效,环境执法取得长足发展;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建设为契机,专门环境诉讼制度与传统诉讼制度发展良好,环境司法体系运行顺畅;以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为己任,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国家战略,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党的二十大报告赋予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新定位,提出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要求。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环境法治建设所锚定的新方向,立足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取得的丰硕成果,继续扎实推进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良法”保障。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是反垄断研究中的新命题。通过对15份互联网垄断行为案件司法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发现目前我国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主要存在四大困境:互联网反垄断法律体系不健全、法院缺乏案件审判经验、原被告法律地位不对等以及互联网技术性问题难以应对。化解困境应完善互联网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弥补法律漏洞;强化审判组织建设,逐步提升司法审判队伍的专业素养;构建公平合理的举证责任制度,矫正诉辩格局的失衡;采用综合行为认定标准,化解技术性审判障碍。此外,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还需注意把握规制力度,防止司法能动过度,平衡司法规制与政策性保护以促进产业发展,结合豁免制度的适用以激励行业创新。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实践中,高歌猛进的审判公开过多地注重其形式表现,而忽视了实质内容。在制度层面,宏观性审判公开制度缺乏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目标上,满足社会各界人士知情与监督要求的开放性需求被异化成了“选择性部分公开”中的保守性供给;在价值上,原控制司法权力的功能定位被人民法院的自保性策略所取代,最终导致了应当成为原则的审判公开退缩成了一种例外。只有努力开启审判公开的制度化,落实审判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不断拓展法官素质的职业化,提升审判信息公开的自我管理,及时抑制司法心思的内卷化,优化审判信息公开的质效管理,充分打造审判设备的数字化,加强审判信息公开的技术管理,才能有效克服审判公开的形式主义倾向,将审判公开真正推向司法公开的实质化道路,从而真正保障社会主体与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法官不断提升其法律素养与职业道德,引导与教育社会公众知法守法,最终防止司法腐败并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司法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型的信任机制,在推进诉源治理、提升审判效率、实现司法便民、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已展现出独特的应用价值。司法区块链作为智慧司法的重要环节,必须秉承传统司法的人文底蕴,坚守司法的本质属性,以实现数字正义为建设目标。从应用价值、建设目标、必要性三个维度,可对司法区块链的具体应用场景进行检验,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例如,系统安全风险,可能造成新的诉讼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建设”“建用脱节”,部分应用场景不利于权利保障,与司法被动中立的属性存在一定冲突,部分应用可为其他信任机制所替代,等。唯有坚持去中心、开放式的架构设计,以人的权利保护为中心,规范限制司法区块链的多维应用,形成司法区块链与其他信任机制之间的良性协同,方可最终实现司法区块链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5.
司法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型的信任机制,在推进诉源治理、提升审判效率、实现司法便民、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已展现出独特的应用价值。司法区块链作为智慧司法的重要环节,必须秉承传统司法的人文底蕴,坚守司法的本质属性,以实现数字正义为建设目标。从应用价值、建设目标、必要性三个维度,可对司法区块链的具体应用场景进行检验,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例如,系统安全风险,可能造成新的诉讼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建设”“建用脱节”,部分应用场景不利于权利保障,与司法被动中立的属性存在一定冲突,部分应用可为其他信任机制所替代,等。唯有坚持去中心、开放式的架构设计,以人的权利保护为中心,规范限制司法区块链的多维应用,形成司法区块链与其他信任机制之间的良性协同,方可最终实现司法区块链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6.
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应从发展与公平两个维度理解共同富裕的主要内涵,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与基础,而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则是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数字技术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全社会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问题。法治既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在数字化时代,我国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法治保障,既要总结既往的宝贵经验,又要创新实现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从立法、执法与司法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出发,不断推进数字经济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加强数字经济反垄断执法的能力与水平、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司法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推进共同富裕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实施体系,进一步夯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法治基础,维护数字化时代的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7.
随着“双碳”目标战略的实施,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时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现从量变到质变飞跃的必由之路。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的调整升级意味着与之相对应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也要随之调整和升级,以满足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法治需求。受制于时代背景和立法目的的局限,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存在诸多不足,没有将“降碳”问题纳入其中,与“减污”问题作整体考虑和协同安排。应以《宪法》规定的“生态文明”“新发展理念”“美丽中国”等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融入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目的性条款,从整体性治理、协同治理、增强主体责任原则出发,夯实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防控的制度基础,重构以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总量协同双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中央环保督察、协同管理体制等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探索制定《碳中和促进法》,并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进行修改,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念融入其中,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供法律依据,为实现协同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8.
国家碳预算制度兼具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统计核算工具的双重功能,碳达峰目标的迫近及碳中和目标下国家降碳任务的紧迫性,使得如何将碳预算融入“双碳”目标的实践过程,实现制度和理论的双向促进成为重要问题。一方面,通过梳理碳预算制度产生的背景、碳预算概念的演变,事实印证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是把承载全球碳排放环境容量的国际碳预算,转移至各国碳预算本土化的可靠实现方式。另一方面,域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碳预算制度经验发现,其对我国碳预算目标设置、机制协同、资金渠道等方面具有重要启示。将碳预算纳入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法治保障体系,可以结合已有预算法程序化规定,通过建立专门性机构、权责配置、预算调整机制、专项资金供给等制度,建构起“双碳”目标下符合我国需要的碳预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与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对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的稳定性提出了新的挑战。储能作为关键技术,近年来也蓬勃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储能产业仍面临等诸多问题。本文介绍了我国储能产业发展及市场化建设现状;分析了我国储能发展面临的经济性相对薄弱、管理规则尚不健全、市场交易机制及成本利益分配制度尚不完善等诸多障碍。针对面临的问题,在基于对我国储能产业发展及市场参与的激励要素分析的基础上,从税收补贴、监管政策、市场建设及融资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激励政策建议,推动我国储能产业长远发展,助力我国双碳目标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   

20.
应急法治体系针对公共危机的预防、处置、资源调配和修复建立起一整套包含法律法规、政策、司法、执法、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在内的制度和规范体系。新冠疫情暴露出我国在应急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冲突、法治教育薄弱、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不足等,表现为政府行为失当、民众法治观念欠缺、法律服务渠道不完善。因此,为健全应急法治体系,提升社会法治水平,需要从立法上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法律体系,从司法、执法和普法上确立应急法治原则、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从法律服务上确立主动服务意识、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