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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9 毫秒
1.
最惠国条款是国际投资条约的核心条款之一,对国际投资的自由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现代大量国际投资条约中规定了"东道国—投资者"争端解决程序,这种程序在不同的投资条约中内容不同,且在东道国和投资者之间存在巨大分歧,由此产生了最惠国条款能否适用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的问题。从国际条约法的理论来看,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在国际投资条约中规定了最惠国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缔约国各方的利益,而非减损其利益。从投资者母国的角度来审视最惠国条款扩大适用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的国际仲裁实践,对投资者的母国而言弊大于利。这将严重影响投资者母国对其所签订的投资条约中承担法律义务的理解和合理判断,甚至违背了其缔约的本意。因此,除非缔约国在条约中明确规定此种适用,否则最惠国条款的适用范围不应包括投资争端解决程序。  相似文献   

2.
当前国际上对最惠国条款能否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程序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是否符合"同类规则"是判断这种适用的依据之一。将最惠国条款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的实践在范围的同类性、内容的一致性、待遇标准的等同性、价值的趋同性等方面均不能满足"同类规则"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因此,在条约表述不明的情形下,不应将最惠国条款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程序性的投资争端解决程序。  相似文献   

3.
TPP投资章节中第12.5条有关最惠国待遇的内容,在继承了美国2012BITs的相关内容上又有所创新,特别是将最惠国待遇的适用排除在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是亮点所在。第12.5条的内容设计反映着当前国际投资条约中最惠国待遇条款发展的方向,在鼓励投资和维护东道国经济安全之间进行了很好的平衡,值得中国深入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4.
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实施,地缘高风险及宗教、法律冲突将催生大量"投资者-东道国"类型的投资争端。我国与沿线国家间的双边投资条约,大多以"岔路口"条款确立了"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路径。此种解纷路径的缺陷凸显,难以适应保护我国沿线投资者利益的现实需求。应及时修改条约,限制东道国救济的适用,形成以国际仲裁、调解为主,临时仲裁为辅的争端解决框架。鉴于ICSID与沿线投资争端解决的契合性不高,我国亦可牵头设立"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庭",构建契合该区域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继续引领该区域投资法规则的建构。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投资者依据国际投资条约对东道国提起仲裁的案件逐渐增多,国际投资条约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开始引起学者的关注。国际投资条约中一般规定投资争端适用国际投资条约、有关的国际法或东道国国内法等。中国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大多规定有投资争端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在具体条款例如东道国国内法和国际法的适用问题上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6.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第1款规定了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任择性例外。一国可作出声明,对某些类型的争端排除强制程序的适用。对于南海争端,菲有意设计主张的争端类型,试图限制性解释中国的任择性例外声明。任择性例外应以自然方式并结合上下文及条约宗旨、目的,充分、全面考虑当时的所有情况,并以与声明方所追求的效果相一致的方式来解释。菲的请求分别属于中国任择性例外声明中的"历史性权利"、"海洋划界"及必然涉及领土主权归属问题的"混合型"争端,均不应适用强制程序。  相似文献   

7.
WTO多边法律规则曾有效制约了美国对其贸易法中"301条款"的使用,然而,"301条款"在WTO多边体制之外仍然具有广阔的适用空间。2017年美国就技术转让问题对中国展开调查,"301条款"再次成为美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在美国的单方行为不受WTO法律规则约束的情形之下,中国应当积极利用"301条款"本身的磋商程序进行抗辩和沟通,防止美国作出错误的认定。同时,中国应通过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明确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规则。此外,中国还应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防御美国单边制裁的重要工具。  相似文献   

8.
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劳动条款的发展趋势已越来越显见,具体表现为:涉劳动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在数量上不断攀升,缔约国家结构上更加多元,劳动条款内容上愈益丰富,"差异化"特征逐步显明。"强制型"模式和"友好型"模式是区域贸易协定中劳动条款发展的主要模式,各具特点。"强制型"模式下,劳动条款争端适用包含有强制性制裁措施的一般争端解决机制,并已付诸实践;"友好型"模式下,缔约方在劳动领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劳动条款争端不适用一般争端解决机制,主要采取政府磋商和审查等"友好型"的解决办法。我国纳入劳动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不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应转变观念,在未来区域贸易协定中更多地纳入劳动条款;制定更丰富的条款内容,强调差异化、合作性;警惕发达国家将劳动条款与贸易过度挂钩,防止以贸易制裁方法解决劳工问题。  相似文献   

9.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年间,沿线国直接投资数额显著增加、投资结构持续多元化,但也有若干项目由于投资者和当地政府矛盾而被迫中断。“一带一路”是和平之路、合作共赢之路,可以效仿国内法中的强制调解制度,通过引入程序上的强制性来扩大调解在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中的适用,发挥其比投资仲裁更为经济、灵活、有助于合作关系修复的优势。强制调解制度并不会改变调解作为ADR自愿性的本质特征,和解协议的达成仍取决于双方同意。“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引入强制调解制度时,应该选择适当的路径,明确适用范围,综合考虑磋商、仲裁、东道国法院诉讼等其他争端解决方式的优劣,通过程序规则衔接,着眼于一整套高效、灵活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0.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争端解决机制中沿袭了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相关内容具有很强的合理性。但是RCEP争端解决机制中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却存在对象不明确、相关程序模糊和条款强制性低等问题,给条款适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更好落实RCEP争端解决机制中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应该将实现最不发达国家利益作为出发点,增设概念明晰条款、增强条款的准确性和条款的强制性,探寻出一条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长远路径。  相似文献   

11.
美国碳关税制度违反了WTO基本规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及约束关税制度。然而要证明该制度最终违反WTO,关键在于进一步证明该制度不符合WTO一般例外条款。按照WTO的司法实践,碳关税制度可以被解释为维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也可以被解释为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因此符合一般例外(b)款及(g)款。但是该制度的真实目的是保护美国竞争力,因此不符合序言的规定,在WTO中不具有合法性。  相似文献   

12.
近代中比关系以比利时在华势力的消长可分为三个阶段:对华索权时期;在华势力膨胀时期;在华特权丧失时期。比利时在华获得的特权主要以经济权益为主兼及其它方面的特权,其获得特权的方式主要是依靠列强支持及条约中的片面最惠国条款,它没有单独的对华政策,其对华政策随其他列强转移而转移。  相似文献   

13.
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劳动条款的发展趋势已越来越显见,具体表现为:涉劳动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在数量上不断攀升,缔约国家结构上更加多元,劳动条款内容上愈益丰富,“差异化”特征逐步显明。“强制型”模式和“友好型”模式是区域贸易协定中劳动条款发展的主要模式,各具特点。“强制型”模式下,劳动条款争端适用包含有强制性制裁措施的一般争端解决机制,并已付诸实践;“友好型”模式下,缔约方在劳动领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劳动条款争端不适用一般争端解决机制,主要采取政府磋商和审查等“友好型”的解决办法。我国纳入劳动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不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应转变观念,在未来区域贸易协定中更多地纳入劳动条款;制定更丰富的条款内容,强调差异化、合作性;警惕发达国家将劳动条款与贸易过度挂钩,防止以贸易制裁方法解决劳工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劳动条款的发展趋势已越来越显见,具体表现为:涉劳动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在数量上不断攀升,缔约国家结构上更加多元,劳动条款内容上愈益丰富,“差异化”特征逐步显明。“强制型”模式和“友好型”模式是区域贸易协定中劳动条款发展的主要模式,各具特点。“强制型”模式下,劳动条款争端适用包含有强制性制裁措施的一般争端解决机制,并已付诸实践;“友好型”模式下,缔约方在劳动领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劳动条款争端不适用一般争端解决机制,主要采取政府磋商和审查等“友好型”的解决办法。我国纳入劳动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不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应转变观念,在未来区域贸易协定中更多地纳入劳动条款;制定更丰富的条款内容,强调差异化、合作性;警惕发达国家将劳动条款与贸易过度挂钩,防止以贸易制裁方法解决劳工问题。  相似文献   

15.
争点效与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纠纷解决的重要理论,两者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也有些许差异。相同之处在于,在最终目的上,两者均使案件获得充分审理,以期达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不同之处在于两者在适用条件上,争点效具有明确的适用要件,当事人掌握适用的主动权;诚实信用原则因缺乏统一明确的适用标准,更多的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鉴于两者存在的上述特性,在具体适用上,应优先使用具体要件更为明确的争点效理论,而在争点效无法起作用时,诚实信用原则起着衔接作用。  相似文献   

16.
试析WTO争端解决的国际法拘束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WTO成立以来的实践表明 ,其争端解决具有相当强的国际法拘束力 ,保证了WTO各项规则基本上得以有效实施 ,成为该组织的核心机制。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视角 ,分析WTO争端解决的国际法拘束力 ,着重从WTO争端解决的拘束力之条约依据、实践考察和存在问题三方面进行研究 ,并力图从一般国际法理论的高度来解释WTO的争端解决及其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现存问题及应对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WTO法律体系的核心制度之一,自形成以来已获WTO成员的普遍认可,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今后各国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途径。然而,我国由于入世时间不长,缺乏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深刻了解,在国际贸易争端处理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本文重在研究如何有效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以保证我国国际经贸活动的顺利开展,从2008年7月18日"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案"的终裁引入,虽肯定WTO争端解决机制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但客观地指出我国运用该机制仍存在诸多问题,并针对不足探讨我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8.
通过代理人签订合同是一种普遍的商业行为,在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签订的包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中,当事人对代理行为的效力产生争议时,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单纯用代理理论去认定通过代理的仲裁条款的效力会得出违背仲裁制度的结论。从仲裁条款独立性的基本价值理念分析代理关系中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对该问题有一个合理的解答,不同类型越权代理行为中的仲裁条款对被代理人及相对人应当有不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9.
针对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不足,通过分析CEPA的性质,并借鉴其它戡经济组织以及联邦制国家中联邦和各州之间的争端解决途径,提出CEPA的争端解决只能立足于构建自身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实现。进而提出构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和思路,并主张CEPA的争端解决程序应包括协商、仲裁、执行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20.
宋岩 《国际论坛》2013,(2):48-54,80,81
2012年11月19日,国际法院对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领土和海洋争端案"作出判决,最终主要依据有效控制规则支持了哥伦比亚的主张。这是国际法院对领土问题作出实质判决的第14个案件,也是最终适用有效控制规则解决的第6个案件。国际法院在本判决中对有效控制规则进行了解释和适用,相关问题包括条约、保持占有原则和有效控制规则的效力和适用顺序,关键日期的意义,有效控制的认定标准和证据要求。国际司法实践对管理领土、巩固国家主权以及和平解决领土争端具有重要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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